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且伴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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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页

 

  “再见!”我趁势打开门,向韦杰恩挥挥手,跳进了车里。

  “天哪!”海伦瞪大了眼睛,“真的是他,越红,你们在搞什么鬼?”

  “快开车!”我对她吼。

  “韦杰恩把你害得那么惨,还敢去找你,真够不要脸。”海伦的小车开得飞快,小嘴也骂个不停。她真是我的道义之交,连班都敢不上,也要赶来救我。八年前我未因羞愧而死,是她的功劳。

  “别再让我看见这个家伙!”她又骂。“混蛋!”

  “别骂了!省点力气。”

  “咦!你倒像没事人!”

  “我有什么事?他看看我,我既不疼又不痒。”

  海伦“噗味”一声笑了,“越红,你的反应不对,你该生气。”

  “气病的话你替我找医生看病?”

  “我真想看看你生气的样子!”她把车停好,“抱歉,不陪你了,我一定得回去上班。”

  “谢谢你,海伦。”

  她嫣然一笑:“多年来第一次听你称谢,倒长了不少见识。”

  “怎么说?”

  “这个世界倒还不全是不公平。”

  “你要我跟你磕头不成?”我叹气。

  “怕会折死我。”她溜进纺拓会的大楼。不用我跟她磕头,她若不幸在电梯中遇到主管,自会吓得双膝发软。

  “越红。”街上有人喊我。

  我缓缓回头。是韦杰恩,他阴魂不散,我应该料到,他一定也打听了海伦,所以才对我的现况掌握得这么清楚。这是他一向的为人,我应该早有了解。

  “我们可以谈谈吗?”他问。

  我不知他要谈什么。

  八年前,我有真正重要的事找他谈,他却吓得逃去美国。此刻,我不想再见他,他却又钻了出来,把我捧成了皇后。

  “你要谈什么?”

  “谈谈你,谈谈过去的这些日子。”他一本正经。。

  我失笑:“韦杰恩,有话何不直说,拐弯抹角浪费彼此时间。”

  “就在这大街上?”他为难地看着罗斯福路上的车马喧嚣。海伦告诉我,这儿的空气污染是台北市最严重的几个地区之一;她们办公室迁来此处后,她的支气管立刻出毛病。

  “如果你有什么话在光天化日之下说不出口,那也就别说了。”

  “好吧!”他下定决心似的,但才说了两个字,便满脸通红,“越红,在我出国时,你曾告诉我一件事——”

  “什么事?”我微笑着问。我真奇怪自己还能微笑,但愈跟他对峙下去,我就发现对自己愈有把握。

  “我是说——”他说不出口。

  “如果没有别的事,我该走了。”我看看表,天都快黑了,我想回家去。

  “越红,我想知道你的近况。”他拉住我,他有千言万语要倾诉。

  “原来如此,怎么不早说?我还以为什么大不得了。”我笑得更逼真,“我过得很好,有好的工作,身体也健康。”

  他眼睁睁地看我走了,因为他有拦住我的勇气,却始终不敢问出口——“孩子好吗?”

  我在报上看到的消息,包括他在美国破碎的婚姻,有一个小杂志甚至强烈地暗示,他离婚的原因是没有子嗣。

  多么讽刺,没有子嗣。

  但我不必让世人知道我的苦痛。

  当然,一切出于自愿。

  并没有人强迫我,包括韦杰恩。他的到来与离去都应该有他充分的自由,没有人阻挡他。

  而现在,我也该有我的自由。

  第六章

  韦杰恩卑鄙的理由阻挡不了我。

  很意外地,母亲在家。其实我不该意外,自嘉露出事后,她不再出去流连,和孙国玺也愈来愈像夫妻。

  孙国玺也在。家是他的伤心地,他却还是回来,也许,青梅竹马的妻子有助于他的重整。不知道他那个小女友倪莲莲怎么样了?看情形已是过去式。像孙国玺这样身分的人,贪一时新鲜是偶然,倒不见得会有什么结果。

  我们照旧吃晚饭,坐以前的桌子、椅子,连晚餐的菜式都无不同。

  我发现孙国玺是个念旧的人。

  所以他对母亲这样好,对我爱屋及乌。

  我不该想起嘉露,但我禁不住要想。她如果在,多好!

  饭后,母亲说:“你回来得正好,你父亲有话对你说。”

  她永远忘记孙国玺不过是我的继父,生父另有其人。

  我以为孙国玺简单训话两句就完毕,不料,他要我到书房坐。

  拿出来的是一份遗嘱,母亲做见证人。

  “如果我有什么不幸,你母亲是第一顺位,你能够获得剩下的三分之一。如果我们都离去,你是最优先。”

  孙国玺只用了几个字,便让我知道我发财了。

  我坐在那儿发呆。

  发财和发呆,都不能解决我的困难。

  “我只有一个条件,”孙国玺继续说,“你要认祖归宗,放弃姓越。”

  我这年纪当养女嫌太晚了。

  我平心静气告诉他:“那是不可能的,我姓越很好。”

  “你爸爸的意思是他要认领你。”母亲怕我不懂,急急告诉我。

  如果他要认领小孩,孤儿院里有极多很可爱的,何必找我麻烦?

  “你对做我的女儿有反感?”孙国玺不高兴了。

  这怪不得他,因为我不识好歹。

  “我觉得您教养我、栽培我这些年,已经是报答不完的恩情,不敢再有奢求。”

  “做我女儿有什么不好?”他问。

  “因为我不是。”我老老实实地说。

  “你是!”他走到我面前,慈爱地拍拍我。“你本来就是,只不过这些年——实在太委屈你了。”

  我呆呆地看他,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母亲发出了啜泣声。

  她在哭,很伤心地哭。

  “越红,你是他的女儿。”

  我不懂,真的不懂。

  “很多年以前——”孙国玺的表情很奇怪,话也讲得很艰难,但他没有背过脸,仍直视着我。他有足够的成功者的条件,从不逃避什么。

  “我和你母亲——”他又顿了顿,“我们有了你,但是我没办法跟你母亲——”

  够了,这几句天崩地裂的话已是够打得我头发昏,身子发颤。

  “我不是!”我想抗拒,虽然我在孙国玺面前,不过是一只卑微的小蚂蚁。

  “我知道,现在突然告诉你,你心里没有准备,很难接受。”

  “不是接受,我根本无法相信,我做了越明将近30年的女儿,怎么突然变成姓孙?”

  “是我们对不起你。”母亲仍在啼哭,“当初实在为难。”

  我平常就觉得缺乏智慧,现在更是乱糟糟,一脑袋的草。

  “你是我的女儿,就是拒绝也没有用。”孙国玺说。

  “以前不敢告诉你,是为了嘉露,她已经没有母亲了,不能再惹她生气……”母亲竭力在解释,却说得支离破碎,愈描愈黑。

  “不要再说了。”孙国玺充分表现出男性的威严,“不是为了嘉露,越红,相信我们,你是我们的女儿。”

  我一步步地退走。

  这个家,以后也许不会再来。

  我难过得甚至没法子说再见。

  回到陈诚那儿,我倒在床上,半天才发现自己在哭。

  我不是没有眼泪,只是没到流的时候,现在才开始一点一点地崩溃。

  原来,我跟堕落的越明一点关系也没有,我是孙国玺的女儿,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越红!越红!”陈诚来敲我的房间,“你还好吧?”

  我们同住一屋檐下,相濡以沫。

  他这般关心我,我应该高兴,但我的反应却全走样,所有的尖酸幽默一概被抛到九霄云外。套句安海伦的话:我良心发现,所以呜咽不已。

  “越红!”他敲得更急。

  我披头散发,控制不住,一头扎进他怀中。

  “发生了什么事?”他吃惊,我却益发哭得说不出话来。新愁旧恨一齐涌了上来,化成了号陶。

  陈诚房东抱住我,不嫌我哭得难看。

  “有事别憋在心里,哭出来就好。”他心有戚戚焉地安慰。

  “我好难过。”

  “我在这里。”他的安慰加倍。

  他在这里有什么用?我被搅糊涂了,可是哭得更厉害。

  等我有点知觉时,已经坐在大沙发上,舒舒服服偎在他怀里,用他干净的大手帕擦泪。

  我很想继续这么享受,但我的动作与意识完全相反,我推开了他。

  “对不起!”我去坐另一张沙发,抱住了头。我不该在他面前哭,真丢人。

  “有没有什么话预备跟我说?”他体贴地问。

  我摇头。

  “如果难过的话,随时叫我一声。”他站起身来,斯文有礼。

  叫化子才对人胡唱道情,我再没有自尊心也说不出口。

  “越红!”他弯下身,友善地笑了笑,“我最邋遢时也不怕你看见,我们应该是朋友!”

  他走了,我的脸依然深埋在膝上。

  陈诚把我当朋友,所以仍旧收留了我。惭愧的是我并未替他做什么。

  我只是看见了。

  见他的悲伤、颓废、消沉。

  一个男人最见不得人的一面。

  我的经验告诉我,男人做什么都不要紧,都会有人制裁、赞成、同情或原谅,唯独不可以坠落。

  陈诚通过了那一关。

  而我呢?

  我遇到了这么多事,也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还能像以前一般地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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