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五月与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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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打量我很久,「你知道吗?我以为你会像你姊姊,你姊姊真是高贵的女士。」

  我知道,她是淑女,我是顽童,但我如何向这个陌生人解释我不是每天这么倒霉的呢?不见得有人日日踢翻油漆桶,掉了隐形眼镜。

  我不屑解释。

  但我觉得懊恼——本来是个好机会。他会不会相信有时候我还穿旗袍上班呢?

  「你是姊姊的朋友?」我问,

  他擦擦鼻子。「是,我送父母去马场,她说她有个妹妹也不跑马,说不定我们俩谈得拢,陪我到这里来,她的牺牲算很大,她放弃三场赛马的时间。」

  「我知道。」今天一日没一处对劲的地方。

  「这杯饮料真不错。」他扬扬杯子。

  我喜欢他,真的。

  「谢谢你!」他站起来,「我告辞了,下次再见。」

  我很怀疑下次是否能够「再见」。

  「认识你很高兴。」他补一句,「真的。」又笑,雪白的牙齿。

  他走以后,我心跳半日,说不出的感觉,一个人坐在客厅中,直到天黑。然后姊姊又上来。

  她用一只式样古怪的金子打火机点着香烟,深深吸一口,喷出来。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说:「真正的「用家」还是选都彭的。」

  她按熄香烟。「还喜欢他吗?」

  我接捺不住。「我的眼睛只认识读书人,他是不是读书人?」

  「他流的汗恐怕都有书卷气,加州理工学院的助教。」

  我吹一声口哨。「研究什么?」

  「很奇怪的一项题目。」姊姊说:「他是科学家。」

  我兴奋。「告诉我!是什么?」

  「水星接近地球与太阳核子的扩张状态。」

  「啊!」我惊叹。

  「盲目崇拜。依我说,还不如那带街的,到皮草店去,可以拿百分之廿回佣。」姊姊笑。

  我笑着拉起姊姊的手。「你不是真这么想,是不是?当然是有分别的,怎么会没分别呢?」

  姊姊叹口气。「人就是这点不实际。钱还不一样的臭?开银行赚的与开凉果店赚的,偏偏不一样!」

  「他会不会约会我?」我问。

  「哪有煤人包生儿子的?」姊姊扬起眉毛。

  「偏偏我今天这个样子。」我叹口气。

  姊姊燃起一根香烟,正容说:「说不定他觉得你与众不同。这种男孩子早就被女孩子宠坏,你跟他来个下马威,也是好的。以真面目示人。」

  我摇摇头。男人永远不会喜欢女人这个模样。

  姊姊去后,我对着镜子很久。研究如何把自己改良。

  结果我去修整齐头发,又添些新衣裳。

  等家中墙纸黏好的时候,小宋的电话也来了。我很高兴。他约在一间法国餐厅。我决定补偿过去的错误,使他耳目一新——不是故意讨好他。但是我不想再虐待他。

  我穿一件黑色满是横十字纹缎子的旗袍,铸金边,完全是张爱玲那时式样,宽身,阔下摆,长到腿肚,敢说是别致漂亮的。

  他早到几分钟,我进去的时候他吃惊,但不是惊艳那种诧喜,而是意外、错愕,并且有失望的成份在内。我的心马上一沉。他奶奶的,真难侍候,我踏高跷似踩着四寸半细跟鞋来,他还让我瞧眼睛鼻子,受不了!

  倒是在座的外国宾客,纷纷投以赞赏的眼光——他们终于见到唐装打扮的中国女人了。

  我瞪眼:「我这次又是什么不对?」

  「发生什么事?干吗你打扮成一个苏丝黄?」他问。

  「他妈的!」我骂。

  「为什么?」他质问。

  「因为上次我像个老粗,今次想你改观。」我说。

  「没关系,」他说:「我不介意老组,我喜欢老粗。」

  他摊开手,一副存心吵架的样子。

  「我是老粗?」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谁告诉你的?」

  「你告诉我的。」他站起来,「你自己说的。」

  四周围的人开始侧目。我俩的声线实在很高。

  「我这么说自己是可以的,但你说我就不可以,」我气愤,「这顿饭我不吃了,免得为一杯茶出卖灵魂。」我抓起手袋,转身就走。

  「喂!」他在我身后嚷。

  我推开餐厅门,才到街上,被凉风一吹,就开始再次后悔。

  他大概没有追上来。也不会追上来。我又失败了。真不幸。

  如果这些男人们这么难讨好,我干脆也不必去讨好他们,真的,我开始不耐烦。

  我喜欢他,不错,不过我不须勉强他喜欢我,事情太痛苦。我并不惯侍候男人。

  回家剥掉旗袍,简直要服食镇静剂。我把电话筒摔在一边,费事听解释——我十分肯定他不会来电话解释,不是以防万一,其实心中最怕他不来解释,我下不了台。做女人真难,心中忐忑,岂止十八个吊桶。

  干脆做老姑婆也好,看电视终老。我气愤的想。

  可喜我还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可以寄情寄时间。自从「旗袍之辱」之后,我狠狠的痛下功夫地在写字间卖力。很有效,没时间来痛苦。

  职业女性也有好处,一天才廿四个小时,工作去掉十个,睡眠七个,所馀无几,一天一下子就过去无综。

  只除出星期日上午……蒙胧的星期日上午。最思念最脆弱的时刻……浅灰色的秋日早晨。

  冰冻的牛奶在上午,冷冻的啤酒在下午,寂寞的我还是我。我欣赏的男人如果不欣赏我,于事何补呢。

  挤在公路车上我静默地打量着身边的人。女孩子们手中都是冒牌货,利源东西街的假「芬蒂」,假「狄奥、假「卡甸」,连她们的脸都像假的——一个个都是粗制滥造,大量出产的面具,随意刷上去的劣质胭脂与眼影膏。真可悲。如此也是一辈子。

  到家我把新制的银狐大衣穿在身上,坐在沙发中抗议。抗议受压逼的女性。下班后还要把饭菜带回家煮,疯掉了,真疯了,然后生一大堆子女,找些生命陪着一起吃苦,算是报了仇。我就是错到底,也不作类似妥协。

  妹姊又来看我。门铃照理按得震天价响。

  她说:「八成是疯了,独自穿件皮大衣坐在客厅里发呆!精神崩溃的前夕。」她冷笑。

  「我总不能穿着它与一个十八岁的毛头小子挤公路车吧?」我反问。

  「你的毛病是自己把场面做得太大。」姊姊说。

  我问:「你知道吗?外边的捞女都有她们的逻辑:先把皮裘珠宝穿在身上,那么客人的出手不好意思太低。」

  「你喜欢小宋,是不是?」姊姊说:「坦白不要紧。」

  我点点头。「他很豪爽,有什么说什么,我很喜欢这样的男人,又有才学又有底子。不过别想了。」

  「最近闲来干吗?」姊姊问。

  「观察人生——你知道,有些男女的爱情在公路车与渡海轮上也可以开花结果,还作其护花状呢——把别的女人挤开,保护他的女友,两人在臭气冲天,水泄不通的电车内默默含情地相视而笑。我长叹一声。

  「我可以打一个电话到附近的咖啡店去吗?」姊姊问。

  「干吗?叫外卖?」我瞪她一眼。

  「叫宋某上来坐坐,他耽在那里喝咖啡已一小时以上了。」妹姊说。

  我的心跳加速。「你们又计谋好的。」我软弱地抗议。

  「他想见你,你屡次给他难堪。」姊姊拨通电话,「求求你,把皮大衣脱掉好不好!」

  「我就是我。」但我还是把大衣脱掉。

  「我要走了。」姊姊说:「再下去我快变成潘金莲一剧中的王婆了。对不起。可是亲妹子,这次你当心点,再把事情弄糟,我不负责任。」

  她前脚走,小宋后脚到。

  我看着他很久,他应该感到「英雄气短」,这倒霉蛋,碰见我这样的女人。但是他居然三番的寻上门来。

  「嗨!」他说:「我道歉。」

  我马上溶化掉。「姜啤?」我问。

  「谢谢。」

  我穿着短裤,波恤,一副预备短跑的样子,他上上下下观察我一番,然后说:「我喜欢你,不管你一时像老粗,一时像苏丝黄,我还是接受你,我是个老土,我只是不知道一个女人可以有这么多变化,所以才吃惊。」

  我很感动。

  小宋擦擦鼻子——他惯性动作。「我们两人可以约会吗?希望可以和平共处。」

  「你愿做我的男友?」我问。

  「是。」他微笑。

  「一言为定。」我不加思索。

  女人到这种事很有第六感觉:什么男人可以效朋友。但是——

  「你为什么一直肯回来找我?」我问他。

  「因为你肯讲老实话。」他说:「这种女人一向不多。」

  「你知道我的工作?我的能力?」我问。

  「一切一切,你姊姊全部告诉过我。」他笑笑,「她早就出卖了你。」他挤挤眼。

  「她还说些什么?」我紧张地。

  「她说你这些老姑婆型的小毛病不算一回事,如果有个要好男友,得到精神寄托立刻会痊愈。」

  我缓缓站起来,「我是老姑婆?」

  小宋眼睛看着天花板,「天。我又说错话。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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