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邻家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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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呀!他的生意我不管,但今晚开舞会的人家是金世伯,他是爸爸的旧同学和生意上的老伙伴,我一出世就认识他了,是世交。而且今晚的餐舞会,他是为独生子庆祝生日,我就要去了。”

  “原来好多独生子。独生女。”

  “他有许多姐妹,不过男孩子就只有他一个,我答应爸爸出席,就是因为他。”

  “你青梅竹马的小情人?”语调酸酸的,实在也担心。

  “完全不是那幺一回事,那金雅志根本不喜欢女孩子,对女孩子一点都不饶让,还挺爱欺负女孩子。”

  “或者他是小霸王,根本喜欢欺负人。”

  “不是!他对男孩子就很好。”

  “什幺意思,我就不明白了。他不喜欢女孩子,但喜欢男孩子,对不对?”

  “完全对。”

  “他会不会是……是同……同……”

  “同性恋?对!当时没有想过,我们差不多十年没见面。那时我才十一岁,怎知道什幺同性恋……又看不出他有特殊表现……”

  “他怎样对男孩子?”

  “当时一班人都是世交,他高大些,仪表出众些,好象大阿哥。他对女孩子极少理会,但男孩子呢,吃喝玩乐都一起,感情好到不得了。”

  “他有没有对其中一个男孩子特别好?”

  “没……有,应该没有,他和谁都搭肩揽腰。”

  “或者他真的大小,还不懂得谈情说爱,追求女孩子。”

  “他当时已经十四岁,很高大,而且,其它的男孩子都追求女孩子,他怎会不懂?”

  “也许他也追求女孩子,你未必知道。”

  “绝对不会!我怎可能不知道,我虽然十一岁,不懂情爱的事,但我发育已经不错,他的好朋友大部分都向我表示过好感,我们一班女孩子当中,谁都说我最漂亮,他要追求女孩子,应该追求我。”

  “或许,他对女孩子真的没有兴趣。”

  “我不能证实他是同性恋者。但,他肯定对女孩子完全没有兴趣。他长大了变成怎幺样?开舞会会不会带个男性情人出来……一切一切我都很好奇。”

  “就因为好奇,所以答应爹?去参加这政治舞会?”

  “你说对了!爹?也知道我的目的,否则,他怎敢迫我去?参加舞会是一定要有舞伴的,因此我想请你帮忙,虽然我知道你可能不喜欢。”

  “有你为伴,到哪儿都是一个节目,况且,我也应该陪你去。”

  “晚餐八点钟开始,我们七点半钟去不早不迟,你六点到六点半来接我,好不好?”

  “好的!我六点到。”

  “别忘了穿晚服。”

  “燕尾服还是一般晚礼服?”

  “一般晚礼服就可以了……”

  钟宇希真是要什幺便有什幺,因为他刚由美国回来时,父母给他缝制了不少西装、晚装,甚至燕尾礼服,方便带他四出活动,交际应酬,出入BALL场。

  下午反正无事,钟宇希还是一个人去选购了录像机,好等汤铃和祖母,早点见到自己的录像带。

  回家就接到马利亚的电话,她告诉宇希,花朗请他今晚佩戴红色的领花。大概钟宇希这人不花,红领带。红领花他都没有,还要烦劳管家到父亲房中去拿。

  他准时六点钟到达花家。

  马利亚给了他一杯蜜瓜冻。

  他欣赏热带鱼缸那些色彩缤纷的热带鱼。

  突然他听到细碎高跟鞋的声音,然后是一道红光,不久,花朗出现了。

  她穿一件鲜红色的晚装,上面贴身,无带胸围腰封式,下面是一层又一层逐渐散开的裙子,腰中结一只大蝴蝶结,把丰满胸脯和圆腰突出。

  长发梳了一个复古宫廷舍,雪白的脖子上一串用圆钻镶成的项链,配圆钻垂吊耳环一套,白缎镂红花纹晚装高跟鞋及手套,再配上鲜红唇膏,真是美艳不可方物。

  任何人看见她都会哗然。

  都会被她整个吸引住。

  实在太艳丽了。

  像朵刚开放的红玫瑰。

  就是太性感、暴露了一点,钟宇希是这样想,可能他比较保守。

  她那件美得杀死人的晚礼服不单只露背、露膊、露肩,还露出半个胸脯。

  连乳沟也看见一点点。

  她的肉又白又美,宇希觉得很吃亏,谁都看到了。

  其实,花朗一向衣着性感,今天只不过比较暴露了一点点罢了。

  “宇希!宇希!”

  “嗯!”

  “你怎幺入了神?”

  “看你呀!”

  “这裙子好看不好看?”她在他面前转了个圈,看起来裙子不太蓬,但一转身时裙子便很散。

  “美极了!不……”宇希本来想说,不过太性感一点,但是他不敢说下去,怕令花朗扫兴。

  “去年我和妈咪去法国时买的,一直没有机会穿。”

  “所以你叫我戴红领花。”

  “是呀!舞伴嘛!”

  马利亚把一件银白色的披肩拿出来,花朗把它交给宇希。

  “差不多出门了。”她看看钻石腕表:“替我把披肩披上好吗?”

  披肩一披上,花朗那件镂花披肩,刚好把她的性感都遮住,宇希莫名其妙的开心。

  他们乘坐花家的劳斯莱斯前往。

  那别墅门前已经有许多名牌车。

  进去时,花朗低声对宇希说:“看我还认得出那讨厌女孩子的少主人否。”

  “一直没见过面吗?”

  “没有,没缘没份,我在香港他去英国,我去英国他在意大利。其实,以前那班小朋友,都各散东西。”

  他们一踏人屋子的大堂,便有迎宾迎接,穿制服的婢女亦为他们拿去衣物。花朗马上回复性感。

  花朗的红光一闪进客厅,已引来许多惊艳目光。

  “花朗!”

  “金伯伯!”

  “你比我在英国看见的时候,更美了,真是人见人爱。”

  “金伯伯,你过奖了!”花朗心花怒放的咭咭笑,她也不是看不到大家艳羡的目光。她微笑:“你也越来越有男性魅力。”

  “哈哈!你连金伯伯都送糖。”他拖着她的手:“你和雅志多年不见了吧?”

  “差不多十年了。”

  “还能把他认出来吗?”金伯伯往一个僻角处指出:“他就在那班人里面,他们不知道在商量什幺大事,都人了神,连来个美人都看不到……”

  在一班男孩子当中,几乎个个风度翩翩又贵气,一眼就看得出是名门公子,当中一个穿白色晚礼服的,高大威猛。虎背熊腰。仪表出众,从小雅志就出人头地,除了他,还有谁?

  “金伯伯,是那穿白色晚礼服的男孩子。”

  “快十年不见,还认得到。”

  “他身形健硕,高人一等,而且比以前更英俊了。”

  金伯怕呵呵笑,对经过的宴会待应生说几句话,侍应生过去,穿白礼服的男孩子马上过来,看见花朗,眉一扬,眼睛一闪:“花朗?你就是爹?常提及的那个小美人?”

  “你怀疑吗?雅志!”

  “花朗!”他一把拥抱她,花朗也不诧异,他由意大利回来,那儿的人特别浪漫,拥抱并不代表什幺,礼貌而矣。

  然后他又放开她,拉着她两只手,由头打量到高跟鞋尖,啧啧称赞:“花朗,我从来不知道你这幺漂亮!真美!你小时候不是这样的,呵!”

  “由小到大都是这样子,没有什幺重大改变。”花朗心想:“我是女的,你当然没注意,如果我是男孩子,说不定已经做了你的‘情人’。”

  “你肯定越大越美,不错的……”

  “打令,雅志,你开完会了!”一个长卷发。金色吊带低胸晚装的女孩子走过来,一手挽住雅志的手臂。

  花朗一呆,好象被人打了一棒,有点迷糊,情绪突然下降,笑容都凝住了。

  “这是谢茜嘉,”雅志为她们介绍:“这位是我小时候的好朋友,花朗,十年没见了。”

  花朗突然醒觉,回转身去,把一直被人冷落了的钟宇希拖了过去,偎着他介绍:“这位是我世兄,金雅志,那是他的女朋友谢茜嘉!我的男朋友——钟宇希。”

  宇希同样一呆,因为无论什幺时候,花朗都没提过他是她的男朋友。

  两个大男孩握手应酬。

  “花朗,你真是长大了!有这幺英俊的男朋友。”

  “你也是呀!”

  “老站着,先喝杯鸡尾酒。”谢茜嘉以主人姿态出现,叫住一位捧酒的侍应生。

  大家祝过酒,刚巧金雅志的姨父姨母到,他要去迎接。

  花朗和宇希自由了,喝点酒,吃块鱼子酱饼干。

  “花朗,这一次你真的大大满足了好奇心。”宇希说。

  “满足?”

  “你一直以为金雅志喜欢男孩子,谁知道他有位性感的女朋友。”

  “你觉得她长得很性感。很漂亮。很吸引你吗?”

  “不是,我只是认为她衣着性感罢了。”

  “一点都不好看,庸脂俗粉。他喜欢女孩子,可以,找个象样的嘛!没眼光,真令人失望。”

  “那女孩子比你差远了……”

  “怎幺拿她和我比?她怎能和我比?”她变了面色:“幸好金雅志当年对女孩子没兴趣,没有追求我,要是我少年无知爱上他,今天就后悔死了,看上一个完全没有品味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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