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五月与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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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沉默一会儿,「你为什么不找我?」

  「不大方便,」我说:「你不想见我,我不便勉强。」

  他强笑一声,「你知道,我一个朋友自纽约回来了。」

  「听说过。」我说:「我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我得陪她,对不起。好久没找你。」

  「呵,没关系,谁比谁重要,你最清楚。」从前我并不敢顶撞他,但现在不同,反正我是配角,配角有配角的做法。

  「明天出来好吗?」

  「明天,约了人。」我说:「世杰,我们改天再约吧,再会。」我不耐烦地挂上电话。

  他是亿万富翁或是皇帝又有什么用,他又不爱我,又不打算提拔我。仰人鼻息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我乐得在我自己青菜淡饭的世界里自得其乐。

  世杰喜欢我穿旗袍着高跟鞋,喜欢我熨头发,喜欢我脖子上挂串珍珠作淑女状,我觉得很累,这不是我本来面目。男人都喜欢女人为他们改变作风,显得他们有影响力,除了……阿良。

  他真是个好人,懂得尊敬别人。

  我们并没有杨帆出海,到鹰巢夜总会跳舞,在嘉蒂斯吃法国某,我们——信不信由你,坐在漆咸道的小公园里谈话,一说好几个钟头。

  小公园内一点风也没有,印度人很多,小孩子在滑滑梯,我与他东南西北无所不谈。要离开这个地方了,这个地方往往变得很动人,很值得留恋。

  我说:「印度女人与印度小孩最美,看他们的眼睛便知道了,看仔细没有?」

  他点点头,「女人与孩子永远是美的。」

  我说:「阿良,你会做一个好丈夫,你知道吗?爱孩子与爱女人……太重要了,将来谁嫁你是有福气的,这些年来,你在香港竟没有一个女朋友?」

  他摇摇头。

  我叹口气,「阿良,你的眼界可能太高了一点。」

  他问我,「要吃冰棒吗?」

  「要!那种原始的果汁冰棒。」

  他笑笑,走过去买两条,递一条给我。

  阿良不住的注视我,我的眼睛与他接触,他又转过头去,我忍不住笑问:「看什么?研究我脸上哪一部份整过容?」

  他不好意思。

  隔很久很久,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他说:「你到加拿大来,好吗?那里有很大的公园,我们可以坐着一边聊天一边吃三文治,你愿意来吗?」

  我马上听出来了,他的语气很逼切,决不是普通的邀请。我没有回答。事情来得太快,我一点也不知道他对我有意思,我沉吟着。

  他又说,「我总是等你的。」

  我很感激,但说不出话来,太阳终于在城市的西边落下,在这个人口稠密,沙尘滚滚的大都会里,一个男人爱上了我,而我竟不知道。

  在香港谈恋爱是困苦的,我明白,在香港这环境默默地眷恋一个人而不让她知道,迹近高贵,这到底是一个什么都讲速度的商业社会。

  我握紧阿良的手。

  星期二,世杰在中午约我吃饭。我去了?

  一坐下来他便说:「那个人不过是坐你对面的小职员,你用他来气我?大可不必,我是不受激将法的。」

  我看世杰一眼,喝一口水,「我知道。」

  「知道就好。」他说。

  「还有什么话吗?」我问:「我可以点菜吗?」

  「点吧。」

  「我要鹅肝酱,烧牛肉,糖酱布甸,加许多鸡蛋露。」

  「你会发胖的。」世杰警告说:「穿不下衣服。」

  我说:「那是我的选择,过去半年内,次次吃饭陪你吃净杂菜沙律,连芝士酱都只准放两匙,嘴巴淡出鸟来!」

  「你说什么?」世杰惊问。

  「淡出鸟来!很粗,是不是?」我瞪眼,笑,「啧啧啧,世杰,你以后都不会把这种女伴带去大场面,真可惜。」

  世杰凝视我,「这是对我的惩罚?

  我摇摇头,「这是我本来面目。」

  「我相当不喜欢你本来面目。」

  「你没有必要喜欢,世杰。」我举菜大嚼,「我们的「黄金女郎」好吗?」

  「好。她自纽约回来了。」

  「恭喜你。」

  「她离了婚。」世杰说。

  「喜讯,或者你们可以再重头开始,」我说:「她适合你。富有、美丽、聪明——同样羽毛的鸟聚在一起。」

  「你在暗示我别再骚扰你?」世杰问。

  我问:「你不会忽然转变主意爱上我吧?」世杰一怔。

  「我知道,女人都喜欢问这个问题,」我耸耸肩,「其实世杰,你早在十五年前就把你一生中的每步棋子计划妥当了,我并没有占什么重要的地位。」他凝视我。

  「我本身是个小职员,」我说:「我只好安份守己,跟小职员来往。你别说,有时候小两口子过平凡的日子,看电视吃三文治,也很快乐的。世杰,你或者已经拥有一切,但是你快乐吗?你不属于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是属于你的,你不觉得寂寞?」

  我说得很诚恳。世杰没有反感,他只是沉下了脸。

  「世杰,别算得太绝,别老只顾往上爬,你已失去了气质,你很俗。」

  他变色。

  我叹口气,叫杯奶茶,放四粒糖。一口喝完甘香的茶,我站起来。

  「谢谢你,世杰,谢谢你。」

  「我送你回去。」世杰说。

  司机在门口等他,开着平治六OO。

  才三条街,走路比车子兜驶更快,不知怎地,坐在车子,我觉得如坐针毡。

  我转去跟世杰说:「我对于年轻富翁一点反感也没有,我只是不想做你的周日女郎——每到周末,你约的又是另外一些人,每当你忙的时候,优先的又是别的人,因为我永远是搁在那里的,是不是?」

  他没有说什么?司机把车子停下来,我落车。

  我急于想知道阿良吃什么饭盒。

  「叉烧饭。」阿良说。

  「很好吃吧?」

  「味道还不错。」他说。

  「吃多点,加拿大肯定难吃得到。」我笑。

  「你与男朋友重修旧好了吗?」阿良问:「他们说他开平治六0O来接你出去。」

  「他从来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说:「真的。男朋友是另外一回事。」

  「男朋友的定义是什么?」

  「噢。是你相信的人。是说话有交通的人。受了委曲向他诉说。共同计划将来、互相依靠、互相坦白、互相了解,他一点都不合条件。」我耸耸肩。

  阿良抬起一条眉毛,「你才发觉?」

  「是呀。」我说:「我才发觉,还不太迟。」我笑。

  「你看上去不像失恋。」他说。

  「从来没有过的东西如何失去呢?」我反问。

  「你否认跟他恋爱过?」

  「从没有。」我说。

  「你为何跟他约会?」阿良很诧异。

  我迟疑地说:「因为我虚荣,贪图他是个建筑师,嫁他可以享福做少奶奶。」

  阿良笑了。我不在乎,他不会取笑我。

  「很坏是不是?我一定是疯了。」我也笑。

  「我们下个月就走了。」他宣布。

  「乘船?」我问。

  「是。我通知公司,我将做到离开前一日。」阿良说。

  「我们都会想念你,真的。」我说:「准我来送行?」

  「我可以写信给你吗?」他问。

  「当然!阿良,我会先写给你。」我说。

  他连忙把地址交给我,我看一看,小心纳入口袋中。

  他眼睛有点红。

  我把下巴搁在写字台上,台面的玻璃是凉凉的。我小心翼翼地说:「阿良,年底我会有两个星期的假,我很喜欢雪,你想加拿大的雪景是否会很动人?」

  阿良马上抬起闪光眼睛,他很激动,但压抑地说:「我想雪起码会有六寸厚,」他的语气同样不必要地谨慎,「我们早已买好房子,有四间房间,如果你来,千万住在我们家。」

  我想一想,「那自然,我愿意。」我们又握紧手。

  星期六。

  世杰来电话。「英美同学会在希尔顿有舞会。」

  「哦。」我说。

  「今天是星期六,我特地邀请你。」

  「证明我也有机会做周末女郎?」我讽刺的问。

  「去吗?我来接你。」

  「好。」我说。

  世杰开车来接我,我很恍惚。

  也许阿良有事会找我。电话响了又响,没人接听,他会失望。我对阿良非常歉意。奇怪,以前我对约会的态度一向是「先到先得」,但是阿良对我实在太好,他的时间表完全为了迁就我而设……

  世杰说:「你这件旗袍很好看。」

  「谢谢。」我说。

  阿良还没见过我蓄意打扮。趁他未走之前穿件旗袍给他看看。

  到了「鹰巢」,所有留学生与非留学生都到齐了,满堂红,争着把舞伴拿出来献宝,也有单身来的男孩子,眼光四处溜,挑拣他们喜欢的女郎。场面繁华热闹得不堪。

  我很沉默。

  我心中构思一幅图画:异乡的小镇。爱我的人。诚恳踏实的生活。

  我转头向世杰说:「我累了,我想回家。」

  世杰脸上变得煞白。

  「真抱歉,世杰,」我真的内疚,「我竟一直不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

  「我送你回去。」

  「不,」我按住他,「我自己会得叫车走,世杰,你留在这里。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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