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春之梦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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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诗是个好女孩,但是,在程世浩的面前,她会变得非常刁蛮。

  程世浩是个很秀气,很斯文的男孩子,那张白皙的脸;可以算得上英俊,他虽然没有根长的腿,很阔的肩,但是,身材很适中。

  他在马家已住了四年,也做了丽诗四年的补习教师,丽诗会考得了“三优”,那完全是程世浩的功劳。

  而他本身,是港大电机系的学生,还差一年就大学毕业。

  程世浩在房间里看书,丽诗走进来,一手把他的书抢去。

  “小丽,别把我的书撕破,我花了九十几元买回来的。”

  “我不喜欢你做书呆子,你看书看了一个早上,还不够?”

  “多看参考书,会增加知识,小丽……”

  “唏?你怎幺叫我小丽,我不喜欢人家说我小,因为我懂得许多许多,我思想成熟,会分辨是非,我已经长大了!”丽诗把书往后一扔:“陪我去看电影。”

  “改天好不好,我想把书……”

  “今天星期日,少看半天书不会死的,是不是?”

  “但是,我正看得入神……”

  “好,好,你不去,我叫罗伦斯陪我去。”

  “谁是罗伦斯?”他突然紧张起来。

  “罗伦斯是个男孩子。”

  “我知道他是男孩子,可是,你们是什幺时候认识的?”

  “早认识了,”丽诗翘起了鼻尖:“别以为只有二姐才有许多男朋友,其实,我的男朋友比她可能还要多呢。”

  “你……”程世浩已忘记他那本近百元的参考书:“女孩子太滥交是不好的!”

  “老古董。”丽诗旋着她那条鹅黄色的背心裙:“谁像你?两只眼睛一个鼻子,活了二十一年,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

  “我们大学里也有许多女同学!”

  “那你带一个回来看看啊!你知道妈咪很疼你,一直把你当儿子看待,她知道你有了女朋友,一定会很高兴。”

  “可是,我……”

  “别我我,你你,你到底去不去,你不去,我找威廉。”

  “怎幺?又来一个。”

  “还有许多个。”

  “你想看哪一套电影?”程世浩完全投降。

  丽诗掩住嘴忍着笑,其实,她根本没有兴趣交男朋友。她表面充成熟,实际心理仍很幼稚、那些罗伦斯、威廉,只不过是她的同学的哥哥,她对他们是绝不理睬的。

  至于程世浩,由于一起生活了四年,接触又多,因此,她对他有很深的感情,不过,她也只不过把他当自己的兄长看待。

  她和程世浩走出房间,碰上梦诗,她拉着梦诗说:“三姐,我到你们酒店的COFFEE

  SHOP饮下午茶,可不可以付八五折?”

  “八五折?你以为是公司大减价?不。不过,你可以签单啊,你可以在单上签我的名字就行了!”

  “那你要不要付钱?”

  “当然要!酒店又不是我开的。”

  “那我不签单,应该由程世浩付账嘛!”

  “你这小丫头,就只会欺负世浩。”梦诗搔一搔她的头发:“世浩,别太迁就她,否则她会变红番。”

  “唔!三姐,你是说我未开化,蛮不讲理。”丽诗是最会撒娇的。

  “你以为你真的很乖?”梦诗捏一下她的苹果脸:“世浩比你听话多了!”

  “都是你!”丽诗向世浩嘟着小嘴:“我不跟你看戏了!”

  “小丽,我可没有犯错……”

  “世浩,这就是你不对,你老是迁就她,会把她宠坏的。”梦诗向妹妹举起拳头:“乖乖的跟世浩看戏,再发野,我可要打你了!”

  “HOO!”丽诗向梦诗扮鬼险,她跑出大门去了。

  世浩连忙追出去。

  梦诗笑着摇一下头,她刚回到房间,电话铃响了。

  梦诗靠在床上,拿起电话筒。

  “梦诗!”那是表姐美施的声音。

  “时间好准啊!我刚回来。”

  “路易想请你跳舞。”

  “我不要做电灯泡。”

  “你可以和你的舞伴跳舞。”

  “我哪来的舞伴?”

  “只要你肯点头,还怕没有男孩竞争一下子?你单是挑选,就够麻烦了。”

  “路易的朋友?”

  “唔!他的朋友都想追求你。”

  “凡夫俗子。”

  “你到底要怎样的男孩子?真的要白雪公主的白马王子?”

  “总之,没有一个男人我看得顺眼。”

  “你好傲慢,像你这种人,终有一天会被一个男孩子迷死。”

  “天方夜谭。有人想把我迷倒,那恐怕第三次世界大战也会爆发。”

  “别神气,表面越冷的人,内心越热,”美施非常肯定地说:“你要就不爱,一旦爱上了,那幺,就会很痴心。”

  “你不要说得像个专家好不好?这世界上,不会有男孩子迷倒我,哪怕他真的是白马王子。因为我很冷静和很理智。英俊的外貌,花言巧语,都无法打动我的心。”

  “好,我等待着你为爱情流泪的那一天,受了委屈,可不要向我诉苦。”

  “放心,我根本没打算恋爱。”

  “做老姑婆?”

  “NUN!”

  “那将是全世界男人的损失。”美施笑着问:“今天星期日,怎样打发时光?”

  “你担心我寂寞?要办的事情可多呢!一个星期上班五天半,正好趁今天做一些私事,比如洗头发,把房间重新布置……”

  “你们酒店的总经理许志荣,还是个王老五,约过你没有?”

  “第二天上班就约我吃晚饭!”

  “怎样?”

  “送他一颗软钉子。酒店里百分之八十的独身汉都约过我。”

  “结了婚的董事长?”

  “哈!他更坏,第一天就约了我。”

  “又是一个软钉子?”

  “不,我答应了。”

  “什幺?你竟然看上了那老风流?”

  “嘿!当我把董事长夫人带到的时候,他吓了一跳,许夫人是著名的母老虎。”

  “好绝啊!”

  “表姐,我不会学你的,年纪轻轻就给路易锁住。我不喜欢束缚,我要自由自在,像海上飞翔的海鸥。”

  秋诗回到办公室,看见那空置两年的小花瓶,竟然插上一朵鲜玫瑰。

  她把花枝拿起来,想着,有点疑惑,终于,她想到了贝蒂。

  秋诗拨了一个电话给她。

  “贝蒂,为什幺送我花,今天又不是我生日。”

  “花?我没有送花给你!”

  “花不是你送的?那,会是谁?”

  “我!”秋诗放下电话抬起头,看见霍英平。

  “女孩子的办公桌上应该有花,喜欢玫瑰花吗?”他微笑问。

  “喜欢,谢谢!”

  “你喜欢就好了,以后,我会每天送你一朵玫瑰花。”

  “那太麻烦了!”

  “不会麻烦,下面有花店,只要通知一声,他们会照办。”霍英平对秋诗目不转睛:“刚才有没有约贝蒂吃午餐?”

  “还没有。”

  “陪我吃一次午餐,好吗?”

  “我可不可以拒绝?”

  “绝对不可以!”

  “那,我只好答应了!”

  “答应了!”他很高兴:“我先订座。噢!我忘了问你喜欢吃中国菜还是西餐?”

  “吃西菜比较方便些。”

  “希尔顿好不好?”

  “没意见。”

  “DEN BAR很富罗曼蒂克情调,而且还有音乐,同意吗?”

  “同意!”

  “好极了!”他兴高采烈地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很久没有答应异性的约会,秋诗的心情有点紧张。

  从此之后,秋诗差不多每天都和霍英平一起吃午餐,有时秋诗会请贝蒂一起去,贝蒂参加过几次,发觉霍英平对秋诗有意思。关于秋诗的往事,贝蒂是知道的,贝蒂很同情她,希望霍英平能填补她空虚的心灵。

  这天下午,老地方,秋诗和英平在一个卡座里,吃自己挑选的食物。

  “秋诗!”

  “嗯!”

  “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可以,随便问吧!”

  “你为什幺老是穿灰色和黑色的衣服?”

  “你不喜欢黑色和灰色?”

  “不是不喜欢,不过你那幺年轻,应该喜欢一些较为鲜艳的颜色。”

  “我已经二十四岁了,老了!”

  “四十二岁的女人,也未必喜欢黑色。”

  秋诗没有说话,继续低头吃她的午餐。

  “你很少笑。”

  “唔!”

  “不喜欢笑?”

  “呆子也会笑的是不是?”

  “因为你不快乐,没心情笑。”

  “你猜对了!”

  “你没有理由不快乐的!”

  “我有理由一定要快乐?”

  “听说你的未婚夫……去世了!”

  “是的!”

  “你穿黑衣服是纪念他?”

  “假如你喜欢这样说,我不反对。是的,我没有忘记他……”

  “都快两年了,是不是?你还不能忘记他?”霍英平对死人妒忌起来。

  “十四年前我家死了一只小猫,我直到现在还不曾忘记。”

  “人,不能永远生活在回忆里。”

  “是的!我也希望忘记他。”

  “我可以帮助你吗?”

  “用感情帮助别人,比用金钱帮助别人困难,你花得起钱,但未必舍得花感情。”

  “我毫不吝惜。”

  “你有很多感情?”

  “不多,但足够。”英平的眼中满含深意:“让我用行动去表达自己,好吗?我一定要令你快乐!请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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