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侯鸟咖啡屋位于一条宁静的巷道内,坪数不大,却是窗明几净,布置雅洁,各个摆饰皆出于女主人的慧心巧思。
侯鸟咖啡屋,不卖酒类,连调酒都不卖,只卖咖啡、果汁以及西洋茶等。
侯鸟咖啡屋的女主人苗沅沅,外表艳丽妩媚,总给人一种“标准情妇”、“现代狐狸精”的假象。可怜的沅沅,真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实际上,她善良得可以,她的三个房客都说她是那种大脑神经永远少一条的傻大姊,而且她还是个超级痴情的女人喔!
候鸟咖啡屋楼上,就是她住的公寓;是她的老父、老母去美国投靠兄嫂留给她的。由于她怕寂寞,也想多找几个伴,于是她便贴了红条子,将其他三间房间分租出去。一年多相处下来,四个女孩的情谊是情比姊妹深。
年纪最小的是况小欢,可怜小孤女、清纯小玉女。现在仍是夜大三年级的学生。其身世坎坷,却乖巧灵慧,深得沅沅喜爱。沅沅自动将房租减半,白天让小欢在“候鸟”当服务生,赚取生活费。因为这样,小欢视沅沅为亲姊姊,工作也特别勤快。只要人手不足,她便会自动前往“候鸟”帮忙。
个性最悍的是童宁,骄傲富家女、火爆小蛮女,此女乃童家怪胎,放着大小姐的身分不要,弃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如牛屎;离家出走,流落街头才被沅沅“捡到”,好心收留她。虽为富家女,却因时常开除“老板”而付不出房租。沅沅心肠软,要她工作稳定时再付房租,因此童宁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非苗沅沅莫属。有事使唤莫客气,上刀山、下油锅、爬刀梯、踩玻璃在所不辞。”
长得最美的是沈璃儿,绝世大美女、冷傲小雪女。令人忘不了的美、令人忘不了的傲、令人忘不了的冷。眉目如画、面容姣好、肌肤赛雪、仪态万千,宛若自天界下了凡尘的凌波仙子,羡煞无数女人,看傻多少男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掳获她的心,只因她对男人的观感就是:排斥、排斥、再排斥。
有时沅沅会问她们,那么她又是什么女?此时三人会很有默契地告诉她:超级痴情女、美艳糊涂女。
这四个女人的性子就如同四季一般,各有各的风情。春季、夏季、秋季、冬季,随着季节的更替,四个美丽的单身女子,也即将展开她们的爱情故事……
缘起
四季走了春和夏,初秋轻轻缓缓的阵阵微风,魔幻似的逗弄着仍然绿得耀眼的树叶。绿色叶片摇摇荡荡地颤动着,颤动着从叶片间穿射下来的阳光,一道一道金色波光在地面上跃动。
况小欢其实不怎么喜欢秋天,她嫌秋天给人的感觉太忧愁。不过秋天倒是个挺适合散步的季节,温温的,不冷也不热,散步正好。
说散步,她散步的地点还是城市的街道,边逛边散步又可散心,一举数得。
小欢低着头数着伤行道上的红砖块,一步一步的走。“一、二、三……”
从她身后,忽然传来一阵好大好吵的脚步声及讲话声,扰乱了她的思绪;数到哪,她都忘了。她没好气的往后看,不看不怕,一看,便让她吓到腿软。
喝!哪里来的这么多凶神恶煞,一个个横眉竖眼,满嘴三字经,一副十足的坏人样。
遇见这班恶煞,还不找地方躲就是蠢蛋。小欢自认是个聪明人,连忙将身子贴紧墙壁,让他们先过。
那班人经过她身边时,还是满嘴“问候别人妈妈”的话,小欢想捂住耳朵却又不敢,只能祈求他们让开。
“看什么看,发什么抖,我又没有要对你干什么。”一个走在最后面的小混混,看见小欢缩在一旁,便出言轻薄。
小欢只能可怜兮兮的直发抖。
“喂!要泡马子,办完正事再泡。”领头的人低喝一声,那家伙便不敢再说什么,只是一双眼睛仍贼骨碌的在小欢身上溜来溜去。
“喂,到了,就是那儿,进去以后,要装得凶一些,知道吗?”
“知道了。”
小欢偷偷地再瞧了一眼离去的那班人。他们腰间鼓鼓的,好像插了什么东西,该不会是开山刀、西瓜刀之类的吧?
她看着他们站在一间屋子之前,天啊!他们是来寻仇的,她从来没有看过寻仇砍人的场面,可怕。
“大家进去。”领头的人高呼一声,所有的人听令准备一拥而上。
“慢着!”就在小欢正准备低头逃命时,一声沉稳且十分严肃的男声出现了,她好奇地看了一眼,没想到就因为这一眼,她竟看得忘了要眨眼睛,要逃命了。
那男人有一张十分好看的脸,刚刚正正、干干净净的,不是十分俊秀,却挺酷的,十足有型。他天生就有股王者之风,很容易使人不敢亲近他;他一站出来,便有效地阻止了那班人的进入。
小欢又不想离开了,原来他是他们寻仇的对象。她为他担心,他一人难抵数人啊!希望他不会有事。
“你就是韩彻?”领头的人在他的逼视下,久久才敢开口。
“敢来找我,还不知道我是谁?花钱请你们来修理我的人是花了冤枉钱了。”他冷冷地走下一级台阶。
“你早知道我们会来?”
“我从办公室就看到你们了,只是不知道你们是谁请来的。”他的律师事务所在这栋大楼的七楼,是他的秘书看见向他通报的。他不想惊扰了大楼内的其他人,所以才先下楼解决。这种场面,他早就习惯了。
“你很嚣张,小子。”领头的人十分不爽。
“我要是怕你们,就不必出来当律师了。”他站在阶梯上,而他们站在人行道上,明显地气势上就高了一截。“不管是谁叫你们来的,回去转告他们,要找麻烦,尽管冲着我来,不许打扰别人。”他的职业再加上他的个性,才让他得罪那么多人。
“说那么多废话,我没办法交代啦。”带头的人浮躁起来。
“要交代,哼!”敢带着开山刀,不敢在大堂广众下动手?韩彻冷哼一声,走到其中一个小个子面前。“小兄弟,除了开山刀,你应该还有带其他的家伙吧!拿来。”
小个子见到颇有威严的韩彻,当下从小蛇变小虫,乖乖地从口袋摸出一把蓝波刀。
韩彻冷笑一声,拿起蓝波刀便往左手臂狠狠地插下去,艳红色的鲜血染红了他的白衬衫,而他却连吭也不吭一声,反而是那班人以及一些路人──包括小欢都看傻了。
他将蓝波刀递给猛咽唾液的小个子。“小孩子不要随便玩刀弄枪的。”然后走到领头的人面前,继续以他的威严慑住他们。“你们回去可以交代了,不过没有下次了,我的血是很宝贵的,你们请回吧!”说完,他便走回大楼。
围观的一群人看得目瞪口呆。她听见那班人一直在骂他疯子;但她只是觉得,他的手一定很痛。
“遇到疯子,没办法,回去了,回去了。”一群人吆喝着离开了,其他围观的人也逐渐散去。
唯有小欢,一直伫立在街头,任由风吹散了她的头发。
韩彻,这个名字,从此一直在她心中萦绕不去。
第一章
二十一岁的况小欢是美丽的。灵活的眸子,秀丽的鼻子,红艳的嘴唇,这样的女孩是美丽的。
她的美不似童宁那种高挑帅气的中性美,也不似沈璃儿苍白柔弱楚楚可怜的美,更不似苗沅沅艳丽耀眼的成熟美。因为年轻,她的脸庞添加了几许青春的光彩,像是香脆诱人的红苹果。
和童宁、沈璃儿、苗沅沅结识起于一年多前,小欢和童宁、沈璃儿先后成了苗沅沅的房客。一年多的日子相处下来,四个女子年龄不同,个性差异也颇大,却也能相扶相持走过这些日子,发展出姊妹般的情谊。
这三个姊姊,小欢真的喜爱她们。小欢年幼时,父母先后去世,她只好住进叔叔家,却受尽婶婶的欺凌。叔叔有心帮她,却因为本身的个性软弱,想帮也帮不了多少忙。所以一过二十岁,小欢便毅然地搬出叔叔家,半工半读的念夜大。也因如此她才有机会认识这三个姊姊们,让自幼失怙的小欢,又能够重新拥有家庭的温暖。纵然她的家庭成员和一般人的不大一样,她一样觉得很幸福。
到目前为止,她都认为幸福就是这样便足够了。太多的幸福反而只是一个假象,能掌握的幸福才是真真实实的,和大多数的人一样,小欢也在等待幸福来临……
小欢穿着白雪公主的衣裳倚在童宁的车门边。“童宁,我穿这样会不会太可爱了一点?”她不大习惯脸上的妆和脚上的高跟鞋。
“你本来就很可爱啊!天生的嘛,别人想装可爱还可爱不起来呢。”童宁比小欢大两岁,所以她最不喜欢小欢叫她姊姊,好像她很老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