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一夜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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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倩宜来薇尚,骑着蓝天之星,在附近原野、幽谷和沙滩游走地,凡是看到的人莫不投以又羡又妒的眼光。

  “华夫人——”后头有人叫她,竟是白莉莉。

  “有事吗?”

  “我可以看看你的蓝天之星吗?上礼拜我看见你骑它,好帅。”白莉莉充满了企盼:“但我去马厩时,他们说没有你的允许谁也不准碰它。”

  情宜心里叹了口气,她真不懂白莉莉为什么要紧跟不舍。“好吧!”她没有不答应的理由。

  “我最近也买了一匹马,在空运途中,等过关检疫后,我们就可以一起骑了。”

  老天,这个白莉莉看见别人打网球顺手,就要上网球场,看见射箭手个个身材轻盈也要射箭,现在见了蓝天之星漂亮,就非也要买匹名驹来招摇一番!

  “我一向都喜欢一个人骑马!”她必须用最迅速的方式拒绝白莉莉的紧迫不舍。

  “我没有要你照顾我!”白莉莉叫了起来,睁圆了那一双媚眼:“你知道吗?我是在马场中长大的。”

  “哦?”这点倒是引起倩宜的惊异。

  “这是我的秘密,我从来没告诉别人,谁也不知道我演电影之前的来历;我的父亲是士官,他一生没有别的嗜好,就是爱马,所以被分发到后里马场去,从小他就教我骑术,这是我唯一会的事。”白莉莉滔滔不绝地说着。

  “原来你是真的喜欢马?”

  “嗯!蓝天之星是我见过最标致、脾气也最坏的马,如果它是我的,我会叫它‘黑魔鬼’!你不觉得它有着魔鬼的气质,那么美那么高贵又那么神秘!”

  当然!倩宜在心里同意,蓝天之星这样好的马是每个骑士可遇不可求的梦想。

  “如果它是我的,我也会像你一样骄傲!”白莉莉继续说。

  倩宜“噢”了一声,谈话资料到现在已经结束了,尽管白莉莉迫不及待地把自己“身世之秘”都告诉了她,但她也不会有更深入的兴趣,她又恢复那平日漠然的神色。

  蓝天之星果然已在马厩里等得不耐烦了,她惯例来这儿的时间,它似乎知道的一清二楚,看见她逆着光从门口进来时,虽然瞧不见面孔,但早就闻熟了她的气味,那充满灵性的急样子,令她哑然失笑,可是当蓝天之星见她后面还跟了陌生人时,突然紧张起来,瞪视着白莉莉。

  倩宜抚摸着它狭长的面孔,温柔的对它低语安抚着,又拍了拍它,它才慢慢由紧张状态恢复正常,如平日一样用颈胫孔摩挲着她、嗅嗅她,心甘情愿地让她带它出闸。

  日光下的蓝天之星更是美得耀眼,迎着山岗上的风,耳上的毛与马鬃都微微拂动,一身雪白色骑装的倩宜跟它站在一道,更是美得不可思议。

  白莉莉没有再说一句活,只是出神的看着她们,看着马夫把她那具舒适的英国马鞍搭放在蓝天之星毫无瑕疵的背上,大眼睛里满是嫉妒之色。

  “爱马的人都知道,你要的不仅是头完美的马儿,骑士与马的心灵都要浑然一体才行。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马,你也是!”白莉莉突然明灿一笑,那双媚眼中的嫉妒不见了;“我一直崇拜速度,现在我才深深明了,速度反而要什么样的人去创造。”

  倩宜点点头,在这个早晨,她和这奇特放荡的女郎之间,也有了一种默契。她轻轻抖动缰绳,蓝天之星欢欣的嘶叫一声,撒开那四条优雅的长腿,朝岗下的小坡跑去。

  马儿愈跑愈快,风在耳边呼啸而过,碧绿的山峦,青翠的草坡,远方声息可闻的碧蓝海湾,在这幽静的风景间,她们快速地移动,充满了魅力,像是腾云驾雾于一个梦中。

  蓝天之星在原野上纵情奔驰,等倩宜从陶醉的喜悦间睁开眼时,才发现它穿过铁网的破缝已经跑到公路边来了。

  “你真淘气!”她用靴尖轻踢着马肚,要它安静下来,这是蓝天之星的坏习惯,它对公路有兴趣,尤其是车辆。在它的脑袋里,一定还没搞清楚那些丑陋的,只会轰轰乱叫的东西,为什么跑得比它还快。它们也像是冷酷的对手,只在公路上行驶,但随时等待你去加入并超过它们,当你快得逞时,它们又放出一些难闻的黑烟,加倍地赶上你!

  它直冲下山,熟门熟路地自己从破损的铁丝网间隙中冲到公路。

  面对蓝天之星的好奇与天真,倩宜必须使出看家本领才能把这头在这时一定不听话的小淘气拉回来。

  一辆正好飞驰而过的橙红野马汽车,差一点儿擦着她们,蓝天之星乍然受惊,嘶叫一声,高高举起了两只前蹄。同时不停地跃动着在原地绕圈子,她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让它镇定下来。

  回头一看,那辆野马车早就跑得无影无踪。

  可恶的家伙!差点伤了她的马,竟连句“对不起”都不说,她一阵气恼,但也无可奈何,下回她一定要小心点,否则蓝天之星这个顽皮鬼还不知会闯什么大祸也不一定呢!

  她由原来的铁网隙缝策马上山,蓝天之星电知道自己做错了事,这会儿加倍听话。

  当她香汗淋漓重新回到山岗时,远远地,她看见那辆橙红的野马车在薇尚的停车坪中,迎着太阳光闪闪发亮。她忽然想起那是谁的车子。

  她早已听过他的大名。自他还未到薇尚的一个月前,所有的人都在津津乐道传诵他的事迹,甚至包括他座车的厂牌形式,都有人巨细靡遗地报导——麦哲宇。一个极富盛名的作家。

  麦哲宇成名不过十年,年纪也轻得教人惊奇,四十还不到,但他的作品不知道风靡了多少读者。

  他的风格十分特殊,架构严谨,格局宏大,是不可多得的杰出作家。

  在他笔下的那些不断地在人性枷锁与时代巨轮中挣扎,极具代表性的男女人物,与现代经济、科技的庞大背景中,无情暴露社会真实断层的小说.一本又一本地引起争论、赞同与非议。

  但几乎每一部都是成功的、轰动的。

  那些书已经不仅是传统所谓的小说,而是时代的告白。

  他虽然有自己最睿智的语言,但他也从不以时代的改革者或代言人自居,他让读者自己批判,而且他十分谨慎,不让意识形态部分逾越文学应坚持的尊严。

  虽然麦哲宇坚持自己只是个文学工作者,但他的种种努力,在读者的心目中,他成了一个象征。

  这个时代,可被尊敬,可被寄以信任的精神象征。

  倩宜读过他的许多书,但在薇尚对他的各种谈论里,她发现大家注意的也不是他文学的成就,反而对他的人、私生活可能更感兴趣。据她们描述,这个传奇性的人物,不仅富有创造力,相貌也同样不凡,他的容貌俊逸,一双黑眼睛透露着无穷灵气,与其说他是大师级的人物,不如说他更像一名具有浪漫气质的诗人。

  倩宜不知道金夫人有什么广大神通,竟能请得动这个极少在公开场合露面的大作家,来为薇尚的文学班上“现代文学”的课程。

  那天一有他要来上课的消息传来,文学班登时人满为患,这是薇尚自成立此项课程以来的奇迹,但她是不会参加的,她宁愿回家读他的作品。

  她相信真实的他是存在于字里行间里。那儿,他自成一个开放宇宙,与读者的心灵,外在的世界息息相关,遥相呼应。

   

  第二章

   

  麦哲宇站在讲台上,他很少答应公开演讲,尤其是面对一群睁大眼睛看着你的脸孔比看书本更有兴趣的女人。

  经过他为期数周,一周一次文学课的观察,他敢断定,这些女人当中,没有一个是真对文学有强烈爱好的;她们之所以来到此地,纯为附庸风雅。

  这次文学课他只答应讲到下周为止,麻烦也到此为止。今天他所预备的讲题是美国现代文学,谈到当代的美国小说主流,不能不提到一九七六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索尔贝娄,尤其是他最著名的那本《何索》。这也是麦哲宇自己最喜欢的几本书之一。

  可是他花了工夫的讲稿,对这些贵妇人却无异是对牛弹琴。他本可拂袖而去,但他并没这样做,他答应了金夫人,他就会守约。

  他仍旧平心静气的就索尔贝娄的几项重要著作开始评析,由《摆荡的人》谈到《受害者》、《抓住这一天》、《两天安德森》再到《何索》。

  当他以贝娄一直强调的“相信人存在便是爱,只有通过爱,疏离社会后的个人才能得到拯救”为全课的结束时,会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是个精采讲演,麦哲宇自己知道,他不但尽职而且做得比预想中的还要好,只不过听众不精采!她们不晓得固然讲演者要准备,而听众也该有适当的准备。她们来听一代大师讲“现代文学”,这是多么难得的机遇,但她们却轻易错过,可能终其一生都不会再与之接触,甚至不知现代文学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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