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丽丝汀呢?”他问。
我猛地挣脱开,他不该问起克丽丝汀,我终于想起他是谁了。秦大佑。
“怎么啦?”他满脸讶异,“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朋友!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你可以信任我,我会帮助你。”他满脸忧色的说:“阿青,你这样下去要生大病。”
我早就生大病了,只不过不自知而已。
他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如果我得罪你,别跟我的衣服一般见识。”
那件厚茸茸的外衣把我包得暖暖地,几乎透不过气来,我藏在里面,像蜗牛背着壳,有不方便的地方,但也可以完全不问世事。
我喘息着,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
秦大佑没问我为什么哭,他只是有耐性的守着。我终于不再拒绝他,靠在他身上。
“我很难过。”我哽咽。
“我知道。”他安慰。
“我真的很难过。”
他大手一揽,我整个人都在他怀中,呜咽依旧,但原先的失落已消散。
天还是那么黑,然而我不再畏惧夜色。
一辆警车驶了过来,警察自里面采出头来,用手电筒照我们,粗声粗气地问:“喂!你们在那里做什么?”
他以为我们是歹人,又照了一遍,照得我们两眼发花,他这才满意。
“别坐在那里,夜深了,赶快回去。”警察又叫。
秦大佑扶着我慢慢站起来,我的两腿酸麻,好半天都站不直。
“不急!不急!”他安慰我,“我们慢慢来。”
那阵酸麻过去时,我伸了伸腿,赧然的看他一眼。他笑了笑,笑容里有无限暖意,像阳光。
“我送你回去。”他小心的把我搀进了车里。
“我不要回去。”
“你想去哪里?”他是个君子,并没趁机拉我去他处,占我便宜。
“我不知道。”我茫然。
“去蔻蒂那儿,她睡得晚。”
我们去了。蔻蒂果然还没有睡,因为她尚未返家。
楼上正在施工,也波及到大厅,处处都是东西,像中南美连绵不断的战火,我是设计师,有个风吹草动都该由我责负。
我们在花园里的玻璃房坐,工人送来茶点。
“没你们的事了,去吧!”秦大佑挥挥手。
茶泡得很薄,很香,正合适我的口味,喝了下去,五脏六腑都得到了熨贴,我舒服地吁了一口气。
“为了什么事不开心?”秦大佑含笑着问。
我看暖房中的奇花异草,不出声。
“在公司受了气?”他又猜。“跟克丽丝汀吵架?”
我牵动了一下嘴唇。暖房里长得最好的是兰花,东洋兰与西洋兰各半,兰是花之君子,小小一株,若是培育成功,往往有百万之价,但不识货的人却当它是野草,我站起身背对着他。
“你似乎感触很多?”他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叹了一口气。“发生了什么并不重要。”
“在那些不重要之后呢?”他问到了要害,我转头看他,因为他聪明。
“我只是突然领悟到一些事情。”
“是在看到这些兰花之前,还是之后?”他更聪明了。
“今天下午有人送我一盆金线莲!”我的唇边有一丝苦涩,但那苦涩使我微笑。“那盆金线莲乍看之下像盆草,但是它可以治癌。”
“是吗?”
“难道这样不够?有用的就是金线莲,没用的就是草。”我叫出了声。
“你认为呢?你自己是兰还是草?”
“我不知道。”他问到了真的要害。也许我应该还是潇洒地,跟平日一般漠然,在Kiss继续跳舞,为何我非要突然地领悟到什么,想这个烦人的问题。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兰,深处幽谷不为人知,但遇到了名利,又汲汲自营,唯恐落于人后。”他冷冷哼了一声。“如果是这样,做兰与做野草,并没有什么不同。”
“你呢?你又自以为是什么?”
“我从不自以为是什么!”他笑,笑得开朗,笑得有智慧,那并不是我认识的秦大佑,我呆呆看他,他有千万种面目,不是吗?当他在DDC时,是浊世佳公子,在兰屿时,他是个愉快的原始人,方才,他又有了智慧……他有太多大多的面目,哪一个才是真正的秦大佑?
“杨青,你错了。”他说:“兰跟草的确是很相像,分辨它们需要相当慧眼,但就算是草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没说不好。”我懊恼地说:“你不明白。”
“当然,如果你明白——草跟兰的不同,只不过它尚未被发现其功用。”
“发现了又怎样?”
“不怎么样!”他冷笑。“谁又说兰能怎么样呢?在不欣赏它的人面前,它一样是株草。”
我的心有某种巨大的撞击声,但我不愿去承认,秦某人还不配开示我。
“先知以利沙曾经说过,你需要的,所求的,全部在你家里。只因为道理太简单,所以你不能相信。”他说。
我转身而去。
他拉住我。
“放我走。”我小声叫。
“如果我不放呢?”
“我会爱上你。”我轻轻地说。
他一下子放手了。“为什么?”
我不敢去看他的脸。“我不知道。”
他的手箍住了我,筵得紧紧的,“爱我很可耻吗?需要这么急的逃走?”
“我不是逃走,我只是走。”
“为什么要走?”
“迟早是要走的。”我软弱的说。
“什么意思?”疑心地问。
“你的花园里花草太多,不多我这一枝。”
“放你的狗屁。”他大喝一声,我的魂几乎给他喝没了,头脑中更混沌,但愿上天能指引我明白为何停留在此地。
“放我走吧!”我恳求他。
“你走了我没办法找你回来。”他回绝,将我拖进了屋子。
“看你这副没出息的样子。”他把我扔在沙发上,跟一大叠照相簿子,小瓶子之类坐在一起,甚至有一只小碟子自本子中滑下来撞到我的膝盖,我不断咒骂自己。
“你跟我吵,跟我打啊!”他凶得很,挣的满脸满脖子暴青筋,不再是浊世佳公子,也不是摩登原始人,看起来很可怕。
吵也吵过了,打也打过了还有什么可现世的?我灰心得很。
“我们结婚吧!”他终于忿忿地说。
克丽丝汀听到婚讯时,张大了嘴。“天哪!你不是说秦某人是花花公子吗?”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软弱无力的说。
“说你老土你还真老土!”她跳着脚骂,还一迳地问陈强生,那是她的新相识:“是不是啊!是不是啊!”
陈强生不敢帮她的腔,怕得罪我!更不敢不理睬她,只有满脸陪笑唯唯喏喏。他喜欢克丽丝汀,瞎子都看得出。
“你跟了他,会后悔一辈子。”克丽丝汀狠狠瞪我,在这之前,她一直都是胜利者,现在才意识到秦大佑并不在乎她,简直是奇耻大辱。
“再说吧!”我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这些天,我什么事也不想做,在未与秦大佑明朗化前我已耗尽所有心力与他作战,故此精疲力尽。
“你已经不是小女孩子,万一秦大佑做出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没机会重头开始。”克丽丝汀见陈强生一点忙也帮不上,索性将他遣走,与我说知心话。
“谁说要重头开始!”从今以后,我甘愿做草,未被人发现好处的草,强过为李麦克做牛当马。
“秦某人给你吃了什么药,把你迷成这样?”克丽丝汀做关心状,太让她关怀,可不是什么好事。
“色不迷人人自迷。”我赖在椅子上无病呻吟,秦大佑答应我,结婚后,我可以做一名寄生虫,再也不必疲于奔命。
直到他如此恩赐,我才知道自己是如何的懒惰。我根本不是女强人的料。
我是标准的女懒人。
拚死拚活了这许多年,我早觉得非常之累。
“吾累矣,汝可去!”我对克丽丝汀一挥水袖。
她见我不可救药,悻悻而去。
说是生气,去的还不是迪斯可舞厅之类,她再过数日便回美国,舍不得不玩。
她走后不久,我正在昏昏欲陲,突然门铃大响,定是秦大佑,自那日开始,他不再到处玩耍,总是来府报到,同商大计。
所谓的大计不外乎是请几桌酒,请哪些人,到哪里照相等等。
“到现在我还不敢相信你会答应我。”秦大佑昨天走时说。“我真担心你明天就反悔。”
“为什么?”
“你答应得太容易?”
“因为我拒绝的太不容易,才拣好做的答应。”我笑着将他推出去,免得被克丽丝汀回来撞见,但克丽丝汀回来还是发现了。
我先应门,外边站的不是秦大佑,而是一位中年绅士。
“找哪位?”我皱起眉,现在有许多闯空门的,举止穿戴都像绅士。
“找你。”中年绅士微笑。
“有什么贵事?”我已经预备关起铁门。
“你说我找你会有什么事?”他的衣履鲜洁,看样子真不像坏人,但竟敢如此打扮上我家门来白吃豆腐,非常可恶。
“阿青,等等!”他在铁栅门外叫,居然已经查出我的姓名,我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