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三小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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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

  妹妹说得对吗?

  或许时间可以证明。

  借来的日子

  放假了。

  去参加弟弟的毕业典礼。

  我还是穿毛衣、长裤,一件大衣。

  再穿多就变成不倒翁了,那算什么,昨天睡了一个午觉,今天精神居然不错。想起前天大醉,不免有点惭愧。

  喝醉了,第二天还是要起来做人的,况且像我这种醉,不过是静静的在一旁坐着,又不碍人,又不装疯,很是不值,下次可千万不能再喝了。

  弟弟请我化一下妆,我看看镜子,一张脸是形容不出的苍白,如果涂了胭脂,那红色必然是非常人造的,然而还是化了一点妆,自觉那张脸更奇怪了,仿佛像棺材里的人,硬硬的加点颜色。

  我无意大清早咒自己,然而感觉是感觉

  阿弟居然很满意,他笑道:“果然不同了,三十岁的人,还可以充十八岁。”

  我也不说什么,他的女朋友穿了一条布的长裙,一件不长不短的大衣,颜色又不配。看不过眼,把一件貂皮借给她了,籍口是“耽一下铺地毯的人来,恐怕会顺手牵羊,不如穿在身上。”她穿是穿了,但还是不大相衬。

  弟弟问我:“你没有长裙子?”

  我没有什么?我什么没有?我四季的衣裳是清楚玲珑的,我什么没有?我叹口气,未必沦落到如今,就是说我以前未曾好过,即使是今日,也没有什么沦落的,买毛衣始终要找到“优格”的店铺为止。

  毕业典礼很好玩,所有的教授都出来了,身上披着各式各样颜色的袍子,手中执杖,校长坐在中央,有人在弹管风琴,列列的管子排列着,大堂既高又深,典型的英国,我现在发觉英国人与中国人竟有什么多的相同之处,至少迟到与不守时就是其中之一,连毕业典礼都足足迟了十五分钟。

  阿弟坐在左边,披着红色的丝绒袍,金黄缎子的披肩斗蓬,一顶黑色的圆型丝绒拿在手中,其他的博士不是面有肃容,便是紧张过度,他却在那里挤眉弄眼。我也曾问他高不高兴,他答:“既是辛辛苦苦读出来的,又不是拣回来的,有什么太高兴呢?”

  他说得很对。我也不喜欢太辛苦得回来的东西。

  我在看那一整排的男孩子,看有没有漂亮的。我与弟弟的女朋友说:“第一排那个,长得不错。

  “往上看的那个?”

  “嗯。”

  “是的,”她点点头:“不过有点骄傲。”

  我一向喜欢面有傲气的男孩子。我认定了他的脸,耽会儿趁个机会,叫阿弟介绍。典礼不过是典礼,上前握手,下台,报名,如此而已。完了大家走出礼堂,阿弟一手抓住我嘻嘻笑,“看中了什么人没有?”仿佛这是我挑男朋友的机会。

  校园那么大,都是博士,来来去去,一件件的红袍子,我看到了刚才那个男孩子,就指着问:“阿弟,你认得他吗?”

  阿弟摇摇头,“别的系的,但一定有办法,一定有办法。”

  我笑了。

  末了我穿了弟弟的袍子拍照,存心闹一下,既然有人吹牛得了学士,我也能吹四个月得博士,把照片搁在姊妹上登一登,也可以让大伙儿笑一笑。

  然而我真的在读书。天天读。读功课心在稿子上,写稿子心在功课上,放了假,整个人反而失了重心,不知道做什么才好,头一天就喝醉了酒。

  阿弟的一堆朋友走过来,我看着他们打招呼,说笑。

  亦靖答“不,我不是博士!我去化妆舞会。”

  弟弟猛地推了我一下,“你怎么了?那个男孩子,就是你说好看的那一个呀,他倒看你,你怎么没发觉?]

  “啊?”我心里一股失望“是他吗?我不知道。算了他脱了炮子,就不对路了。”

  我却又是很多感触。找一个男朋友,真的这么难?还没走完校园,天却黑了。这边天黑得快,我没有手套,手指好像随时就会掉下来的。

  我没有悔意。现在所过的每一天,都是借回来的,我的生命早已经终止了,去年十月,在台北就终止了,现在活的每一分钟,都是上帝的特别恩赐,快乐与不快乐,我不能说什么。

  我在寒冷里走着,鼻孔嘴巴都冒着白气,有时候下几团老大的雪,一会儿又变成了雨,弟弟声音:“喂喂喂,看车子,看车子!过马路怎么永远不看车子?”

  是有愧意的,前天醉成那个样子。与师傅两个人合喝了一瓶拔兰地,他老先生一拳把玻璃打得粉碎,弄得每个朋友身上都是血。我只是呆呆的坐在沙发上想心事,一切往事都回来了——父亲开门的锁匙声,二十年了吧?生日时收到的洋娃娃。做杏仁豆腐给他吃。为了一个陌生人放弃了—切,十年间的事像走马灯一般的上来。

  有人写信来说:“你这般怕冷的人,怎么受得了……真替你担心……"也算是关心?

  我总是微微的咳嗽,吞亚士北罗止痛。脊椎骨并没有好,第八节还是老模样,第五节又新发了!医生说可以扣一片钢块,一个半月后拿下来,准妥当。我说妈的开什么鬼玩笑以后没上过医生那里,神不知鬼不觉的当它没事,还不是这么的过了。

  人人都叫我当心身体。特别是编辑们,仿佛我真是一个风吹草动的人物,在学校,教授一直嚷“拿不动不要紧,叫男孩子帮你忙。”于是别的女向学都妒忌起来。我很尽力,凡事我都是尽力的,十年来无论发生了什么,我的稿子总未曾断过,这一点想回来,我是开心的。益发爱写了,尤其是在过这种日子。

  醉了以后,我好像又回到以前的时间里了。

  教调酒,老师拿了个空瓶,我倒来倒去倒不出酒,男同学笑,“衣莎贝,拧酒瓶,拧一下就说不定有酒出来了。”我听了这话脸色一变,瓶子就落地摔破了。

  是几时的事情,他在飞机上拧汽水?好像没有多久吧,怎么就落得这样呢。我只记得我上了飞机,廿小时!下了飞机,就看见了弟的脸,一晃眼,也就四个月了,都是借回来的日子。

  弟弟好声好气的劝我,“叫你来,都是让你忘记以前的日子,你怎么还是老样子?如果我有什么不是.大冢都是急脾气,你得原谅我。喝醉了酒,人人都有的事情,有什么大不了呢?不稀奇。”说着他也哭了。

  我指着镜子对他说“姆妈在镜子里。”

  他用毛巾盖上了镜子。真是惭愧,醉成这样子。

  平时我总是一套红棉袄,亦靖最讨厌这套棉袄,就像去年在台北!美芳也讨厌我那套豆青的棉袄。她白我一眼说“真像个抽鸦片的。”

  一点半天就黑了,我也打个午觉,眼蒙蒙的老觉得不对,挣扎醒来,才发觉原来不是在家里了。于是呆呆的洗澡换衣服,也不怎么的耽心前途。

  文凭总是要拿的,无论如何得毕业。然后找份工作,在台北找一份工作。稿子也是要写的,写了那么些年!除非是编辑说我们不要你了,否则还是得写下去。

  师傅说:“你还好,心里想的,总可以写出来。”

  我承认这是我的幸运。

  师傅是弟弟的同学,教功夫,大冢都叫他师傅。在我处借了一套脂评石头记去,才得廿几回,不是最好的一本,也开心得不得了。

  到了此地,我才带了三本书:一套石头记,一本张爱玲,一本词选。都藏在行李底,让家人知道是要骂的,行李穷过磅,还带这些会背的无聊书本。倒把些要紧的衣物漏在家里了。现在的东西五化三飞,一些在香港,一些在台北,在身边的反而不多。

  母亲写信给阿弟“如果阿姐可以熬过这个冬天——”

  把我当一头蟋蟀了,然而我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去。

  我是没有遗憾的,这些年来开心也开心过,玩也玩过了,如今连大学生的瘾也过了,我很高兴。案头上依然放一张汪萍眼若秋波的照片,搬了家,连唠叨的房东也避过了,只等户主差人来铺了地毯过节过冬,真的没有问题,拿我的稿费在曼彻斯特这种小城花,一半也是太多了,也是豪华的,我实在没有夸张。

  只是弟弟替我担心,我老是趁下雨的时候才出去,溅得一腿的泥。洗了头永远不吹干,到处走。我老了,我想。从几时开始,我已经不能再爱一个人了呢?或者是最近,实在没有碰到什么可爱的人?男的女的,都不值得喜欢。

  弟弟给我气死。两个星期之前他匆匆忙忙的对我说“有人找我做翻译,去访问中国家庭,以便写论文,那男孩子长得好帅!从来没见过那么登样的男孩子!”

  我稀罕的答“我倒想看一看。”

  结果看到了那个男孩子,我笑了,我说“这叫做登样嘛?你眼睛不知道长在哪儿!这个男孩子不过是稍微端正一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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