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且伴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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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像恐龙一样已经绝迹。

  这是天下女性的悲哀。

  而此人是我此时的悲哀。

  “因为我无处可去。”我装痴扮呆,耍起无赖来还满象,若南茜张见到,必然再也不敢麻烦我。

  “小姐,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仍皱眉。也许是因为我势利眼,因为他有这幢房子可遮风蔽雨,我竟觉得他甚是英俊。

  “我姓越,吴越的越,越红。我们可以交个朋友。”我伸出手,笑容可掬。

  他只好勉强与我一握。。

  当然,这个朋友不是白交的。

  他让出了卧室,睡客厅沙发。

  那沙发是他自己设计,睡来当然分外舒适。

  一夜无话。

  我居然很快地就睡着了,一点也没有为这不速之客失眠。

  这年头愈是没有道理的人,愈是理直气壮。

  我奇怪自己如此厚脸皮。

  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我找不到房子。

  不是没试过。台北的房子奇贵不说,找还奇难,就算找到了也不附带家具。

  我没有功夫去为了一张椅子或一个碗跑断腿。

  这儿一切都是现成的,有什么不好?

  甚至还有个现成的门房驻守在客厅,万一有歹人入侵,随时可以英雄救美。

  最令我满意的是这个英雄并不把在下当美人。

  他把我当疫疠。

  我们像表错七日情的男女主角。

  我开心极了。

  一早起来,就闻到了面包香。

  有人在烤蒜头面包,还有咖啡,磨豆的那种,可不是即冲即饮。

  我以最快速度梳洗,溜进了餐厅。陈诚房东正背对着早餐桌,在瓦斯炉上煎香蕉。

  我坐稳,左手拿碟中的面包,右手持咖啡杯。有这么好的早餐,我是全天下最快乐的房客。

  陈诚煎完了香蕉回过头,一见我又吃他的面包又喝他的咖啡,整个人愣住了。

  “早安!”我拍拍椅子,“请坐。”

  遇到我这样有礼貌的人,孔老夫子也会叹:吾道不孤。

  “早。”陈诚果然没发我脾气,他是名君子,可欺之以方。

  “这是什么?”我瞪着那盘令人馋涎欲滴的香蕉。

  “毒药。”他用叉子叉了一口,吃象文雅。

  “看起来很好吃。”

  “我也这么觉得。”他丝毫没有请客的意思,我只有品尝自己的手指头。

  “你预备什么时候开始找房子?”他又问。

  “再说吧!”我塞了一嘴面包,含糊应声。

  “你不觉得住在这儿不太方便吗?”

  “不觉得。”我只觉得宾至如归。这顿早餐棒极了,拿起玻璃杯,倒了满满一杯蕃茄汁。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我信得过你。”

  他笑了笑。

  “希望你能尽快去找。”陈诚站了起来。他生得伟岸挺拔,又有肚量,虽然只短暂相处,但也能让人觉得他人不错。

  想到自己对这样一个人欺诈耍赖,不免有些自惭,但此时此刻,自惭是万万不可的。

  我应该坚持。

  否则便得露宿街头。

  “我去上班,回头见。”

  “越红小姐。”他叫住我。

  “嗯?”

  “如果方便的话,你可否晚些回来?”

  “你不方便?”

  “我有客人。”

  “我们把话讲清楚,你要我几点回来,才不碍事?”我是个小人,打开天窗说亮话的明理小人。

  “十点半好吗?”

  “可以。”

  “谢谢你。”他如释重负。

  我不配他这么客气,赶紧逃走。

  嘉露在百成公司等我。

  我进办公室时,她跷着二郎腿抽着烟,模样之老练,象30岁的女人。

  其实她遇到过的事情,普通的30岁女人也未必遇得到,若不幸遇到,也只会哭。

  但她终究只有15岁。

  15岁的少文应该如青苹果般可爱、芬芳。

  我把香烟从她嘴上拿下,扔进烟灰缸。

  “干嘛呀!”她怪声怪气地叫了一声。我这才发现她还穿着昨夜的衣服,她一夜没睡?

  年轻真好,她夜夜笙歌,却丝毫没有疲态。

  “别忘了,你是青春偶像,不是可怜的山地雏妓。”我板起面孔。

  天下女孩子都死光了也不干我的事,但嘉露不一样,她是我妹妹。

  虽然没有任何血源关系,但我对她的感情就是不一样。

  “好!别说教,我有事找你帮忙。”

  “免谈!”

  “你不问什么事?”

  “不会有好事!”

  “你真是我所见过的最聪明的人。”

  她也聪明,懂得拍马屁。

  “哼哼!”我冷笑。

  “帮我打一对金袖扣,跟你送爹地一样的。”她撒娇扮痴。

  “干嘛?”

  “我喜欢。”

  “你连有袖子的衣服都不穿,怎会要袖扣?”

  “我送人。”她忸怩地说。

  “有什么人好到值得送金袖扣?”

  “难道爹地好到你送金袖扣?”她狡猾得很。

  “他值得。”我深深吸气。

  “你该不会——”

  “胡言乱语些什么!”我声色俱厉,把她吓了一大跳,一脸受伤的表情,过了好半天才恢复自然。

  “那么凶。”她低下头。

  “孙国玺是个很好的继父。”他怎么不好?对我恩同再造。我要是肯识相点,听从他的指导,现在必定是台北女强人。

  但我做女强人又有什么意思?

  女强人的背后是孤独、寂寞……

  我不做女强人一样拥有这些,何必外求。

  “好吧!他是好人,看在他面于上,替我打金袖扣。”她摇着我的手,像又回到五岁。

  “我从不抄袭自己。”

  “那——打一副类似的。”她很聪明地说。

  “雷同就是抄袭。”

  “你故意的。”

  “少找我麻烦,行不行!嘉露,你一夜没回去,孙国玺一定会耽心,回去吧!”

  她生气地走了,我知道她一定马上回去。

  回去跟孙国玺要金袖扣。

  她年纪小小,还变不出什么高明戏法。

  让她去要吧!与其放在孙国玺的保险箱里,不如让她送心爱的人。

  有爱,是件好事。

  就算是错。

  下班后,我仍伏案工作。

  这种一流的工作精神,却不遭老板喜爱。

  黄百成到下班后才回来,一见到我,便大声呼唤。

  “别用功了,快回家去。”

  我不理他。

  “越红,拜托好不好。”他改为哀求。

  “拜托什么?”

  “你如果现在肯走,我放你一个礼拜的假。”

  “你骗小孩!”

  “真的。”他压低声音说,“我放你假,顺带请你游垦丁。”

  “这是贿赂,你找错人了,我不能接受。”我做得兴头,再一个钟头,这支别针就打好了,我要拿到“小香港”去寄卖,卖它一等商价。

  “别那么清高,越红,高抬贵手。”

  我就这么被他连推带赶地轰了出去。

  他交女友竟然利用办公室,所有的白领阶级都应该以他不齿。

  骑上脚踏车后,我往回家的路上行去,走到一半才想起房东先生也有客人。

  我在哪里都不受欢迎。找到公用电话打给海伦,纺拓会下班晚,我们可以一起去吃比萨。

  我是不吃那种东西,但为了友情的缘故,可以看她吃。

  铃响了很久才有人接,告诉我海伦在忙,没法子接电话,要不要留话。

  我连看人家吃比萨的福气都没有。

  把车骑到公园,里面一大堆小孩子,有的攀竹竿玩,有的荡秋千、溜滑梯。

  我也有事做。

  任何无聊成年人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坐在公园一张椅上发呆。

  但也只容许发呆到天黑,一到六点半,公园的小孩全回去了,正经人也都走了,黑暗中,公园里开始有了奇异的活动。

  我想起了报上的新闻与警告,只有滚蛋。

  去找了一间咖啡厅坐,里面供应简单的饭菜与饮料,叫了一杯茶。

  闲坐着无聊,向柜台借了报纸,百无聊赖地翻着,突然之间,我看到了一个名字。

  我像触电般地怔在那儿。有多少年没见到这个名字了?我放下报,闭上了眼睛。

  久久才再张开,心中酸涩的狂潮不能止息。

  南茜张曾说过我是个情感的白痴,没有心也没有泪,我周围的人也莫不作如是想,只是未像她说出口罢了。

  其实我不是的。我也有过爱,也有过恨,血管里流的一样是血,眼中也会流出泪来。

  只是我一直克制得很好。

  此刻我却失态,因为那三个字刺激得我太深。

  我——还以为已经过去了。

  待者在我的水杯中加水,我用报纸遮住脸;这世上任何人都不能见到我流泪。

  我也发誓不再流。

  都十年了。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

  人生,究竟还有几个十年?

  十点半,我回到家,正预备开门,里头传出说话的声音。不好!陈诚房东还在招待女友,说不定正在卿卿我我,随便闯入,后果可得自己负责。

  但卿卿我我怎会如此大声?我偷听了一会儿,发现这一对冤家正在吵架,间歇传来哭泣的声音。

  没想到陈诚的面貌温文儒雅,为人竟如此粗暴。

  我看不起使女子伤心的男人。

  那种人不配列为公民,他们的低等动物性,大过了该有的美德。

  但旁人的闲事我管不着,是非之地也不宜久留。正要闪身下楼,门却叭嗒一声,我只有躲到廊柱后面。

  陈诚房东没有送客的礼貌,那名女子哭着走出,边走边擦眼泪,由于匆忙,并未注意到我。我站在隔壁房门前假装开锁,一边偷眼看她,不由佩服她好本事。她虽然哭得伤心,但走到电梯前时,已经擦干了泪,低着头做无事状。我猜等她在电梯内补好了妆,到了大门口,谁也瞧不出她曾经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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