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爱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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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少爷,嗯,咱们也酒足饭饱了,请去帮‘夫人’买些‘女人家’用的物品呀!别打扰这位壮士了。」但愿夫人听得懂她的暗示。

  奈何珠珠蚊子般的声音对叶小霜起不了半点作用,只见她拉住黑衣人咬耳朵说话「坐在你左前方靠角落那桌的四个人,从我进来客栈到现在,眼睛从没离开过你身上半秒钟。还有,外面那个卖糖葫芦的老人不去街上兜售,却直盯著你瞧,看情形只要你走出客栈一步,马上会遭这五个人围殴,当场被打成肉饼,而且还是一块焦黑的肉饼。」叶小霜故作神秘状地把秘密透露给黑衣人,希望他有所警觉,好自为之。

  可是黑衣人听完後,只是嘴角往上拉了一下,又若无其事地坐回去,没有任何动静。

  这可急坏了好管闲事的叶小霜。「这样吧,看在刚才咱们合作无间地唬走掌柜的份上,我就帮你个大忙,当作是回馈吧!」叶小霜表现出一副为朋友两肋插刀,即使插到屁股也在所不辞的江湖豪情。

  黑衣人觉得有趣极了,被盯梢的他都不紧张,怎麽她这个旁观者倒是替他出起馊主意来了?嗯!这个讲义气的小女子可爱极了,从她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珠子及坐没坐相的仪态,便可猜出地机灵好动的个性。

  「你要如何帮我呢?」他颇具玩味性的询问。

  「别担心,看我的。」叶小霜一副成竹在胸的笃定,将一旁神情有些无可奈何的珠珠也拉过去「轧一角」。

  从珠珠的脸部表情研判,那是一种充满欲哭无泪的绝望。哎!夫人啊,你别这麽行侠仗义嘛!珠珠在心底哀鸣。

  不过叶小霜可没空解读珠珠的表情变化,继续掌控全局,将另外两个人的头压低,一阵商量後,各自坐回位子上,并要求他们做出泰若自然的神情,但只有她像个没事人似的,其他两个的演技就差多了。

  黑衣人表面上看起来仍是一张冷得教人直打哆嗦的酷,可是内心却有了一种更深、更强的意念,一双锐利的眼神已经无法自拔地钉在叶小霜身上了。

  珠珠则面有难色的用力搓著手,嘴里嘟嚷著:「夫……少爷啊!珠……朱二不会演啦,你饶了我吧!」

  「朱二,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个"义"字,这位兄弟方才给了咱们一口饭吃,咱们现在自然得还人家一杯水喝,这道理你都不懂吗?」好一番义正辞严的训诫!

  珠珠觉得好委屈,她只是陪夫人出来镇上买些东西,就被定义为「行走江湖」了吗?看来下回还是别乱出来走动安全些。

  叶小霜敏锐的观察一下客栈内的众生百相,几乎个个都处於酒酣耳热之际,心想此时不借酒装疯,更待何时呢?於是她突然站起来,指著珠珠的鼻子,语气含糊地叫骂著。

  珠珠先是一愣,还以为自己什麽地方做错了,惹夫人生气,赶紧无辜地看了夫人一眼,瞧见夫人向她眨眼示意,才总算意会过来,原来夫人「行侠仗义」的细胞发作了,看样子她也只好豁出去「舍命陪夫人」了。思及此,珠珠这厢也叫阵起来。

  两人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的争吵声,很快就吸引住客栈内所有人的目光,当然也包括那五个盯梢的。众人只知道他们两人吵得凶,可是却听不清楚吵架的内容,於是大家都静下来仔细聆听。

  他们的反应早在叶小霜的意料之中,她很满意地控制著这些「吃饱撑著没事干」的观众,同时对黑衣人使个眼色,意思是:在她把现场搞得兵荒马乱时,他得自行找机会「跷头」。

  「这位兄弟你评评理,究竟是他对还是我有理?」叶小霜恶狠狠地抓著珠珠到隔壁桌去。

  「两……位……公……子……别……吵……」被叶小霜央求评理的客人竟是个结巴的壮汉。

  「这位公子,你说话好像有些困难,那就不烦劳你了,不过你可别误会,在下绝不是看不起结巴的人。」真巧,第一个被她点到名的幸运观众居然是个大舌头先生,她灵机一动,决定将错就错地演出闹剧。

  叶小霜又扯著珠珠的手臂到另一桌去,随便抓个王二麻子就问:「这位兄弟,请你帮我们评评理,瞧瞧是他错还是我真的无理?」看他长得挺正常的,应读没问题。那人正要开腔,叶小霜却阻止他说话,「不过看你年纪尚轻,似乎未满十八岁,连限制级电影都不能看,请你评理恐怕不具公信力,我还是找年纪大一点的,谢谢你,请坐下。」那人的确才十六岁,只是古人较早熟,拿现代人的行为能力标准来认定似乎不太公平。

  於是两人又边吵边走到张三那桌去,叶小霜胡乱找个籍口要他评理。张三未开口说话,先来一阵咳嗽,原来他太老了,身体又违和,叶小霜不忍心老人家年纪一大把还要当和事佬,万一拉扯间伤到老人家,有个什麽闪失,那她就罪过了,於是再请「老兄弟」回座。

  混乱间,她回头瞄一眼自己的座位,黑衣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只留下三人的酒菜钱置於桌上。

  叶小霜心想既然已经大功告成,这出戏就可以杀青了,於是嘴里仍旧骂著珠珠,却一个劲地把她拉往门口。「各位兄弟失礼了,为了不打扰各位用餐,看来我应该去衙门找县大爷评理才是明智的抉择,刚才小弟鲁莽,请多包涵。」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两人安然离开悦来客栈。

  客栈内再度恢复人声鼎沸的喧闹嘈杂,有人议论著:「刚才那两个小伙子到底在吵什麽啊?」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有人耸耸肩、有人摇摇头,还有人摊摊手,居然没人知道他们吵架的内容。哈!恐怕连当事人自己也不清楚,反正吵架只是个幌子,混得过去就可以了。

  ???

  主婢俩大约走了两条街後才松手,并且不约而同地爆笑出声。

  叶小霜更是乐得直喊过瘾、好爽啊!原来行侠仗义是如此令人具有成就感,难怪古代的人只要懂得一些拳脚功夫,就自喻为侠义之士。

  倒是那几个盯人不力的侠士让黑衣人给闪了,回去後对主子交代不了,以後大概只能当「暇士」闲暇在家里的勇士。

  叶小霜和珠珠还戏谑地嘲笑对方刚才在客栈内的凶悍德行。珠珠先发制人,「夫人,你刚才演得好逼真呐,是不是平常就是这样啊?」

  「哈!还说呢!瞧你泼妇骂街的真面目,好像家教不太好喔!」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讪笑彼此,最後叶小霜故意双手擦腰,假装威严地吓唬珠珠,「嗯,谁是夫人啊?这麽没大没小!」她作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尊贵状。

  而珠珠不知调皮的叶小霜只是逗著地玩,以为夫人真的生气了,赶紧蹲下来求饶,「夫人,珠珠不敢了。」

  叶小霜继续逗她,「珠珠,你刚才为什麽老叫我"夫……少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姓"夫"呢。啊!糟了!那个黑衣人八成就是这麽想了。哎!算了!反正以後可能也无缘再见了。不过我慎重地警告你,下次出来不准再叫我"夫……少爷"了,了不了解?」

  珠珠当场傻眼了,心中大惊——不会吧,还有下次啊!夫人该不会喜欢上「行走江湖」了吧?太可怕了。

  叶小霜的确觉得「行走江湖」好玩多了,与其整天闷在龙家堡,她宁愿当个肝胆相照的江湖儿女,拥有一身的好武艺,四海为家,偶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哇!这样的人生有趣多了。

  正幻想得飘飘欲仙时,一名黑壮男子狂飙而过,随後传来珠珠的惨叫声——「非礼啊!夫人,那个色狼非礼我啊!」

  叶小霜原本拔腿要追那名色胆包天的歹徒,继而一想,她们现在是男装打扮,歹徒又是个男的,怎麽可能非礼另一个男的?除非他有断袖之癖。不过那名歹徒如果稍具慧眼,应该是找比较俊俏的她下手才对啊!珠珠长得那麽「安全」……实在令人不解。

  她回过头反问珠珠:「歹徒如何非礼你?」好像警察在询问笔录。

  珠珠一脸委屈的说:「那个人的手……伸入……我……的……衣襟内……乱……摸……人家……的……」脸色苍白得说不出话来了。

  珠珠才说到「衣襟内」,叶小霜就知道歹徒的目标不是珠珠未请完的那个部位,而是珠珠衣襟内的钱包,所以她立即转身拔腿猛追歹徒。那钱包里的银两可能是珠珠省吃俭用的所有积蓄,而那个傻丫头却以为自己被非礼了,犹不知钱包早已不翼而飞,她只有发挥见义勇为的精神解救钱包去了。

  追了两条胡同,叶小霜见他闪过一个墙角,跟著也以跑百米的速度冲过去。

  就在转角处,她整个人被黑色墙壁吸进去,蓦然觉得白天怎会出现满天星星,真是天文奇观啊!直到那面黑墙伸出手抬起她的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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