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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知道,然后谢了又谢。

  她只是一个孩子,还得等她长大。

  她在服装店里换下旧衣服,穿上新衣服,我们去中国饭店吃烧鹅饭,并不是十分好的饭店,她脸上的满足感使我也觉到快乐。我需要伴侣,正像小比所说:一个小女孩子,把新鲜带来,或是一个徐娘,把感性带来。

  她说了她在家里的反叛、吵闹。她离家出走过两次,每次平均时间是十小时。她的倔强止于她母亲的一碗杏仁豆腐,考试不及格,又补考,找了几个补习老师。她母亲要她念美术,她喜欢物理、数学,一个没有结果的努力,又再补考。她们从来没有好好的谈过话,我是第一个与她说话的人。

  我从来不晓得伶俐有这么一个妹妹。她从来不说,也没有取出过妹妹的照片。是妒忌?是什么?

  我们吃完了饭,我问她住址的电话。他们住在酒店里。我打电话去关照,他们一家却出去了,大概也是去吃饭,我留了字,挂了电话。

  我依言带玲珑到唯一的小地方去跳舞,我不会跳舞,所以她教我。一二三四、一二三四、一二三四。我们跳著,这次轮到我享受了,我一向不会跳舞,而且不敢学,怕人笑我,因此一直不会跳,很多场合有点尴尬相,到今天方才学会跳了,因为玲珑是小孩子,我相信她,她的心与她的脸是一样的,她认真的教著我,我认真的学。我们非常的高兴。

  然后我给她喝了一杯基及斯。

  这真是一个很好的毕业日呢,有一个如斯可爱的小女孩与我共渡。本来我以为典礼完毕,就得回宿舍睡觉了,所以人生真是无法预测的,转一个弯,就可以碰到意想不到的事。

  我们一直跳到十一点。

  我告诉她:“玲珑,我们要走了。”

  她叹口气,“是的,要走了。”

  “我送你回去。我答应十二点之前送你回去的。明天你们到伦敦?我过了暑假,也许会回香港,到时我们可以再见。”

  “我回了香港,你就忘了我了。”她懊恼的说。

  我微笑,恐怕一回香港,她一上学,就忘了我了。

  “你可以写信给我。”我说。

  “你会回信吗?”她问。

  “当然,我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

  她点点头。

  我送她回家。她父母姊姊弟弟都在等她。她很兴奋的诉说她一天的经历。她父亲与我谈了一下子,他是个颇有见地的男人,他很称赞我,我们两个人互相推崇虚伪了一下,便告辞了。

  伶俐斜眼看著我,说:“香港见。”

  我点点头。

  玲珑送我到酒店大堂,她说一定要写信给我。

  我拍拍她的头,她忽然带著眼泪,奔上楼去了。

  这是我的毕业日。

  后来是毕业日以后的事了。

  ***

  玲珑到了巴黎,还寄哺士卡来。到了香港,又有信来,信里充满爱慕之词,我看了很觉可爱可笑。一整个暑假,她不断写信,然后她说找到了一家寄宿学校——“那房间跟你的那间差不多,很清静,没有姊姊……”

  她在功课上有一定的困难,因为以前的基础很坏,但是她如果决定努力,相信是没有问题的。

  我因为学会了跳舞,曾经约会过两三个女孩子,成绩斐然。世界终于要出去的,我申请了一家小大学做初级教授。我不回家了。

  玲珑的信渐渐少了。因为有一个男同学,专门教她中文历史的,与她常常出去,所以没有时间了。“家明哥哥,我空馀的时间要去消遣,我们有时候去看画展,他对我很好,有时觉得几乎跟你一样好呢。我功课赶得上了,五科都不用补考了!”

  我微笑。信纸已由考究的花花绿绿转为笔记纸了,然而又有什么分别呢?不久之后,她的信便会消失,毕竟我们只见过一天。

  这个小女孩子。

  自然她是会记得我的。当她毕业那一天,她会想起我,到时可能置之一笑吧!

  这是以后的事了。

  传奇

  我们兄妹俩是常常去林家的,林家对我们很好。周末不高兴耽在宿舍里,妹妹去替林家管孩子,煮北方点心,如此过了无数快活的日子。

  林博士是与我同校的,我们同是牛津大学纽仪学院的法科学生,只是我是初生,他毕业多年,早在一间小大学里教法律了。他是一个风趣的人,和蔼可亲,虽然年纪还轻,但是有一种长者之风,处处照顾着我与妹妹。

  妹妹与林太太很谈得来,妹妹今年廿岁,在人家来说,那种孩子气早该消失无踪,可是家里把她宠坏了,她始终有那股娇气,林太太温婉动人,对她如妹妹一般。

  有时候我与林博士讨论一些功课上的问题,我们的关系如此这般维持了好几年,有时候过年,我们送了礼,还给轰出来。

  林家仿佛是我们家以外的家。

  但是我没有见过她。

  林家住在乡下一间大屋子里,七八间房间,但有中央暖气,有一种温暖,也有一种气派,林博士家要很富足,不在乎这一点钱,情愿让儿子媳妇过得舒服一点。他们的儿子今年八岁,女儿四岁,各自一间房间。一间书房,一间主人寝室,还剩了两三间客房,这种“豪华”,不过是中等而已,但到了香港,又是不一样了。

  我们在林家做客,当自己家一样,务必把人家好好的住宅搅得像活鬼一般,与那两个孩子玩得如鱼得水。啊,林家还有一只圣勃纳狗,于是更加参加在一起造反。林博士不以为忤,他也愁没人作伴,与我很谈得来。

  但是我从没有见过她。

  那一天我开了车子自宿舍去林家,经过路边,看到很好的菊花,三种颜色,都像球那后大,我忍不住,虽贵了一点,也买了一大束,约莫一打的样子,然后到林家去,路上要开一小时有馀。妹妹因为有个约会,所以要第二天清早才出发。她的男朋友多着,年年可以升级,真是个奇迹。

  到了林家,停好了车子,发觉他们家草地上正奔着那只圣勃纳,前面一部脚踏车,有两个人在车上。一个是林家那男孩子,另外一个呢?这后冷的傍晚,天色暗得早,天空早已是一种深沉的紫蓝色,几道云青亮的划过天空,有点像爱茉莉勃朗蒂“咆吼山庄”那种景色,一地的树叶,树梢是光光的。

  一辆脚踏车在前面飞着,引得狗发狂似的又吠又追。人与狗口中都喷着白气,孩子尖叫着又笑着。那个大人是谁呢?从没见过。

  我按着林家的门铃。

  林太太来开门,接过了我的花,笑着。

  正在这个时候,那部脚踏车撞倒在一棵树上,歪在一边,两个人跌在树叶堆里,那只大狗毛茸茸的扑过去,人狗缠为一堆。

  “我的天。”我喃喃的笑道。

  林太太摇头,“真玩疯了,算了,她难得有这样的机会。”

  “谁?”

  “一个朋友,好些日子没有来了。家明,妹妹呢?”

  “她明早来,今夜有朋友开生日舞会。”

  林太太笑。我进了他们的屋子。

  我马上脱了外衣,帽子,围巾,手套。我笑说:“一到冬天,进到屋子,就像表演脱衣舞似的。”

  林太太也笑,“真是的,家明,有你在,我也松口气,家霓来了,整间屋更像亮了一亮,你不知道林,他呀,一天到晚备课,两个孩子又把我磨得透不过气,所以朋友真是不能少的。”

  我只好陪笑。说也是,做个家庭主妇,不是容易的事。

  我到客厅坐下,林博士出来,见到我马上说:“呀,家明,来得正好,你来看看这些功课,恨不得给他们一个大光蛋!这些英国学生,越来越不像人了!”

  我接过了卷子,刚在茶几上摊了开来要看,门外出现了三样东西,带进一阵冷风,我抬头一看,真吓死了。只好称他们为“东西”。那只狗是不用说了,连头跟尾巴哪一头是哪一头也分不清楚,烂泥搭在它身上,还气喘吼吼的,像个怪物。那孩子脸上刮破了,流着血,可是还咧着嘴笑,那位女客人穿着皮靴,最最流行的厚毛衣。大围巾、厚帽子、手套,也看不清头脸。我从没见过这后样的情景,真吓坏了。

  林太太又笑又骂,“去去!全部跟我上楼去!老天!玫瑰,你也跟他们疯,这还像玫瑰了,可惜了这件毛衣!上楼去!”

  林太太一阵风把他们赶了上去。

  林博士视若无睹,继续叫我看那堆“活鬼写的卷子”。

  但是我心不在焉了。我在想。玫瑰,一个普通的名字。她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大概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子吧?玩得这个样子回来。

  我们决定饭后才讨论,林替我泡了红茶,我吃着三文治。他说他教书教得头都大了,简直没有人生乐趣,幸亏太太了解他,使他还有点精神寄托。

  他又说到孩子们的功课,我们信步走到书房里,到了书房我便一怔。他们下楼来了。林太太简直是个女超人,那只狗正在火炉旁边晒乾它的毛,洗得干干净净的。孩子换了衣服,脸上也敷了药。那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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