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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白了爹爹一眼,然后坐到因斯堡夫妇中间。

  爹爹说:“如果令郎也肯在中文上下点功夫,那就好了。”

  因斯堡先生说:“没问题,他是年轻人,学来更快,况且又住在香港,应该没问题。”

  他俩是这么客气,我忽然感动得不得了,把头往因斯堡太太的肩上靠,她紧紧地握

  住我手,没想到我会在洋人婆婆那里得到支持和安慰。

  “小两口子一直在外国认识,毫无隔膜,殷先生,你赞同他们婚礼吧?”

  爸爸哼一声说:“不赞成也得赞成,现在他们也不是那么敬老了。”他趁势下台。

  我与彼得松下一口气。

  “我们要举行中式婚礼吧?”因斯堡太太问。

  “据说你们外国人的风俗,婚礼费用由女方负责,可有此事?”妈妈问。

  “这……”因斯堡太太说:“确有此事,可是入乡随俗……”

  “不不不,”要面子的爹又来了,“不必不必,我们入乡随俗才是,我们付好了,

  他们已决定下午举行西式酒会,晚上再补中式喜酒如何?”

  我推一推彼得。

  彼得打蛇随棍上,“谢谢爸爸,谢谢妈妈。”

  “唔。”

  我一颗心落了地。

  我感谢上主。

  我们到这个时候,才有点喜气洋洋的感觉。

  妈妈与因斯堡太太非常谈得来,带她去做中式旗袍,两人不知多投机。

  一切仿佛雨过天晴。

  婚礼如期举行,我与彼得结为异国情鸳。

  父亲一张面孔仍然黑黑,顺得哥情失嫂意,因此而嫁得如意郎君,也顾不得那么多

  了,女在不中留。

  婚后生活很愉快,父亲渐渐也习惯下来。

  彼得对围棋发生非常大的兴趣,与父亲对奕,又常输,输了且不燥,父亲对他刮目

  相看。

  妈妈不住煮好菜给彼得吃,我叫彼得注意体重。

  至于亲友们,开头是啧啧了一轮,随后不了了之。

  我们婚后生活很好,大半年在香港,一有假期,马上往加拿大,双方父母都有机会

  见到我们。

  相信爸妈早已忘记当初反对我们的理由。

  我们终于成功了。

  聚旧

  婚后第一次在下班之后不直接回家,我独自在中区逛。

  也不知怎怎么这样,三年来第一次发生,第一次觉得家不再是各安乐窝,丈夫并没有成为我的庇佑神,一切苦难,还是得靠自己度过。

  天正下雨,又逢过时过节,街上很热闹,车如流水,大家匆匆忙忙争回家,以往我也是人群的一分子,今日游离大队,逐家店铺眼望。

  店家都是一式落地玻璃长窗,店内一切晶莹通透。我推门进去,店内正有妇女在选购衣饰,精神奕奕地,兴致勃勃,有商有量——

  “那只太大了,小一点那一只好,最好当中有个码,可惜已经卖断了。”

  另一个说:“小点不要紧,因为有宽度,眼镜杂物等可以放进去。”

  起劲得很。

  我觉得我与这种节奏完全不合拍,兴致阑珊的跑到相熟的时装店去。女经理不在,我已经不想试衣服,只是挑了几件,跟店员说:“先替我留著吧。”

  谁晓得女店员说:“不能留那麽久。”

  我马上说:“那就不要留好了。”

  三年来都没到过别的店买衣服,这么熟的关系,她竟跟我说不能留很久,我还来不及生气,只觉好笑,衣服不能留,怕会发霉还是怎么的?

  现在才摄氏十四度,这麽快买了夏季衣服搁在衣橱里,起码挂三个月才能穿,到时他们又得夏季大减价了。

  我发誓今年不再凑兴在穿皮大衣的时候买夏季衣服。

  兴致更加寥落,索性走到街上去观霓虹光管,七彩争艳,诚然是个热闹的城市。

  我问自己:“要回家没有?家诚在等看呢。”

  但仍然想自由多一会儿,我移动脚步,走到地下室一间日本餐馆坐下。

  我喜欢日本叶喜欢得发狂,家诚却说一闻到那股腥气便想作呕,每次想吃鱼生,就得哀求他,整个晚上陪笑,不晓得多领情,当是一种恩典似的。今日忽然自己爱来就来,一屁股坐下,不必恳求,说不出的舒畅。

  我叫了一客杂锦刺身,另一碗牛肉面,加一樽米酒。“熨热点。”我说。

  立意要松弛一下,日日不停的奔波,早上七点半出门,晚上六点才到冢,十一个小时泡在外头看上司那张猪睑,伙计两只手略停十分钟,他像有针刺他似的,非得吆喝着叫人心神不宁。这样的生涯居然一熬便是四年,怎度过的?辛酸之余,也很佩服自己。

  米酒来了,我赶紧倒出来一口而尽。冷天喝热米酒,是一大享受。

  “是金铃子?”有人问。

  我抬起头,谁?谁叫我?到处都会碰到熟人,偏偏今天我一点也不想见人。

  隔壁桌子有位男客,衣冠楚楚,面目清秀,我一时没把他认出来,中区的白领大都作一样打扮,很难分得出谁是谁,尤其是我,记性特别差,那个人非得坐在他的办公室里,我才能够记起他是谁。

  “我是沈居中,记得吗?大新洋行的同事。”

  “记得记得。”我抬头,拍自己的脑袋,这么熟的人都想不起来,该死。

  我同他们两夫妻有一年的时间天天泡在一起,那时候他们还没有结婚,大家很谈得来。

  他说:“你一个人?”

  “是。”

  “我也一个人,大家一起坐好吗?”

  叫我怎麽拒绝呢。

  他把碗筷都搬了过来。

  “太太好吗?”我问。

  “还好,听说後来你也结婚了,也不通知大家。”他责怪我,“也不跟我们通消息。”

  “我离开大新的时候,是有点生气。”我解释。

  “但不能怪我们呀。”他笑:“你气的是老板。”

  我讪讪的不好开口。

  “也难怪,都说你嫁得很好,做少奶奶了,跟以前那班朋友自然要疏远一点,不能那麽疯。”

  他很谅解的说:“生活很好吧。”

  “过得去。”我敷衍著。

  他问:“怎麽会一个人在这里吃饭?”

  我撒了个谎:“我先生在美国。”

  他打量我一下,“他很忙?”

  “最近市面淡,还好,去年及前年比较忙。”

  “自己有生意的人,到底不一样,不比我们这种手作仔……你现在不用做事了吧?”

  “还在做。”

  “什么” 他十分惊异。

  我胡乱找个藉口:“还没有孩子,在家很闷,乐得出来消遣消遣。否则我冢老爷奶奶,要拉我陪他们吃早茶的。”我干笑几声。

  他在吃一客炸虾饭,我则喝我的米酒。

  两个人之间的客气很僵。

  “于君混好吧?”我比较镇静。

  “老样子,航空公司忙得不可开交,她今夜开夜班,我溜出来胡乱张罗一顿。”

  “她还是那种火辣辣的脾气?”

  “嗯,更厉害了,常常骂我,”他讪笑, “我们吵架的时候,还时常提看你的名字。”

  我一怔。

  “她始终怀疑我同你是有一手的,真冤枉。”

  我不想再提这件事,净喝酒,刺身又鲜又甜,我觉得很享受。

  也许妇女是真的抬头了,自己赚得钱来,自己出来大吃大喝,唉,现代妇女的苦乐,扪心自知。

  沈小心翼翼的问;“还不打算有孩子?多个孩子,家庭热闹得多。”

  “现在反而是男人向往有孩子。”我说。

  “因为太太不肯生呀。”他苦笑。

  “多个孩于多许多开销,”我说:“屋子要搬大的,佣人什麽价钱,周末什么地方都不必去……很烦的。”

  “对我们来说也许,到底咱们是打工仔,但你跟你先生——谁不知道你夫冢在此是赫赫有名的财阀。”

  我笑,“早没落了。”

  “有一句话怎麽说呢?对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我仍然没有什麽置评。

  “我觉得很奇怪,金铃子,真没想到还会在普通的场合看到你,我以为你嫁入豪门之後,一定做定了少奶奶,辞去工作,专心养儿育女,他们怎麽会放你出来做事的?”

  老沈像连珠炮似地问。

  我大口地扒著面。

  他关心的问:“是不是有什麽不对劲?”

  我微笑,不置可否。

  “金铃子,你知道你可以相信我。”看出瞄头来了。

  我拍拍他的肩膊,“自然,老沈,我知道。”

  “你有不得意之处吧。”他到底是聪明人。

  我还只是笑。

  “我满以为你此刻身边有保镖司机,我只能在身後叫你一声,你才会微微转头看我一眼,投来一个微笑。怎麽,王榭堂前的燕子怎麽会独自跑了来吃面?”

  我想了很久。当然最好是不说,诉苦是最无益的,但憋得慌,况且我的确知道老沈是最可靠的。

  我开口:“他家挺不宠他,他是失匙夹万,此刻跑了出来住,咱们什麽都没有,他在父亲公司里挂个名了薪水,收入还不及我好。”

  老沈听了,张大嘴。我这三年来的景况第一次披露,他万分讶异,双眼里充满怜惜,一看就知道在替我不值。

  “怎麽会这样?”他失望的说:“我还以为你过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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