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暴王抢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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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宣,通知我妈,报警救我!」趁着车门还没有关起来,苏盈珊连忙大声呼救。看样子,这次想要靠自己的力量安全逃出去,似乎不太可能,只好奢望人民保母可以来救她。

  「珊珊!」古琦宣含着泪水,看着那辆车扬长而去。

  「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苏盈珊害怕的问。她的行踪如此保密,怎么可能会有人知道呢?连她家人都不知道。

  「我派人跟踪你。」董绍纬丢个「你是白痴」的目光给她。

  「从什么时候开始?」昨天晚上?还是今天早上?他该不会坐在车里,看着她像白痴似的拚命拜神,远离他吧?

  「我撞到你开始。」他得意的望着她。

  「什么?」她大惊失色的叫着,双眼睁得大大的,他……

  「你失约。」他不爽的目光直瞪着她,极度恼怒有人敢放他鸽子。

  「失约?」她跟他有约吗?就算有,也是他自己在说,有必要去吗?苏盈珊睁着无辜的双眸望着他傻笑。

  「我打算等一下再去。」

  「已经过了下班时间。」董绍纬轻敲着手表,两道目光像冰箭般射向她,明白的告诉她别耍他。

  「你有说上班时间去吗?」她委屈的扁嘴,特意为自己找藉口开脱罪名。

  「你说呢?」

  「那……那改天好了。」不知是车里的冷气太强,还是他太令人畏惧,她冷得发抖的躲到离他最远的地方,渴求一些温暖。

  他危险的目光投向她,嘴角扬起一丝冷酷的笑意,「通常敢晃点我的男人,至少会断手断脚。」

  断手断脚她吓得下巴差点掉下来,连忙把手藏到身后说:「没……没这么严重吧?况且我是女人,不是男人,应该不用断手断脚……」

  「女人的话,先奸后杀。」

  闻言,苏盈珊吓得心跳差点停止,颤声道:「我……我只是记错时间,改天再约就好了,犯不着这样认真。」这个人八成是混黑社会的,太恶劣了。

  「我向来认真。」

  「我又没有美色,不然我花钱让你去找美美的妓女好了。」

  「你身上不到两百块。」他不屑的提及她那少得可怜的钱包,瘦得连小偷都看不上眼。

  「先欠着,改天我再还你。」她半举着手,非常认真的发誓。

  「我对先奸后杀比较偏好。」董绍纬恶意的打量她玲珑有致的身材。

  「不要!我不要死得那么难看,你去找别人好了,我很丑!」

  「我决定的事情,你胆敢反对?」他故意欺近她,吓得她持命挣扎。

  「我可不可以抗议?」她楚楚可怜的望着冰冷的恶魔求饶,她还年轻,不想死啦!

  「你配吗?」他断然的拒绝她的请求。

  她简直是被疯狗咬到了,早知道暑假不出去打工,在家数蚂蚁还安全些,呜……

  老天爷的眼睛长在哪里?

  为什么这世界没有公理?

  本来苏盈珊打算一路从高雄哭口台中,希望用泪水融化他冰冷的心,饶了她这条不值钱的小命。

  可惜,董绍纬淡淡的说,她再哭一声,便要将她赏给手下当礼物玩时,她立刻止住泪水,安静的坐在一旁,一路上保持最高的警戒,努力盯着他审阅文件的侧影,不敢偷睡觉,深怕一闭上眼睛,自己的小命就一路睡到阎罗王面前。

  待车子停下后,董绍纬率先下车,见她似乎不肯下车,他只是冷冷的说:「再不下车,把车子直接开进海里。」

  不行!她不会游泳呀!苏盈珊忙不迭的下车,讶异的发现居然站在家门口,顾不得他有多么的可怕,连忙拉住欲走进她家的他,「你要干什么?这是我家!」

  他是不是想对她的家人不利?

  断手断脚?还是先奸后杀?

  她宁可死也不会让他得逞的,绝不能因为自己的过错而拖累家人,可怜的事情由她一人承担就行了,没有必要拉一家人当垫背。

  「进去参观。」

  她家是私人地方,不是观光胜地,可以任人自由进出,况且他还是危险人物,谁知他会做出什么事。

  苏盈珊紧紧拉着他,阻止他前进。「不行!我们的私人恩怨,我会一肩承担,不拖累家人。」

  「喔?」他挑高一眉的凝视着她。

  「要断手还是断脚,都随你高兴。」她豁出去了,他想怎么惩罚她都可以,只要他别伤害她的亲人就好。

  「不后悔?」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反正她倒楣,拜了一天的神佛也救不了她,只能含着眼泪认了。

  董绍纬看了她半晌,点头道:「从今天起,你这条命属于我的,不能有任何异议。」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成交!」

  苏盈珊像条狗似的瘫在一旁,气喘吁吁的望着活像老太爷的董绍纬,唉,她是不是被骗了?

  七天来,她可以自由的进出任何地方,只是必须帮他把事情做好,其余的时间她非常自由。

  他要她去办的事情很简单,简单到她想捉狂杀人!

  他早餐一定要吃台北永和的烧饼加油条,所以她半夜就要起程到台北,等着买早餐回来,还必须在七点以前摆上桌等他吃。

  三更半夜的,没有车子可搭,董绍纬就丢给她一串车钥匙,要她自己去开车。

  她连忙表示未满十八岁,没有驾照,只可惜抗议无效。

  他的手下约莫花了一个钟头教她开车,接着便要她独自开始早餐之旅。呜呜!从第一天起,她就没有一天晚上可以睡到天亮。

  若以为有时间可以补眠,那就大错特错。

  中午,他坚持要吃北斗的肉圆,她抗议彰化的肉圆比较近,却差点被他眼里的冷意冻僵。更过分的是,白天有公车,所以她必须搭公车去买。该死!她还得转上好几趟车去买。

  晚上,他要吃万峦猪脚,她只好又搭车去买。

  车上挤得像沙丁鱼罐头,而她累得像只狗。

  三餐之外,三不五时还要吃消夜,非搞得她一天之内北中南全部跑一圈,他才会心满意足。

  这一切气归气,她还是得忍下来。

  最让她火大的是,她不管去哪里,身后总有辆BMW尾随,这算什么!傻瓜也知道这件事根本不需要她去做,她只是那个被疯子玩弄的可怜虫!

  唉,她真是欲哭无泪。

  「你的猪脚。」苏盈珊累得快断气了,还要硬撑着身子把食物端到老爷面前,深怕他明天叫她游泳去对岸买吃的回来。

  瞧见他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满足的看着她累垮的模样,她也只能含泪忍气吞声。

  「冷了。」董绍纬挑剔的看着面前那碗猪脚,伸手推到一旁。

  「我拿去用微波炉热一下。」只要别叫她出去买任何东西,就算是要她生火弄热都行。

  「不吃。」

  「你根本在耍我!」她气急败坏的对着不知好歹的他大吼。她辛苦买回来的食物,他居然胆敢说不吃,那她不就是白跑。

  「不行吗?」他坏坏的目光对上她的。

  「你……算了,只要你喜欢。」恶势力如此庞大,她也只能瘫坐在角落,暗自想着或许被丢入海里喂鱼,会幸福点。

  发现她累得快睡着,董绍纬心里就觉得爽快,谁叫她喜欢跑,他就让她多跑些。

  「马上买机票去香港买陈皮梅,再带着早餐一起回来。」

  苏盈珊当场被吓醒。

  不要啦!

  「少爷。」一名手下恭敬的对董绍纬行礼。

  「她怎么样?」董绍纬冷漠的脸庞察觉不出有何异样,但他内心却波涛汹涌,他没有想到她会累得开车开到睡着,结果车子撞上安全岛。

  该死!若不是他派人一路跟着,或许她流血至死都没有人发现。

  「应该没有什么大碍。」

  董绍纬走进病房里,凝视着苏盈珊昏睡的脸庞,她脸色苍白得令他微微皱起眉头。

  生平第一次,除职责、好友外,他对外人动了关怀之心。

  他不会让她死!

  董绍纬随即下令将她转至最好的医院,用最好的医疗设备,尽速将她医好,他不愿见她病奄奄的模样。

  三天后,苏盈珊终于醒来,她一睁开眼便望人他深透的黑眸里。

  「我决定了,你要当我的女朋友。」董绍纬迳自决定,丝毫不容她拒绝。

  「什么!」她吓得三魂去掉六魄,「我还没有睡醒吗?继续睡!睡醒,恶梦就醒了。」

  「出院后,去拜访你的母亲,决定订婚的日子。」他自顾自的说,吓得她的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我不是你的女朋友!我也不要订婚!」苏盈珊拚命的摇头,想甩掉这个莫名其妙的恶梦。

  「再说一次。」

  她害怕的看着他,委屈的说:「我不是你的女朋友。」这种倒楣事还是给别人,她不要。

  「我说是就是!」

  「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怎么不知道?」

  「打从我们认识的那刻起。」

  是吗?她怎么不觉得?苏盈珊狐疑的望着他说:「我一点都没有恋爱的感觉,况且我们也没有任何的亲密行为,那不算。」

  闻言,董绍纬倾身靠近她,毫无预警的轻吻她的唇,「我们已经接过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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