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雾庄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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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雾,像一面面薄薄的纱,重重的笼罩着位于中台湾这方,彷彿早被尘嚣俗世所遗忘的土地上。

  「雾庄」──这幢相当名副其实的仿欧式、色调却较黯沉的建筑物──就静静屹立在这片土地上,让雾气默默的氤氳出它的神秘感。

  雾庄里,雾庄的男主人──庄頤,一个也像被尘世遗忘的男人──正安静的坐在雾庄大厅,近沙发处的一扇半拱型长窗边。但他不是坐在沙发里,而是坐在轮椅上。

  他冷漠的盯视着窗外那愈聚愈厚的雾气。而愈来愈形晦暗的天色,完全像他已有许许多多年无法开朗的心。

  一个镇日坐在轮椅上的男人,的确没有开朗的理由。

  他曾经是个伟岸英挺的男人,但他那仍有知觉却无法自由移动分毫的双腿,和那张专门制造无助感觉的轮椅,让他对自己形诸于外的痿痹产生极端的厌恶感。

  他时常都在细数,自己以这样的姿态存在有多久了?十年,对了,漫漫长长的十年。

  今天,或许是个绝佳的区隔纪念日。十年前的那个早上,他还是神采奕奕,对人生充满斗志与期许的二十四岁年轻人,可是从十年前的那个今天的下午起,噩梦找上了他,他被命运之神玩弄于掌股之间。

  每年的今天,都是他最深刻的哀悼日,他哀悼他失去的双腿,哀悼他因失去双腿而失去的许许多多美好事物,而陪着他一起哀悼的,除了「雾庄」,就只有他正紧握在手掌间的这颗扣子了!

  不用细看,庄頤就能清楚的描绘出这颗圆形扣子的模样──直径约两公分,咖啡底上浮雕着一朵全然盛开的镀金水仙花,但经过这將近十年的时光消磨,那镀金的部分已有许多地方变成黯淡的褐色。

  庄頤將持续记忆着这颗扣子的拥有者,当年她才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女生。就如同庄頤將永生不忘他失去行动能力的原因,正是因为这颗扣子的主人。

  十年前的今天,是个风和、云淡、日丽的好天气──他已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看过这样的好天气了?十年有吧?并非中台湾久远以前就陷入重重迷雾之中,而是他晦黯的心情一直影响蒙蔽着他的眼睛──还在北部某医院实习的他,抽了个空档,暂时拋掉医院里烦琐的医务,独自到台北近郊的某处山上健行,那天,他正好走在一条乡间小路上,除了沿路花蕊缤纷的野生杜鹃很吸引他之外,另有还有一个在路旁与小狗嬉戏的小女生也颇受他瞩目。

  他之所以注意到她,纯粹是因为她与那只小狗追逐嬉戏时,那无忧无邪的样子。

  她的穿着并不挺特別的,由她朴素简单的服裝看来,她绝非什么富贵人家的孩子,但她身上那件有点过时,却镶着颇美丽特殊镀金扣子的短外套,伴随着她那灵动的眼睛及银铃似的嬉笑声,曾不经意的吸引着他的眼光驻足良久。他所欣羨的,是那小脸上简单却丰富的满足表情,彷彿与一只小狗的嬉游,是她人生里最喜乐欢悅的事!

  然后,事情发生在瞬间──一辆突兀出现在小路彼端的红色自用小客车,突然朝着她和小狗疾冲而来。最先,那车差点撞上小狗,小狗敏捷的闪过之后,车体便无可控制的冲撞往小女生的方向,就在那千鈞一发的瞬间,一旁观看的他,直觉的反射动作便是扑向小女生并一把推开她。

  他是推开了小女生并捡回了她一条小命,可惜他却无法推开那朝他直扑而来的噩运。

  由那场车祸中醒来时,他由医护人员口中得知他断了几根腿骨、几条韌带。他的主治大夫自以为幽默的告诉他,他的伤并无大礙,只需要打一、两个月的石膏,以及做做简单的复健工作,他便能再次健步如飞。

  然而事情却没有想像中的顺利,石膏拆了,复健治疗也做了,他的腿却没有恢复知觉的跡象,然后在一次又一次的检验中,另一个神经外科的大夫,却像要断绝他的生路般,宣布他「的确已经」伤了中枢神经,那个大夫还很稀松平常的说:「除非奇迹,否则你大概一辈子待在轮椅上了!」

  「奇迹」?他一直相信自己的努力会胜过奇迹,于是他疯狂的找名医,坚毅不輟的鞭蕱自己做复健,为的就是能再次站立、再次走路,可惜一切努力都付诸流水。

  当然,他付诸流水的东西不止一项,在明白他几乎注定要当个一辈子坐轮椅的废人时,他那初到美国攻读化学硕士、美丽异常却也现实非常的妻子韩雪碧──由美国匆匆返国,但她不是念在夫妻间的情感而回来照顾他的,她不只带回了离婚证书,还用她既美丽又哀愁的容颜,很委婉却绝決的说:「庄頤,请相信我依旧深爱着你。原本,我是打算等你医学院毕业,我们就在美国为我们的將来一起奋斗,可是就眼前看来,去美国……你似乎是不可能的了,而为了确保不耽误我们彼此的將来,我想我们只有离婚一途了!」

  好一段优美动听的爱情輓歌!

  就这样,为了临时起意的见义勇为,他牺牲了他的双腿,连带的也赔上了他的婚姻、他的锦绣前程、还有他的人生。而那个为他所救的小女生,早已因心惊害怕而一溜烟逃得不知去向,留给他的报酬,便只是握在他手中的这颗扣子。

  他不是不曾想过,找出这个小女生来,发洩一下他愤怒绝望的情绪,但他也明白这样做根本于事无补。因此,当弟弟庄堔由警察手中转来这颗別致的扣子时,他并无保留这颗扣子的意愿,然而奇怪的是──或者该说奇迹(一种令人厌烦的奇迹),这颗扣子不知怎的,就是时常会出现在他的眼前,一次又一次的提醒牵引他的沉痛与苦涩。

  总算,拖着这个残躯,他也走过了十个年头。也幸好他还不是个完全的废人,七、八年前,他正在渡过他人生漫漫的黑暗期时,弟弟庄琛实习医院里的学长洪立夫找上了他,要求他共同为对人类健康有极大影响的一种医学──营养免疫学──而努力。

  想来多么讽刺──一个连自己的身心健康都管不好的人,竟能为了別人的身心健康而努力?不过他能造福人群的也只剩这件事了,其他时候,他几乎是个与世隔绝的人!

  走动在他周遭的人物,屈指可数,除了他相依为的亲弟弟庄琛,就只有他母亲生前的好友米淑贤阿姨!她照管他的生活起居,并被他同化的有些愤世嫉俗、不苟言笑兼没幽默感。

  事实上,经过这么多年的自我训练,他对自己的生活起居也早已应付自如了!但他还是不喜欢应付外来的人──因此他加高了雾庄的围墙,区隔着自己与尘世,为的正是躲避世人可能投注在他身上──或者轮椅上──的怪异眼神。

  他并非不知住在附近的人们对他的好奇,米阿姨就时常向他嘀咕,有些大人、孩子在雾庄的围墙前后探头探脑。

  庄頤并不在意这个,因为除了保全系统之外,雾庄的高围墙里还养了两头既凶又猛,除了他之外六亲不认的洛威那犬──他为它们命名为「Anger」和「Melancholy」(愤怒和忧郁)。

  完全是他心情的写照,但经过这么多年的愤怒与忧郁,他感觉自己好疲惫。有时,他也会有中断自己人生的想法,一个大男人有这种想法真的很羞耻,但他就是好累好累,除了郁积的憾恨难消,生命的漫无目的也令他感觉绝望。

  遏止他顺应绝望之路的正是他的弟弟庄琛,他不忍见庄琛独自飘零游漾于人海。可是显而易见,他的担心是多余的,他那能教许多女人心碎的伟岸英俊男子的弟弟,不只迷失于人海,还耽溺于情海。

  庄琛爱上了一个「听说」长相极为不俗的女孩子,他为她深深痴迷。

  医生爱上护士,原本也无可厚非,但值得争议的是──这个护士「似乎」跟他的前妻一样,是个值得提防的感情女骗子。说更清楚一点,她「根本」是个把男人玩弄于掌股间的女老千,他那淳和良善、涉世未深的弟弟,绝对不是她的对手。

  对这个小护士成见的形成并非毫无根据,他本人虽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但由洪立夫偶尔提起那个小护士时的玩笑口吻,或不经心表现出来的感兴趣样子,就足可证明那个小护士有多么烟视媚行了!

  洪立夫甚至还曾以开玩笑的语气对他耳语:医院上下,至少有一半的人知道,那护士的臀部上有一块拇指般大小的暗红色胎记,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男医师对那块胎记深感兴趣。

  由此可证,他弟弟庄琛口中那个既甜美又有气质的小护士,大概曾向不少男人展示她美丽的尊臀。而他这个不曾由大哥身上学到教训,对爱情仍充满唯美憧憬的弟弟庄琛,似乎不曾知悉那偌大的医院里正在风言风雨些什么?他只是既固执又无畏的,朝着自己的爱情目的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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