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可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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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儿了。

  我也几乎忘记这宗事。

  今天他说:"待我出院,真怕你不会对我那幺好。"

  "你太小人了,"我说,"如何度君子之腹?"

  "希望我错了。"

  "当然是你错。"

  医生宣布他后日出院。

  我特地去告假接他回家。

  琴住在琴吧楼上,我们原来一直是邻居。

  九月二十七日:早就替琴打点,替他收拾医院中杂物。

  他很感激,一直谢我,我叫他住口。

  看着他换上运动衣,有异样感觉。平日他总是西装蝴蝶结,看不出太多的气质,

  便装的他另有一种味道,不禁多看他几眼,他的面孔又红了。

  这个人!

  我一直扶着他,他说:"喂,我自己走好不好?又不是老头子。人家会以为你来

  接老父出院。"

  我们两个都笑。对他的关怀实在不可言喻。

  车子在门口等,我由地挽着行李,我们两个人刚走出医院大门,忽然间一阵骤雨,

  淋湿半边身子。

  我大叫起来,狼狈地抹着面孔与头发上的水珠。

  琴说:"怎幺来一阵怪雨?天上明明挂着大太阳。"

  我咕哝:"天气越来越坏。"

  琴说:"不是雨,是草地喷水,朝我们这边唧来。"

  果然是,草地上大喷嘴不停的洒水,真像骤雨,我拉起琴,没命的向干地里奔避。

  谁知这喷嘴似同我们开玩笑似,我们走到哪里,它追到哪里,非把我们淋湿不可。

  开头我怪叫,后来索性哈哈大笑。

  琴也笑,两人弯下腰。

  忽然我想起来──

  "你会在一个雨天,遇见你的真爱。"

  这可不是一场人造雨!

  太明显了,怎幺我没想到?

  我侧着头看琴,他也怔在那里,这时他也想到了。

  可轮到我脸红了。

  我们两个人静下来。

  我真笨。琴对我这幺好,怎幺可能当我是普通朋友?而我,我又对他这幺好,又

  怎幺可以说是泛泛之交2

  当事人这幺糊涂倒真是少有,我俩默默,但是两只手却是紧紧握着的。

  好了,雨过天晴,那只喷水嘴终于被工作人员关掉。我抖抖湿衬衫。

  车子驶过来,我们上车。

  我看到前面的道路是光明的,畅通的,每块乌云都镶有一道银边,琴便是美好的

  一面。

  奇怪的是,我要到这幺迟才发觉。

  我轻轻同他说;"回去,你要弹更好的曲子给我听。"

  "自然。"他说。

  "你从来不对我诉说心意。"我埋怨。

  "全部在琴声中表达出来,你还叫我怎幺说呢?"

  是我迟钝,但我情愿在这个时候才发觉,特别温馨,特别美妙。

  可人儿

  林可人是美丽的女人。而且神秘。

  在我们公司做足一年,没有人知道她的底细。

  她的履历表在人事部经理那里,为了表上的详情,其它的男同事绞尽脑汁,请老

  董吃饭喝酒,结果老董将半机密文件影印出来,弄得人各一份,结果被总经理记下一

  过。

  林可人并没有因此生气,虽然经过这件事,连总经理也忍不住将她的履历表再看

  一次,但林可人在公司的态度还是一贯,绝口不提这件"趣事"。

  我深觉她懂得做人之道。

  老实说,男同事暗地里对她有兴趣──那是最大的赞美与恭维,难怪女同事都吃

  起醋来。

  连我的女秘书莲达也说:"一份普通的履历表,害得董先生被记一次过,真划不

  来。"

  那份表我也有。

  年龄:二十七。性别:女。程度:伦大管理系学士。父母:俱去世。兄弟姐妹:

  无。婚姻状况:未婚。地址:碧水路三号三楼。电话:二三四五六。

  什幺也没说,没见过这幺空白的履历表。

  老董白白被记一大过,难怪连小秘书也替他不值。

  但是男同事还是像熊见了蜂蜜似的跟住她。

  因为她美丽。

  我看过张爱玲的作品,有一次她接受访问,回答记者说:"有几个女人是因为灵

  魂美而被爱?"

  真的,男人们追着林可人,是因为她相貌长得实在好,好得老实说一句,有这种

  面孔的女郎很少会得沦落在写字楼里天天挨八小时粗重功夫。是,她也算是经理级,

  但如今在中环,大风吹下一块招牌压死十个人,十个都是经理。

  林可人平时不十分打扮,像她这样的人才,倘若浓妆起来,穿一些比较时式的服

  装,那种艳光还不射得人头昏眼花?她颇有自知之明,故此尽穿些素净的衣服,略略

  化妆,头发往后梳,然而越是如此淡扫蛾眉,越加出众。

  我很少与她有接触,不过不识子都之骄者,乃无目者也,私底下总点留神。

  夏季她喜欢穿一套浅灰色的麻布装。这种布料是很贵的,越皱越不便宜,一袭动

  不动数千元,但是她同一个颜色,差不多款式的服装起码有十多二十套。

  由此可知,她跑来写字楼工作,不是为薪水。

  那是为什幺?

  日子久了,总有蛛丝马迹露出来,要凭自己细心观察。

  她一举手一投足有种很奇突的气质,跟常女不一样,我并不是在女人堆里混大的,

  叫我详尽形容她那股味道,我说不上来,反正与一般女人有点不同就是了。

  她并不是冷若冰霜,她时常微笑,非常有礼,听人说话的时候,全神贯注,但是

  礼貌之外,还有点难以捉摸的神情,她从来不与同事争执,一年多了,从没出过错漏,

  比她低三级的人向她无理取闹,她一样气定神闲,上司发脾气发牢骚,她也无动于衷。

  人只当她好脾气,我觉得她深不可测。

  为了什幺呢?这样的一个人,每天一早从家中出门,到这里来坐足八小时,有时

  候还得扑出来开会,下大雨刮大风,一视同仁地要准时到抵目的地,说她为了那三百

  元日薪?我死也不相信。

  她是一个最诡秘的女人。

  有一阵子我看卫斯理的科幻小说看多了,开始把林可人当作一个天外来客。她会

  不会像海文方那样,是个蓝血人?流落在地球这个闷死人的落后星球上,有家归不得,

  做了异乡客?

  我为我的想象力哑然失笑。但说真的,她的确像个异邦人,不少次数,我曾经看

  见,她美丽的双眸凝视窗外,微微叹息,整个人如蒙上一层薄雾,有种说不出的凄茫

  感。

  为什幺会这样?正当妙龄的女郎,有份不错的职业,长得又这样好,怎幺会有这

  样的表情与心怀?

  我不明白。

  整间公司的同事也不明白。

  她似乎不属于这个环境,生活得不投入,她打扮虽然整洁美观,调子却非常的低,

  从没听见她为买到一件心爱的衬衫或晚装而高兴,而这正是一般写字间女郎的主要生

  活情趣。

  也没有闻说她看过哪场电影,去过什幺舞会,到过什幺国家旅行。

  换句话说,她没有跟我们吵过架,但是我们也别妄想会有资格做她的朋友。

  她把自己锁在一只盒子中,一只玻璃盒子,透明,但外人休想闯得进去。

  怎幺会这样?

  天气稍凉的时候,她换上秋装,清一色的奶油色系,她肤色又白,都是浅浅的杏

  米,看上去更是无限的幽雅。

  当然,女秘书莲达说她:"一点都不会穿衣服,来来去去一个颜色,又没有款式,

  古老十八代。"

  我微笑。

  她居然凶霸的问:"笑什幺?"

  女秘书与她们老板的关系一向很暧昧,莲达与我之间也如此,有一种旁人难以想

  象的亲昵。

  她说下去:"今年流行松身迷你裙,仍然垫肩膀,鞋子的跟比较矮──"

  我接上去,"金色围一条边的风气尚阴魂未散,衣服上缀七彩的流苏、星、图案,

  化妆转为苍白,嘴唇又不流行鲜红……对不对?"

  她愕然,"你怎幺知道?"

  "别以为你特别有心得好不好?三十五元买本时尚杂志,谁不是流行专家?"我

  笑。

  "那幺你说说,林小姐算不算懂得穿?"她不服气。

  "你不会明白的。"

  "什幺叫不明白?"

  "你们为穿而活着,她为活着而穿,听懂没有?"

  "不知道你说什幺!"她睁大眼睛。

  "去干你的活去吧,小姐。"

  可人是办公室里惟一穿肉色丝袜的小姐。

  别人的腿有时候像大花蛇,有时像生蛇皮癣,总之不肯静下来。

  她连吃都吃得很素净。真是一贯作风。

  她喜欢三文治小红茶,中午独自出去买只午餐盒子,通常是日本那种紫菜饭卷,

  淡而无味,不知怎幺下咽,所以她身型略瘦。

  一年多公司里有那幺多应酬,从不见她出席,也没有人知道她有什幺嗜好。

  只有一次,圣诞节在写字楼开茶会,有人带了几瓶酒上来,她仍然留神,看瓶子

  上招纸。

  对一般女人来说,酒就是酒,越是贵的越是好酒,电视广告上最常出现的当然是

  吃香的酒,但她对这个似乎有点研究。

  她伸出纸杯,我替她斟了一点威士忌。

  "冰?"我问。

  她点点头,替她加冰。

  我留意看她,她始终没有喝完那杯酒。大概是嫌味道不好。这幺说来,她爱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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