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像恐龙一样已经绝迹。
这是天下女性的悲哀。
而此人是我此时的悲哀。
“因为我无处可去。”我装痴扮呆,耍起无赖来还满象,若南茜张见到,必然再也不敢麻烦我。
“小姐,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仍皱眉。也许是因为我势利眼,因为他有这幢房子可遮风蔽雨,我竟觉得他甚是英俊。
“我姓越,吴越的越,越红。我们可以交个朋友。”我伸出手,笑容可掬。
他只好勉强与我一握。。
当然,这个朋友不是白交的。
他让出了卧室,睡客厅沙发。
那沙发是他自己设计,睡来当然分外舒适。
一夜无话。
我居然很快地就睡着了,一点也没有为这不速之客失眠。
这年头愈是没有道理的人,愈是理直气壮。
我奇怪自己如此厚脸皮。
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我找不到房子。
不是没试过。台北的房子奇贵不说,找还奇难,就算找到了也不附带家具。
我没有功夫去为了一张椅子或一个碗跑断腿。
这儿一切都是现成的,有什么不好?
甚至还有个现成的门房驻守在客厅,万一有歹人入侵,随时可以英雄救美。
最令我满意的是这个英雄并不把在下当美人。
他把我当疫疠。
我们像表错七日情的男女主角。
我开心极了。
一早起来,就闻到了面包香。
有人在烤蒜头面包,还有咖啡,磨豆的那种,可不是即冲即饮。
我以最快速度梳洗,溜进了餐厅。陈诚房东正背对着早餐桌,在瓦斯炉上煎香蕉。
我坐稳,左手拿碟中的面包,右手持咖啡杯。有这么好的早餐,我是全天下最快乐的房客。
陈诚煎完了香蕉回过头,一见我又吃他的面包又喝他的咖啡,整个人愣住了。
“早安!”我拍拍椅子,“请坐。”
遇到我这样有礼貌的人,孔老夫子也会叹:吾道不孤。
“早。”陈诚果然没发我脾气,他是名君子,可欺之以方。
“这是什么?”我瞪着那盘令人馋涎欲滴的香蕉。
“毒药。”他用叉子叉了一口,吃象文雅。
“看起来很好吃。”
“我也这么觉得。”他丝毫没有请客的意思,我只有品尝自己的手指头。
“你预备什么时候开始找房子?”他又问。
“再说吧!”我塞了一嘴面包,含糊应声。
“你不觉得住在这儿不太方便吗?”
“不觉得。”我只觉得宾至如归。这顿早餐棒极了,拿起玻璃杯,倒了满满一杯蕃茄汁。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我信得过你。”
他笑了笑。
“希望你能尽快去找。”陈诚站了起来。他生得伟岸挺拔,又有肚量,虽然只短暂相处,但也能让人觉得他人不错。
想到自己对这样一个人欺诈耍赖,不免有些自惭,但此时此刻,自惭是万万不可的。
我应该坚持。
否则便得露宿街头。
“我去上班,回头见。”
“越红小姐。”他叫住我。
“嗯?”
“如果方便的话,你可否晚些回来?”
“你不方便?”
“我有客人。”
“我们把话讲清楚,你要我几点回来,才不碍事?”我是个小人,打开天窗说亮话的明理小人。
“十点半好吗?”
“可以。”
“谢谢你。”他如释重负。
我不配他这么客气,赶紧逃走。
嘉露在百成公司等我。
我进办公室时,她跷着二郎腿抽着烟,模样之老练,象30岁的女人。
其实她遇到过的事情,普通的30岁女人也未必遇得到,若不幸遇到,也只会哭。
但她终究只有15岁。
15岁的少文应该如青苹果般可爱、芬芳。
我把香烟从她嘴上拿下,扔进烟灰缸。
“干嘛呀!”她怪声怪气地叫了一声。我这才发现她还穿着昨夜的衣服,她一夜没睡?
年轻真好,她夜夜笙歌,却丝毫没有疲态。
“别忘了,你是青春偶像,不是可怜的山地雏妓。”我板起面孔。
天下女孩子都死光了也不干我的事,但嘉露不一样,她是我妹妹。
虽然没有任何血源关系,但我对她的感情就是不一样。
“好!别说教,我有事找你帮忙。”
“免谈!”
“你不问什么事?”
“不会有好事!”
“你真是我所见过的最聪明的人。”
她也聪明,懂得拍马屁。
“哼哼!”我冷笑。
“帮我打一对金袖扣,跟你送爹地一样的。”她撒娇扮痴。
“干嘛?”
“我喜欢。”
“你连有袖子的衣服都不穿,怎会要袖扣?”
“我送人。”她忸怩地说。
“有什么人好到值得送金袖扣?”
“难道爹地好到你送金袖扣?”她狡猾得很。
“他值得。”我深深吸气。
“你该不会——”
“胡言乱语些什么!”我声色俱厉,把她吓了一大跳,一脸受伤的表情,过了好半天才恢复自然。
“那么凶。”她低下头。
“孙国玺是个很好的继父。”他怎么不好?对我恩同再造。我要是肯识相点,听从他的指导,现在必定是台北女强人。
但我做女强人又有什么意思?
女强人的背后是孤独、寂寞……
我不做女强人一样拥有这些,何必外求。
“好吧!他是好人,看在他面于上,替我打金袖扣。”她摇着我的手,像又回到五岁。
“我从不抄袭自己。”
“那——打一副类似的。”她很聪明地说。
“雷同就是抄袭。”
“你故意的。”
“少找我麻烦,行不行!嘉露,你一夜没回去,孙国玺一定会耽心,回去吧!”
她生气地走了,我知道她一定马上回去。
回去跟孙国玺要金袖扣。
她年纪小小,还变不出什么高明戏法。
让她去要吧!与其放在孙国玺的保险箱里,不如让她送心爱的人。
有爱,是件好事。
就算是错。
下班后,我仍伏案工作。
这种一流的工作精神,却不遭老板喜爱。
黄百成到下班后才回来,一见到我,便大声呼唤。
“别用功了,快回家去。”
我不理他。
“越红,拜托好不好。”他改为哀求。
“拜托什么?”
“你如果现在肯走,我放你一个礼拜的假。”
“你骗小孩!”
“真的。”他压低声音说,“我放你假,顺带请你游垦丁。”
“这是贿赂,你找错人了,我不能接受。”我做得兴头,再一个钟头,这支别针就打好了,我要拿到“小香港”去寄卖,卖它一等商价。
“别那么清高,越红,高抬贵手。”
我就这么被他连推带赶地轰了出去。
他交女友竟然利用办公室,所有的白领阶级都应该以他不齿。
骑上脚踏车后,我往回家的路上行去,走到一半才想起房东先生也有客人。
我在哪里都不受欢迎。找到公用电话打给海伦,纺拓会下班晚,我们可以一起去吃比萨。
我是不吃那种东西,但为了友情的缘故,可以看她吃。
铃响了很久才有人接,告诉我海伦在忙,没法子接电话,要不要留话。
我连看人家吃比萨的福气都没有。
把车骑到公园,里面一大堆小孩子,有的攀竹竿玩,有的荡秋千、溜滑梯。
我也有事做。
任何无聊成年人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坐在公园一张椅上发呆。
但也只容许发呆到天黑,一到六点半,公园的小孩全回去了,正经人也都走了,黑暗中,公园里开始有了奇异的活动。
我想起了报上的新闻与警告,只有滚蛋。
去找了一间咖啡厅坐,里面供应简单的饭菜与饮料,叫了一杯茶。
闲坐着无聊,向柜台借了报纸,百无聊赖地翻着,突然之间,我看到了一个名字。
我像触电般地怔在那儿。有多少年没见到这个名字了?我放下报,闭上了眼睛。
久久才再张开,心中酸涩的狂潮不能止息。
南茜张曾说过我是个情感的白痴,没有心也没有泪,我周围的人也莫不作如是想,只是未像她说出口罢了。
其实我不是的。我也有过爱,也有过恨,血管里流的一样是血,眼中也会流出泪来。
只是我一直克制得很好。
此刻我却失态,因为那三个字刺激得我太深。
我——还以为已经过去了。
待者在我的水杯中加水,我用报纸遮住脸;这世上任何人都不能见到我流泪。
我也发誓不再流。
都十年了。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
人生,究竟还有几个十年?
十点半,我回到家,正预备开门,里头传出说话的声音。不好!陈诚房东还在招待女友,说不定正在卿卿我我,随便闯入,后果可得自己负责。
但卿卿我我怎会如此大声?我偷听了一会儿,发现这一对冤家正在吵架,间歇传来哭泣的声音。
没想到陈诚的面貌温文儒雅,为人竟如此粗暴。
我看不起使女子伤心的男人。
那种人不配列为公民,他们的低等动物性,大过了该有的美德。
但旁人的闲事我管不着,是非之地也不宜久留。正要闪身下楼,门却叭嗒一声,我只有躲到廊柱后面。
陈诚房东没有送客的礼貌,那名女子哭着走出,边走边擦眼泪,由于匆忙,并未注意到我。我站在隔壁房门前假装开锁,一边偷眼看她,不由佩服她好本事。她虽然哭得伤心,但走到电梯前时,已经擦干了泪,低着头做无事状。我猜等她在电梯内补好了妆,到了大门口,谁也瞧不出她曾经哭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