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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厌!”她小小的拳头捶他。

  捶出了他心中满得要溢出的爱意。

  多么甜蜜啊!他们相拥着在街上走,希望就这么一生一世相依相思。

  伞,是他们全部的世界。

  世界中再也没有别人了。

  冬天的雾在窗口浓浓的飘浮着。

  想想一早起来,就守在那儿看雾。

  她希望雾赶快散去,她希望今天是个晴天,因为她和林其平要去野餐,他们已经计划了好几个礼拜呢!

  连要穿什么衣服,她都打算好了。

  雾散了,果然是个好天气!

  她跳下床,高兴地穿上长裤和半统的皮靴……一切弄停当后,咯噔咯噔地跑到饭厅。

  很意外地普湄湄也起了个大早,只披了件印着玫瑰花图案的晨衣,在暖气很足的房间中,靠着餐桌,慵懒地抽着烟。

  她四十靠边了,可是还是那么美,时光厚待她,没有使她变老,只是使她具有更成熟、更骄人的风韵。

  但,她已经不再是想想心目中迷人的仙女了,只因为想想已长大,对想想来说,没改变的,是她仍高不可攀。

  她永远站在一堆云雾中,可望而不可及。

  母亲让孩子有这种感觉,并不是件令人庆幸的事。

  “早!”想想拉开椅子坐下。今天她的胃口极好,预备大大吃一顿,黄嫂的熏肉是天下第一美味哩!

  “早!”普湄湄懒懒地吐出一口烟圈。

  想想真的长大了!不再是那个绑着两条辫子的小丫头了。看起来,她很开心,很有把握,很得意地要去面对未来?傻瓜!这个只有美貌而没大脑的独生女,她不知道她只有十六岁!除了念书,她是没有资格去进行什么书本以外的事的。但居然还敢瞒着她偷偷谈恋爱?哼!普湄湄心中闷哼一声。十六岁!她还以为自己什么都懂?她看上那个又穷又野的浑蛋阿飞,以后不后悔才怪!

  普湄湄说什么都不会让想想再蹈她当年的覆辙了。

  欧加罗!

  “他”的脸孔忽然在烟雾中浮凸出来。

  那么鲜明!又是那么永恒!

  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他了,便一切都仿佛才在昨日……那么又美又让人惆怅的过去,竟不会再回来了……

  毕竟,那是她的初恋!她这一生唯一真正爱过的男人。

  对于那样的一个男人,她现在最真实的感觉,是强烈的嫉妒。

  他去世时才39岁。

  多么好的年纪。

  他是那样的英俊,那般强壮,浑身上下没有一寸不散发着令女性颠倒萦梦的男性魅力。

  而他去世的年纪也是最好的日子。

  他永远39岁,永远英俊,永远年轻。

  如果当初他结婚时,她的年纪不那么小,如果他早发现她会长大,会不再是心目中那个小妹妹……如果他肯多等她一些,如果……

  她杂乱地想着。

  如果——他们真结了婚又会怎样?

  普湄湄看着长相酷似欧加罗的想想,忽然有些狼狈,也有些感伤。

  想想正好在这时抬起头来。

  她的眼中有种光芒——当初幼小时,寻杰就在她眼中发现过的光芒,那样充满着天生的野性,特殊得教人没法不去注意,不去思索。

  普湄湄一愣。

  想想看起来很纤细很高贵,尤其是半年来贵族女中的教育,已经几乎使她的举止动作完全合乎淑女的标准,可是,她现在才发现,某些性格上与生俱来的部分,是人力无法去改变的。

  想想的野性勾起了普湄湄整个痛苦的回忆,那已经毁去她的一生。

  她对自己冷冷一笑。

  这种日子,再过下去,她会发疯。看起来是放纵自由任性的好生活,别人闲言闲语之余也不免又妒又羡,但其中滋味,只有她明了。

  空虚,这样的空虚啊!使得活着跟死并没有两样,但无论如何,就算是行尸走肉,她也要挣扎着活下去。

  她常常觉得这一生是走错了路。

  包括帮想想找个合法的父亲在内。

  但她一定要替欧加罗的女儿安排一条好出路。

  是的,她的独生女。欧加罗欣然和叶美涵结了婚,可是,叶美涵只替他生过一个儿子——欧世旭。

  世旭那孩子是见过的,因为他出国前已十岁了,长像和脾气都酷似叶美涵,只有一双眼睛不折不扣的是欧加罗的。现在多大了?该有二十多了吧?

  普湄湄叹了一口气,如果欧加罗还在世,看到了想想,心中不知是何感受?

  想想用罢早餐,站起了身。

  “上哪儿去?”普湄湄看她一身标致显眼的打扮。

  “不上哪儿,只是出去走走。”想想忐忑不安的,“可以吗?”

  普湄湄点点头,“去吧!早点回来!”

  想想如释重负地走了,她不敢走得太快太急,那样的话,普湄湄可能会因为不顺眼而唤她回来,她极力抑制内心的兴奋,十分端庄地走出门口。

  普湄湄看着她的背影,冷冷一笑,去吧!反正这是最后一次了,在这个寒假中,他们将没有机会再见面了,而这只是她整个计划中的一部分而已。

  这是治本的办法,她早就明白地对隔壁缺乏教养的大男孩表示憎厌和嫌恶;另一方面,想想的逐渐长大,对她来说,非常不方便。

  她有很多朋友。

  男朋友、女朋友,当然还有特别亲密些的……她不希望想想妨碍了她的交际应酬。

  毕竟,她已经离过婚了,她是自由的女人,有权利做任何任性事儿的女人。

  想想咬住唇,低头看着自己的纤细修长的腿。

  即使事过十年,她仍有当年父亲弃家出走的悲伤。

  那种被不明不白地遗弃,瞬间成为孤儿的悲伤。

  十年了,寻杰没有回来过……

  林其平穿着一身黑:黑色的羊毛衫、黑色的牛仔裤、黑色的靴子,外罩一件黑夹克。

  他不像一只小老虎,倒像是头豹子。

  矫健的、漂亮的、骄傲的豹子。

  一身的不驯,一身扎眼的青春。

  “你迟到了!”他把表向她扬了扬。

  “对不起!”想想把手插进裤袋里。

  林其平耸耸肩,“希望你下回学会守时,别老是让我等,我可不是你的佣人。”

  “今天我是因为……”

  “不要试图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解释原因!”他马上不满地打断她的话。

  想想的眼眶红了,他是怎么回事?一见面就凶她!她闷闷不乐地停住脚步。

  “你发什么千金大小姐脾气?你不走,我自己不会走?”他吃了炸药似的迈开大步就走。

  想想火了,也扭头回家。

  “站住!”背后传来一声大喝。

  偏不站住,看你能把我怎么样?负气的眼泪在眼眶中打转,莫名其妙,一大早就发脾气,跟谁发啊?

  “想想,对不起,我心情不好。”他追了上来。

  “你心情不好?谁心情好来着?”

  “不要生我气好不好?”

  “你几时才能改改你的臭脾气?”

  “我现在就改!”

  想想吃了一惊,回过头。

  “真的!我觉得自己不对,每次想改却忍不住要发作,但是从现在开始,我一定会变成跟以前完全不同的林其平,我一定不再令你失望。”

  他说的可是真话?想想迅速瞥了他一眼。

  “想想,你要相信我,除了你,这世界上再没有任何有你在我心中这样的地位……”

  冬天的阳光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之一。

  它让你觉得大地如此美好,世界不再像一片荒漠。

  小老虎牵着想想的手来到了河边,像他们小时候一样。

  在一株老树下,有他们最熟悉的青草地。

  小老虎把夹克脱下来,铺在地上,环着她坐下来。

  “我念诗给你听好吗?”

  小老虎觉得她的建议十分娘娘腔,但也不好扫她的兴。“好吧!”

  “什么好吧!”她很不满,为了背这首诗,也为了让他分享她的快乐,她可花了不少工夫,不仅要记住全部句子,在控制音节,音量和腔调方面,她一遍又一遍用心去练习,改正所有的瑕疵,看他这样不起劲,她觉得那些时间,精神几乎都被糟蹋掉了。

  “对不起!”小老虎拍拍她,“我洗耳恭听!”

  想想预备要念给他听的,也是勃朗宁夫人收在《葡萄牙诗集》中的一首,是被誉为有史以来女性用英文所写的最妙的情诗:

  我多么爱你,让我屈数一数。

  我爱你,如在视界外探测天意,

  寻觅上主无上恩宠时的深度、

  广度、高度,达到灵魂所及的极处。

  月光下,烛光旁,夜以继日,

  我爱你,如依恃每日无声之需。

  我爱你,如争正当权利,是天经地义;

  我爱你,纯洁如人之远避赞誉。

  ……

  以我昔日愁苦时的激情。

  ……

  ……

  每当她晚上在寝室中念这首诗,大家都会放下功课,要求她高声朗诵,她们说她充满感情的声音是纯爱之声,只要倾听一遍,就教人永远不会忘记。

  她含着所有的爱意和激动,把诗背完了。

  没有反应!

  为什么呢?她是一心一意为他背这首诗的,只有这首诗能这般完美地传达她的心声。

  小老虎不但没有赞许她,反而冷冷地瞅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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