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且伴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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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那种人吗?

  但海伦不由分说:“下班我来接你,你准备好一点,别穿烂衣服、烂鞋子。”

  还好,她没说我彻头彻尾就是个烂人。

  做烂人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没有许多人来烦你,人人惟恐避之而不及。

  下班时,她果然准时前来。

  “走走走,先去吃饭。”她一身亮丽,不象去看房子,倒象拍电影。

  “你去,吃完了再来。”

  “怎么这般娘娘腔?”她眯眼看我,仿佛我一夜之间遭受魔法改变。“你不是一向顶好吃的吗?”

  “你又不是不晓得我不吃晚饭。”我还在磨我的那副金袖扣。过两天是孙国玺的生日,一年一度的人情一定得做,偏偏他什么都有,就是送颗大钻石他也不会看在眼内,当是玻璃;我干脆自己做一对袖扣,用赤足的黄金与白金缠绕成北斗七星,倒也十分别致。

  “好漂亮的袖扣,我也要!”她这个大近视眼,终于瞧见我在做什么。

  “可以啊!”

  “你肯帮我做?”她惊喜交加。

  “你自己做。”

  “废话,我自己能做还求你?”

  “谁要你求?”

  “算了!小器鬼。”

  她为了朋友真肯两肋插刀,连饭都没吃,拉着我去看房子。

  主人不在,她自己掏出钥匙,堂而皇之地开了门进去。

  我耽心人家当我们是小偷,她笑我恶人无胆,一把拉进玄关。

  外面是普普通通的五层楼公寓,进来才发现是别有洞天,十分地有品味。

  我讨厌“品味”这两个字,但很难用别的字眼来形容,勉强说是“高尚”吧,却又太咬文嚼字了些。

  “别瞪着我,你还不至于那么难伺候吧!”她叭叭叭地开灯,把所有台灯、吊灯、聚光灯全打开来,但光线还是不够亮。主人似乎十分有心,只把收藏的珍品用特殊设计的灯光烘托出来,营造出气氛。

  “像古董店。”

  “你这么刻薄真让人惊奇。”

  “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我哼着一支流行歌,用不着她提醒,我不是刻薄,我只是自觉占人便宜。

  我凭什么不花一毛钱,住在这么好的房子?这怎算是互惠?

  我又付出了什么?

  “给你一分钟决定,你如果放弃,会后悔一辈子。”

  “我想见见屋主。”

  “你怕被仙人跳?”她嗤笑,“得了吧!有这等气派的人会来跳你?”

  一直到房主出国,我都没见着。

  在新家见到的第一个人是母亲。

  她站在屋外走廊等我,身穿一袭日本真丝旗袍,颈戴缅甸珍珠项链,手拿鳄鱼皮包,美丽尊贵、风度娴雅,像个好女人。

  但一进门就露出真面目。

  “家里有什么地方不好,你要搬出来住?”她兴师问罪。

  “我已经二十多了,不能老赖在家里。”早知道她不是明理之人。

  “你翅膀硬了,羽毛丰了,想飞?”

  我请她坐,自己去换衣服,她跟进卧室,大声训斥,就是中学的舍监也没她这么吓人。

  “妈,拜托您先出去,我换衣服。”我无可奈何。

  “你还怕谁看?你去游泳只穿条泳裤跳下水也没人诧异。”

  我走进浴室关上门。

  我没有玛丽莲梦露的身材是事实,但还没达到可以只穿游泳裤的标准。

  “你明天就给我搬回来住!”她在下最后通牒。

  我当她是胡扯。

  离开她,我不会有罪恶感。

  她老是扯我后腿。

  如果解剖她的灵魂,其表相只有毕卡索笔下的女人差可比拟。

  毕卡索自己说,如果他自己在街上见到笔下人物迎面而来,他也会吓晕。

  她有许多人性的弱点。

  偏偏她还为弱点沾沾自喜。

  “你不回家也可以,去松石小筑,我和孙国玺就近照顾你,我只有你一个女儿,别再让我耽惊受怕的。”

  我是她唯一的希望,生命的光芒!

  她一直想当选模范母亲。

  其实她只要花钱捐一个来就成了,犯不着拿我当炮灰。

  她闹了很久,最后威胁我道:“你不答应,我就坐在这儿不走。”

  我觑了个空溜出去,留她一人在屋内欣赏古董字画。她坐不久的,她怕孤独。

  我在街上闲逛,累了,站在电器行前看电视墙。某视正在播映综艺节目,青苹果上场时又蹦又跳,有谁相信十五岁的小女孩也有烦忧。

  她们做尽快乐无知状。这是洋娃娃的余绪。有人说,何必做人,做洋娃娃真好,眼睛只要一开一闭就代表全部的人生。

  青苹果蹦跳之后,接下来是放她们去日本拍的MTV.小女孩们人手一支冰淇淋,游逛各大百货公司,在上野公园中行走。

  她们拍这支带子时是暮春。风一吹过,上野的樱花纷纷坠地,在镜头上看起来。像一阵又一阵的眼泪。

  她们无知无识,却能呼吸在这么浪漫的空气里。

  我想我是嫉妒。

  我既不年轻也不快乐,又没有机会四处游历。

  连假装的都没有。

  我甚至没有希望。

  当年我应当把小孩生下来,让他做我的希望、我的光芒,压迫他的一生,象演戏般地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为他好。

  但日日演同样的一出戏,我恐怕会受不了。

  我越来越爱这个新家。

  在搬进来之初,我警告自己,我只是个守门人,不可妄想做主人,否则真正主人游学回来,难逃伤心。

  我也从不在此地招待客人。

  黄百成几次假意要来贺新居,我都挡了他的驾,教他去别的地方耍去。

  他现在跟南茜张重修旧好了,两个人手拉手去跳迪斯科。但我知道他还有另一个女人,上班时常打电话来找他,他听完电话后,立刻喜不自胜地飞出去。

  劳累我替他说谎。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大二百五。

  海伦不知道二百五的出处,我说给她听——二百五便是死人灵位前供的纸人,到时候要烧掉的,所以价钱很烂,只要二百五十文钱,烧掉之后还要追随主人于地穴永世不得翻身。

  “你瞧,二百五多贱。”

  她听了吃吃地笑。

  她后来打电话来,总是虚情假意地问,“二百五在不在?”

  有回得到了报应,被南茜张接到,南茜张岂是好惹的,回了她一句:“你就是二百五!”乓啷一声挂掉。

  我后来总算见到了南茜张的情敌。

  跟黄百成一样,也是个搞艺术的。两人之臭味相投,连发式都剪得一模一样,身上穿的也是同一个染缸里绞出来的。

  他们这样嚣张,真不是好事。

  但跟我有何相干?

  我冷眼旁观。

  那个女的姓巫,还颇有点名气,有一天我翻新到的杂志,看到他们二人同时出现,黄百成先生在左页,巫美花在右页,中间是二人的艺术作品彩照,虽然各归各的,没有混杂在一道,但却有种暧昧的讯息。

  南茜张一点也不知道。

  她从不看中文杂志,因为她不识中国字。

  这是她的悲哀。

  黄百成胆子特大,不久又和巫女上了电视,俪影双双,好不相配!

  南茜张也不看电视,她说当今电视没有水准,不入她的法眼。

  其实我看巫女倒和黄百成较为相配,她是那种精明不外露型,猛一看还有点傻,这便是她的过人之处。

  她犯不着跟谁争,她自成一格。

  杂志上说,她十七岁留学法国,十年来颇有成就,家世又好,随便弄点艺术工程来做做,便一世也不愁吃穿。

  但纸包不住火,黄百成的风流艳事终于传进了南茜张的耳朵里。

  她跑来兴师问罪。

  “叫黄百成出来!”她向我叫阵。

  “他不在。”

  “死到哪里去了?”

  他才出去半个钟头,不可能这么快遭到意外吧!

  “短命鬼!”也不知道骂他还是骂我,刚拆掉纱布的手腕,刀割的疤印清晰可见。

  “越红,你我都是女人,我们应该互相帮忙。”她开始求我了。

  亏她看得起我,称之为“女人”。我妈说过,我穿条泳裤去游泳都不会有人诧异,我哪敢自称女人?

  多谢她的好意,我还是继续装聋作哑。

  第三章

  “告诉我,那个巫婆跟他来往多久了?”南茜张此时咬牙切齿,状甚骇人。

  巫婆?我在心中偷笑两声。贵姓巫的人有福了,女士年纪轻轻可被称为婆,占尽了天下人的便宜。

  “谁?你说谁?”我发愣。

  “巫美花。”

  “我不知道。”我决定闭上尊嘴。不说话我不会闷死,也不会憋死。

  “你知道,”她紧紧盯住我,“你天天跟黄百成在一起,怎么不知道……”

  我以后一定要小心保护自己的名誉才是。被黄百成拖垮实在不是上策。

  正好安海伦打电话来,她刚去新加坡参加时装节,这是旅游促进协会的交流活动。她们表演得很成功。昨天晚上我无聊打开电视正好看到新闻的片段,只可惜是黑白。

  就算是黑白电视也看得到这群优秀的台湾女子,个个艳光四射。我真耽心哪天电视记者一时神经,去纽约拍华人的形形色色,拍到了天堂夜总会,里面同样是台湾女子在表演却肉香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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