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恋人配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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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里面有妳认识的人吗?」任刚忍不住问道。

  「呃没有呀!只是 只是那位朱小姐以前和我同校,而且很漂亮,我忍不住看呆了。」她有些慌乱地回答。

  他温和地一笑,再往那桌瞥了一眼。「朱屏确实漂亮,但我认为朱小姐的美更有韵味而且值得细细品味。」

  凌芬有些苦涩地笑了,知道朱屏的美丽是自己不能及的。在多年前的至伟不也承认了她的美丽吗?

  「谢谢,任先生客气了。」

  「不,我是出自真心的。朱小姐的美绚丽而强烈,不若妳像三幅美好的泼墨山水画。」

  凌芬浅浅的笑了。任刚知道她并不相信,也不再强加解释。

  「那廖先生……不知道能不能消受美人恩?」

  「你认识他?」

  他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她连忙解释。「唔以前我和他也同校,所以见过他几次面」

  而且现在和他同居。上帝啊!我没有说谎,只是没有说实话而已,她默默地在胸前画个十字。

  「喔,朱氏企业现在在极力地拉拢廖先生,他所拥有的研发小组,技术独占全世界;当然他企业的开发和行销也是一流的!很多做技术出身的人不能管理好一个企业,而廖先生在这方面非常地独到。」

  他的语气里有浓浓的欣赏,凌芬强打起精神,但她的眼光依然忍不住地往那里酿。那桌的人不知道因为朱屏说了什么,一起笑得很开怀。朱屏掩嘴轻笑之际,将人倾靠向至伟;而至伟大笑后轻拍了朱屏一下,凌芬的心又是一痛。

  「我也想找廖先生合作,但看来朱氏企业要领先了。宋小姐,既然妳也认识他们,不如我们一起去和他们打个招呼吧!」

  「不!不!不用了,毕业都那么久了,他们可能也不记得我了。不然我先走好了,让任先生和他们打招呼。」她有些慌乱地推搪着。

  「不!那就不用了,反正我也和他们常见面。这样好了,我还有个家族餐会要参加,不如请宋小姐和我一起去,和他们聊聊,对妳要写的东西也会有帮助的。」

  「好,反正我迟早也得去拜见他们。」凌芬一口答应了。

  两人离开之后,全然没有感觉到后面一对几乎喷火的眼睛紧紧地追随着他们。

  「至伟。」朱屏轻唤着他,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只见一个修长、斯文的男性低着头和一个清灵的女子说话,他的眼里有着浓浓的关心。

  那个男人是任刚;而那女子苍白着脸抬头看他,挂着一个清清浅浅的笑容。她缓缓地摇头,让人顿生怜惜,男子安慰似的轻拍着她的肩,两人结伴离开。

  朱屏瞇了瞇眼,瞬间脸色寒了三分。那是宋凌芬—— 那个让她狠狠挫败过的女人

  在这段日子里,为了家族企业,她和「凌迅电子」有了业务往来,并欣喜地知道是当年那个一声不响去美国留学、令她又气又恼的廖至伟所投资创立的公司。

  如今他已经是「凌迅电子」的总经理,拥有「凌迅」的经营权、并且是研发小组的灵魂人物。这令她再度下定了决心,一定要俘虏廖至伟!不只因为他现在的身分地位,选为了他是唯一不对她动心的人。无论如何,她咽不下这口气!

  看到廖至伟三一言不发阴惊地瞪着那对男女,握着水杯的手指紧紧地收拢。当他看到任刚手轻拍着宋凌芬时,他候地站了起来要走出去时,朱屏故意提高了声音,拉回廖至伟的注意力。

  「主总,你刚刚说这技术合作,利润的分配是怎样的?」

  「我认为贵公司依持有的股份可以占有:」

  公事化的谈话,让廖至伟竭力压抑住排山倒海而来的醋意。看到凌芬也走远了,他勉强地震摄住心神,回到眼前的话题里。

  那男人看来很眼熟。他想了想,终于想到他叫任刚,是任氏企业的少当家。他怎么会和凌芬在一起?一连串的问号排山倒海而来。

  朱屏暗垂了一下眼验,心里冷笑。从廖至伟的样子看来,他和那个宋凌芬这几年还藉断丝连地在一起。不过,看来感情基础还不稳定嘛,不然不至于看到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就醋种子打翻、像一个捉到妻子通奸的丈夫。

  不稳定的爱情最禁不起一点的风浪了。她扬起一个不易察觉的笑容;几年前错过了他,现在她不会再放过这个男人了!

  ******* ******** ****** *******

  大雨滂沱的深夜十二点钟。

  廖至伟像一只熊一样的暴躁不安,愤怒的情绪越来越高涨,烦躁地跛着步伐,小小的套房里到处可听见他沉重的脚步声。

  「他妈的宋凌芬!」

  一声声的咒骂从他的嘴里吐出来。「妳回来我不揍妳一顿,我就不姓廖!」

  下午看到她和任氏企业的小开在一起后,这样的恶劣心情就维持了一整天。他早早回家也不见她的人影,而下午见到的那一幕在他脑海里回荡不去,他的烦躁和不安像山洪蓄积,稍一不慎就要爆发了。

  这么晚了,她为什么还不回来?他从没看过她这么夜不归营的,会不会出事了?撞车了?还是遇到坏人了?还是她现在还和任刚在一起?

  深夜里,从巷里传来了汽车的引擎声,他再一次把头探出阳台外去看。今天他重复这动作最少几十次了,却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让他几乎濒于疯狂。

  车子停在巷子口,在大雨济沱中,只见在路灯的照耀下,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车子里钻出来,有一个男人从另一侧走下来。

  至伟瞇了瞇眼睛,像火车头一样一口气猛冲到楼下,怒火以燎原之姿熊熊地烧着。

  宋凌芬温婉地对任刚笑了笑。「谢谢你送我回来,今天麻烦你了。」

  「别这么说,这是应该的,而且妳喝了点酒,开车也很危险。下这么大的雨,雨伞妳拿着吧!」

  任刚看着她,温柔的眼光中有着欣赏。

  「不用了,我跑过去就行了,你慢走吧!」

  「不行,那会淋湿的,看妳衣服和头也都湿了。」他一手摸着她有些被淋湿的头发。

  她下意识地要避开他的手,眼角的余光中看到楼上的灯亮着。或许至伟会看到吧!看到也好,难道就只有他可以吻别人,自己就不行吗?

  不知道和别人吻起来的感觉怎么样?也和至伟的味道一样吗?温暖得像置身于暖暖春阳中,又热情激烈得好象狂风暴雨,要把她吞没了。

  在这样的迟疑中,任刚惊喜的以为她没有拒绝他,就倾下头,蜻蜓点水似地在她的唇上轻点了一下。

  她遗憾地发现他的味道很干净,但对于他的吻,她没有任何的感觉!

  「很晚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凌芬技巧性地闪躲了他再度探下的头。

  「 OK,那明天见。」他难掩失望地说完,依依不舍地再看她一眼。没关系 '

  这样的进展已经可以了,下次再约吧!他想着。

  凌芬挥手向他道再见后,转身就往巷子里跑。当她快跑到家门口时,就着微弱的路灯,在阴暗的巷子里,她看到至伟一言不发地站在大雨里。他全身已经湿透,雨水顺着他的脸流下来,他的眼里有种阴郁的愤怒,全身肌肉僵硬着。

  「至伟,你怎么在这里淋雨?」

  她一把拉住他要往屋里走,但他冷冷地站着,她怎么都拉不动他。

  「怎么了?」她问,感觉到他的反常。

  他脸庞绷得老紧,就这样沉默地辙着她。深夜里,在大风大雨来袭的台北市,凌芬打了个冷颤。他的反常让她不安,感到他平静的外表下是暗潮涌动的岩浆。

  「妳为什么和任刚在一起?」他一字一句地说。

  「他是我采访的对象。」她莫名其妙地说。

  望着他刚硬的脸部线条,她颤抖的解释着。「公司派我去采访他,要为他们家出版一本关于他们家的家族史。」

  「妳为什么让他吻妳?」

  她胀红着脸,冲口而出。「要你管!我高兴和谁接吻就和谁接吻。」

  「好,很好,他妈的!就我是笨蛋、是白痴!妳知道现在多晚了吗?」

  「今天他家有个家族餐会,他邀我参加、顺便采访其它的家人。然后大家去泡温泉、喝酒、吃饭。等结束要回来时,就已经很晚了。而且外面又在下大雨,交通堵塞得很厉害,所以任先生才送我回来。」她试着解释。

  「妳没事了,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再说,妳怎么不打通电话回来?我要找妳 '妳的手机又关了,妳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他爆发出怒气大声的吼着。

  「有什么好担心的,我都那么大的人了,还会不见吗?」她的怒气也开始被挑起。

  「妳是路痴又不能喝酒,如果妳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早就不需要一个保母了!」

  「好!就我穷着急、穷担心,我是笨蛋!」说完,他绷着一张脸,对她视而不见地进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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