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光似乎迷蒙了起来。
“那是一段很快乐的日子。我们大家都年轻,也很有抱负,充满了希望……可是第一个半途而废、把他们抛弃在这里的,也是我。”
“你为什么要走?”迎蔷经声问。
“家人。”他摘下一片草叶,放在嘴边嚼。“把时间花在这,我家人认为这简直是浪费生命。所以当我毕业、当完兵,就被迫像任何一个社会新鲜人一样,把自己投入追逐金钱、职位的大熔炉。而说真的,我这个人也还满够贱的。居然还给我赚了不少钱,当然也忘了山上的这些人。然后,有一天我突然接到晶晶的电话,教授住院了。”
他的声音愈来愈沉,也愈来愈低。
“我赶到医院时,教授已经不能讲话了,他似乎也不想讲话,只是看着我,然后很放心地笑了笑。你不知道我看到他在受尽了疾病的痛苦之后,突然之间看见他冲着我笑的那种古怪感觉……他笑得甚至有点诡,根本不是因为要我不要担心他,而是他自己安心了。你懂吗?”
方宸问迎蔷,但其实他也不需要听迎蔷的答案。不过迎蔷有那么点明白了,教授是在最后把自己的担子交到了方宸手上。
“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回台北后非辞职不可了。我在山上的工作做了一半,还没完成就落跑,还把德稚他们拐来之后,再不负责任的丢开。当然,对台北的工作来说,我也很不负责任,可是两边都做了一半……我总得至少完成其中一项。”
“你家人呢?谅解你了?”迎蔷不由得从石上滑了下来,坐到他身边,问他。
“怎么可能?闹革命呢!”她笑了。
迎蔷怔忡着。这种事,她是绝对无法体会的,她从来连想都没想过。闹革命?她想像着:如果她跟母亲闹革命,会是怎样的可怕情形?
“我这个人,脑子很死,不大会去想太复杂的事,”方宸笑笑,把腐烂的草扔了。“其实我也不觉得在这里从事这个工作有多伟大、多有意义,我只知道,只要我决定了一件事,觉得这样做很好,我就会去做,不会犹豫。”
决定了就去做,不会犹豫……迎蔷咀嚼着这句话,很简单的两句,却像有着万钧的力量,令人钦羡。她多希望自己也能有这样的力量,朝着自己的目标走,不要顾虑周遭,家人……
“你真的可以不顾家人?你不怕他们伤心、失望?”迎蔷仰着头,迫切地等待他的答案。
“说不管,那是骗人的。不过慢慢来吧。”他看得很开,耸耸肩。“至少我爸就已经差不多放弃骂我了,只有我妈,老是叫我赶快娶老婆。”
迎蔷微笑着侧过脸去看他。方宸其实是很能吸引女人的类型。幽默、耐看、细心、体贴、直率……当然,还有他专注于一件事时那种认真的样子,那才真是迷人,让人忍不住要心动。在这深山里还真糟蹋他了。
突然之间,她的笑意停在唇边,问题变得有点酸:
“你,不会没有女朋友吧?”
“现在景气不行了,”他开起玩笑来。“我现在的身价,就像股票狂跌一样没人要。以前的女朋友都觉得我爱动物甚过爱她们,所以就走了;现在我既没时间交女朋友,也不想再去找女朋友,毕竟有哪个女人愿意暗我在这里当傻瓜?”
“也许很傻,但傻得让人尊敬。”迎蔷喃喃说。
“你说什么?”方宸没听清楚。
迎蔷笑笑,换了别的:“晶晶呢?她总是女的,也待在山上。”
“晶晶?”方宸很恶毒地:“你说她是女的?她的手臂快跟我一样粗了!我真觉得她跟德稚的身材应该反过来,难得德稚还要她当女朋友。”
原来晶晶是德稚的女朋友!迎蔷明白了。
“你这样贬晶晶太过分了吧?”
“没办法,我跟她什么玩笑都开,反正她不会生气,太熟了嘛。”方宸口无遮拦地一连串讲下去:“如果不很熟,我当然不敢乱开玩笑。比如我如果说你脸色苍白得像僵尸,你一定不高兴对不对?”
说着说着,方宸自动住了嘴,脸色很尴尬。
“呃……说太快了,不是故意的。”
那张脸庞让迎蔷根本发不起脾气,她紧抿的唇其实噙着笑意。方宸补救地赶紧又变换话题:
“来来来!我们也喝点白酒好了,我的背包里有纸杯。”
不知是刻意带的,还是巧合,他从背包里翻了几个纸杯出来,倒了半杯在两个杯子里,递给迎蔷。
他举杯一碰她的,纸杯没有清脆的声音,他幽默地:
“敬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而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迎蔷忍不住要笑,半晌,才说:
“你错了,我一点也不美。”
“谁说的?”他十足正经。“你有一种优雅的味道,淡淡的,很特别,可是你的眼睛又很叛逆,不管怎样,你至少是个中上美女。”
淡淡的优雅、叛逆的眼睛?迎蔷头一回听见这种形容词,她眯着眼揪他:
“只是中上程度的美女而已?”
方宸像奖励她似的:“如果你不要看起来恍恍惚惚,多点精神活力,分数会更高。”
迎蔷默然了。她不是头一次听方宸这么自信而确切地表达它的感觉。她想:方宸一定很清楚的认识自己,明确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才能用最具体、很自信的言词说话吧?
这让她不仅羡慕,甚至有些嫉妒。因为她──完全做不到。
她长叹一声。
“我也希望自己能有活力一点,可是好像很难。”
“为什么?每天早上去跑步就好了。”方宸乱开玩笑,喝光了杯里的酒,又倒了一杯。
“我父母在我小学时就离婚了。我父亲觉得他爱的不是我母亲,而是另一个女人,于是就毅然决然走了。我归我母亲养。”
不知怎地,迎蔷忽然很有心情诉说自己。
“也许因为我母亲觉得她只剩下我,又加上我家真的满有钱,所以从小我就像个标准有钱人家的小孩,什么事也不用做,只要学好纲琴、念好书。你知道,”迎蔷的眼里出现了难得的狡黠。“在你们这里,我生平第一次洗碗。”
“老天!”方宸表情夸张。“我们那些破碗一个才十几块──早知道拿钻石做的给你洗!”
一句话把说的跟听的人都惹笑了。迎蔷继续说:
“我母亲不只不让我做事,对我的保护甚至令人叹为观止。我在我家就算被蚊子咬了,我妈也会叫佣人来骂,骂她们为什么不点电蚊香。”
“嘎?”方宸做了个被吓到的鬼脸。
“我就这样子,被当成保育动物一样地长大,一直到我念了大学,才对自己的未来有了些主见。我有很多理想、很多希望,也计画了很多。我计画出国,远离我母亲的保护,可以自主地做一些事,做自己真正想做的工作……可是就在我快毕业的时候,我生了重病。那种病叫做──。”
“欸……。”方宸陡地打断了她,神秘兮兮的:“别把病名说出来。听过一个西方的古老传说没有?如果大声说病名,上帝会听见。然后就把病传给别人。你不希望把重病传给别人吧?”
信这些?看来方宸是喝多了。迎蔷微微一笑。
“好,就不说,反正那是很严重的病,血液无法制造足量有效的血球,我几乎快死了。后来进步的现代医学救活了我,我病了半年多,身体状况当然不可能好,于是我母亲理所当然的更不准我做事,甚至在我休养了半年多之后,医生都认为我已经差不多恢复到常人的状况了,我母亲还是执意安排我的生活。然后──”
迎蔷随手捡起一颗小石子,奋力往前一扔,却扔不远。
“我想我就有点死心了。反正什么事都不让我做,也没有什么事好做,渐渐的,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没用的人,什么都不会。”她顿了顿。“说真的,看到你在这里照顾动物,我真的好羡慕,可是我知道我自己没这个能力。”
“谁说的?你真没自信。”方宸皱起了眉头。“喂小动物吃奶有什么难的?你当然也可以做得到。再说,你还是母的。”
迎蔷亦笑亦嗔地瞪他,他却十分正色:
“说真的,你留在山上好了,可以喂动物,还可以喂我们。这里除了我自己煮的菜,其他人弄的我还真吃不下去。”
后面这个原因,才是重点吧?迎蔷笑了起来。
“我以前从来不碰小动物的,我妈也不让我碰。”
“为什么?”方宸腿起眼睛。
“我妈嫌脏。动物又不天天洗澡。”她笑道。
“你不晓得。”他慢条斯理地说着:“动物是最单纯的,如果不去欺负它,她根本不会来侵犯你。人虽然会天天洗澡,却不可能像动物这么善良。”
迎蔷怔了怔,再度臣服在他脑子里的那些歪理。说是歪理,倒也挺说得过去,他思想的成熟实在超过他外表的玩世不恭。抬起头来,他那对漾着琥珀色彩的瞳眸在她心湖激荡着,再一次,她深深为他所迷眩。为了掩饰自己酡红的脸,她站了起来,散步似的,逃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