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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小女孩子一声不响的坐在我对面陪我等。她缩在沙发里,我看着她小小棕色的脸,一张并不细巧,并不特别漂亮的脸,略嫌厚重的嘴唇,太小的年纪,懂得太多。她的脸在灯光下象高更画的大溪地女郎,但是一双眼睛却是圆的,不是狭长的。

  电话铃终于响了。

  我马上去接,东京长途电话。

  珍珠只说了几句话,叫我早点睡,她工作很忙,但是很愉快,海娜慕莉的时装美极了,然后她温柔的挂了电话。

  我把话筒放下,良久良久不说话。

  我对面的人也良久不出声。

  我说:“穿衣服,咱们去喝些东西。”

  她马上笑,跳起来,我们就这么出去了。

  我可以做她的父亲。她看上去约十五岁多点,我已是三十五岁了,我真可以做她的父亲。

  我开车到了郊外的小酒馆,我叫威士忌加冰,希望她喝一个鸡尾酒,但是她不肯,“我最恨喝混合酒。”非常有型有性格,她情愿喝啤酒。

  她悄声对我说:“别担心,我已不是处女了。”

  我没好气的低喝:“再胡说我给你吃耳光。”

  她不出声,靠在我身边。

  胸脯是小小的,但是很有弹性,靠在我肩膀上,另有一种感觉。是的,那一年初入法科,把那个舞女带出来,我们坐在车子里,她也是这么靠着我。奇怪,这段往事我早就忘了。怎么又记了起来?我们在车里就什么都做了,她也很年轻,从此跟着我不放,甚至乎自杀,闹得好大件事,学业为她荒废了一年,自英国转到美国去读,不然她还是要紧钉着我。

  那个舞女,当时在我眼中,她是美丽的,我百般的迁就她,因为父母断绝我的经济来源,我再让她回去做,让客人摸屁股模大腿。

  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应该都忘了,应该只是在珍珠发脾气时偶而提出来取笑嘲讽的,怎么在一个夏日闷热的夜晚,一件件一桩桩都想起来了呢?

  那时候年纪轻,喜欢大胸脯细腰身的女人。喜欢妖冶的面孔。现在我喜欢珍珠,一种高贵的气质,但却略有一点点脾气,一点点善解人意。

  但是我身边的小女孩却处处提醒我是个男人。

  我拾起她的小手,她没有长指甲,没有戒指。只是一只小手。她任我握着,大方地,柔轻地。

  只是十点半,这仿佛是过不完的。

  到了哈佛我遇见一个外国女孩子,费城人,家中有钱,骄傲如一头孔雀,我们一齐打网球,一局完了,也如此握手,可是我没有马上松手,晚上我到她宿舍去,她开了门,第二天她的未婚夫来揍我,我瘀青了一只眼睛达半个月。

  现在我握着的手比任河一只手都要危险,但是我舍不得放松。我几岁了?到九月我便卅六足岁了,叫名三十七。我是老了。抓着一个小女孩子的手,仿佛抓回了一点青春,珍珠唯一不能给我的,也就是这一点。

  “我们走吧。”我说。

  她听话的跟我站起来。

  我付了账,走出酒馆,听见有虫呜,还有很闷热。

  我们上了车,我燃起了一根烟。

  我身边的小妖精说:“如果你要吻我,那是可以的。”她的声音成熟得像她今早吃的桃子,蜜水直淌出来。

  她的肩膀一如她的表姊,很纤窄。我按熄了香烟。我并没有吻她,我倾慕的只是她的青春,不是她的肉体,我还没有鄙劣到那种程度,我有过太多的女人,反而经得起考验。

  我把她拥在怀里,她的皮肤触觉像一种绸缎,我靠着她的脸。我微笑说:“我的胡须又长出来了,别害怕。”

  然后我放开她。

  她有点失望吧,连我都有点失望,以前,以前正如珍珠所说的,只要我有那种欲望,只要是过得去的女人——但现在我是个有名气有地位的中年人了。荒唐要有个限度,这是我将来的小表妹,我要尊重她。

  她说:“据说一张白纸是很具诱惑力的,男人喜欢做第一个染色的人。”

  “是吗?你还是一张白色的纸吗?”我忍不住讽刺她一句。

  这女孩子实在太大胆无忌了。

  “你不试,怎么知道?”

  “我不想试,自然会有人来试,据我所知,我比较喜欢有经验的女人,含蓄一点的。”

  她哈哈大笑起来,“点着蜡烛,脉脉含情,手拉手?喝咖啡?我的妈,人都老了,”她忽然很伤感的看着车窗外,“表姊就是这么老的。”

  好了,她现在攻击她的表姊了。

  “表姊小时候比我还要疯,你知道吗?”她问。

  我冷静的答:“那我们正好是一对了,别忘了我可以与一个有假奶子的舞女同居两年。”

  她白了我一眼,我开动车子。那个舞女,他们不会明白,当我刚刚认识她,她不是那个样子的,她长头发,穿衬衫与牛仔裤,戴一顶小帽子,晚上是个舞女,但是白天她努力做另外一个人。她与我在夜总会认识,我并不知道她的职业,她的美色吸引了我,当时我的欣赏力就是在那个标准,有什么办法呢?在一起两年,占我的生命两年,七百个日子。我们相好过吵过,为她与家庭争执,她为我自杀,我在她生命中也占了两年的日子,真好笑,是吧,真好笑。忘了,都忘了。

  真忘得了?为什么在十二年后的一个夏夜,她的脸庞会清清楚楚出现在我的眼前?她现在也老了吧?从了良?带她的两个妹妹出道?这一切与我还有什么关系?我要想起她?

  还有珍珠,第一次看见珍珠,是在一个午餐会上,她穿奶白带点粉红的丝绸,她摸着胸前的真珠链子,向我微笑,她的皮肤颜色像牛奶一般,美人成熟而尚未迟暮之前有一种形容不出的美,连她自己都在惋惜自己,因此那种神情之温柔怯弱是说不尽的,我一看,心就说:就是她吧,三十五岁,该成家了,她是见过世面的,她是拿得出来的,一切非常的合理想。

  追求女人是很容易的,花与糖果,我对珍珠非常的忠心,连自己都吃惊了,我把我的过去向她倾诉,一开始就视她为终身伴侣,我尊重她,我爱她的一切,她很快感觉到了。认识她之后,我没有碰过别的女人。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而言之,我觉得应该在这个时候好好的做一个人了。

  我到每一处都带着珍珠,珍珠也尽可能迁就着我,到了适当的时候,我们提出了婚嫁问题,可以说是最乏味的一次男女关系。

  多年之后,我脑中印象最浅的女人、可能是珍珠。

  我会记得她那奶油白色的皮肤,那一袭绸衣,但是我们之间没有眼泪血汗,太平和随心,没有轰轰烈烈。

  那个舞女,她叫什么名字?小芳小草小花?

  但是我记得她。

  我也记得身边这个小女孩,花了这么大的劲来引诱我,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为了要与她表姊争一席长短?为了她是一个孩子,做事可以不负责任?

  我看着她。

  她叹了一口气,“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男人,唐。”

  “那是因为你年纪还轻,将来你会见到很多。”

  “我不认为,唐,我喜欢你沉默的样子,你在想什么?可不可以告诉我早?”

  “因为你问得很温柔,我可以告诉你,我在想我过去生命中的女人。如今我要结婚了,不打算再荒唐了,你使我想起过去很多可爱的女人,女人都是可爱的。”

  “表姊会妒忌吗?”她像个大人。

  “我不该告诉她那么多。”我微笑,“她已经知道得太多了。”

  “你有过多少个?”她问:“廿个?三十个?四十个?”

  我微笑,“我忘了数。不在数目,我不打算创纪录,我只是想她们是多么可爱,而我却这么疏忽。”

  “你是指什么?”

  “我对她们不好。我浪费了她们的青春,我还是可以娶得像你表姊这么好的妻子,她们却不知道流落何方,嫁了什么人,会不会在梦中有时候想起我。”

  “男人也记得这些过去的事吗?”

  “男人也是人。女人把自己看得太弱,把男人看得太强,我告诉你,男人记得的事,远比女人要多。”

  “你会记得我?”她问:“我渴望人家记得我。”

  “谁忘得了你?”我笑了。

  她也满意的笑了。

  那夜回到家中,我把房门重重的下了锁,我怕这个小女孩子,我怕她会进来噜嗦我。可是睡到半夜,她在敲门,我故意作听不见。她太离谱了,这女孩子,非要她父母好好的管管她不可,真是太离谱了,她真的想闯祸?她到底有几岁?

  也有女人这样来敲过我的房门。我习惯不穿睡衣,但内裤是有的。我记得那个女孩子,长头发,马来亚籍。寒假去瑞士滑雪,回来下飞机,就往我宿舍跑,我在看书,躺在被窝里,她敲敲房间便进来,还要“嘘”一声,锁上门,钻到我被窝来,外头雪有很深,那年在纽约实习。她又叫什么名字?第二天早上我们一起去吃早餐,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家中又开锡矿又开橡胶园子,但是她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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