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恋人配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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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凌芬沉浮在难以言喻的美妙快感里,但他和朱屏的那一幕在瞬间浮了上来。

  这唇吻过别人、这手臂抱过别人!不能忍受的痛苦如排山倒海而来,她迅速地推开他;他没有防备,一下子就往后踉跄地跌了出去。

  他的眼里还有烧得正炽的情欲,以及揉着一丝丝密密织就的疯狂和爱恋。

  「不要用你的脏手碰我,你不配你走你走你离的越远越好。我再也不要看到你了」她喘着气,用一对带泪的眼瞪着他。

  他的热情像被一盆冷水浇得浑身发冷,看着她含怨带恨的目光,他深深地受到打击。他冷着声音说:「好,我是脏手,我不配碰纯洁无瑕的妳,是不是?」

  「对,对,对极了!从认识你到现在,我就疯了,被你的希奇古怪和莫名其妙弄疯了!你弄乱了我的生活、打乱了我的秩序,如果没有你,我就不会陷于这一片的混乱当中。我再也不想见到你、再也不想和你有任何的纠缠,你走的越远越好,从此以后你是你,我是我,请你还给我一个平静的、没有你的生活!」

  她辟哩叭啪地一口气讲完,室内是正门令人窒息的沉默。他沉默了,眼里如波涛汹涌的情绪平息了,点黑的眼里是一片深不见底的潭,幽幽泠冷地闪着光。

  「好,我走,我走得远远的!」他咬着牙一字一字地说,转身大迈步的离开。气唬唬的他,粗暴地将门砰地一声关上,走出川堂到客厅到门外。而他的身后,还有宋爸宋妈的惊呼—— 「至伟,怎么啦?跟阿芬吵架了?」

  然后是他的汽车引擎发动了,尖锐的煞车声消失在街头,凌芬虚脱了似地瘫在床上,再也忍不住地哭了起来 .,而床上还留有他的气味。她从没看过他发那么大的火,绝尘而去的身影是那样的气愤和孤绝,彷佛……彷佛再也看不到他了!

  这样的他是她所陌生的,他的热情吓到了她,他的愤怒也吓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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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芬的预感是准确的。在两个星期后,她才知道他已经办休学去麻省理工学院念书了。而这一去,就去了三年。

  他真的走了,头也不回地走了!

  凌芬个强地把他当作他根本就没有存在过一样,照样过自己的生活。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有多少次下意识地寻找那高大身影,看到身后空空如也,她勉强压抑下满腔的失望。

  「凌芬呀,妳知不知道至伟怎么了?」廖母问道。

  自从身边的混儿子走了后,才发觉平常老埋怨他不见踪影、把家当旅馆一样,但他真不在身边了,还真是想他。记得有一天夜里他绷着一张脸回来,一言不发地喝了一夜的酒后,隔天就自己打包行李去美国了。做母亲的没有说什么,只为自己的傻儿子心疼,知子莫若母,她知道一定和凌芬有关。他打小就死心眼,看中的东西从来没有放手遇。

  「我不知道,没有和他联络。」

  看着凌芬日渐削瘦的身子,廖母也难掩不舍,真是一对傻孩子!不过,人就是得这样跌跌撞撞的走过来吧!

  「下个月我们和妳父母都要去美国看至伟,妳也一起去,他看到妳一定会很高兴。」

  她不由得苦笑了。他会高兴吗?那天自己讲得那么难听,只怕他再也不愿意见到自己了。认识十几年了,那夜他吻她,见面后彼此又要用什么面目碰面呢?

  「去吧!就当大家去玩一趟。」廖母察言观色、笑瞇瞇地说。

  混儿子见到凌芬后,绝对会恢复正常。不会再是电话里,那要死不活的样子了。廖母心中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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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麻省的校园里看到廖至伟时,她禁不住欣喜,感觉他更高、更壮了,眉宇间多了成熟。当他从校园一端走来,初见到她时。两眼二亮,耀耀的光辉在黑眸里闪烁着。他紧盯着她,一瞬也不瞬的。

  他洋派地拥抱了两家的父母后,对她只是沉默。没有从小到大必然会有的吵架斗嘴,在此时没有热络,只有生疏。

  两家父母相视而笑,很有默契地退场了,让小俩口自己讲话。

  走在浓厚的学术气息的校园里,还有不时可见学生在看书讨论着,凌芬不禁暗暗埋怨,见不着时想见面,见着了又不知道要说什么 o

  她悄眼觑着他的脸,视线瞄过他的唇,不禁想到那夜的吻,她脸一红。但想到他和朱屏接吻,她心里又不禁气恼。

  「妳没事吧!脸色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的。」

  他的大手探过来要摸她的额,她一跳,急急地避开了。「你干么!」

  「瞧妳吓的,我还会吃了妳不成?」

  「你这种突然的举动,任谁都会被你吓到,好不好?」

  「说妳恶人无胆,妳还不服气。在我们学校,连一只老鼠的胆子都比妳大。」

  凌芬轻哼一声,经他一闹,两人之间的距离隔闵消失了,没有像刚刚的尴尬。

  「 hello Jam。」身边听到一声又一声的招呼;以及看到男同学打量了她一下,戏谑地对至伟说:「好漂亮的中国娃娃,是你的女朋友吗?」

  她感到至伟僵了一下,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说:「她是我朋友。」

  奇异的,一种既像失望又像松一口气的感觉袭来。是了,这是最好的安排了,她和至伟是朋友 —— 一个认识了十几年、熟到不能再熟的朋友了,其它的什么都没有。就让她和至伟之间不曾改变、一直维持现状好了。

  两人很有默契地就这样和解了,而那一夜的事情就再也不要提了。

  第四章

  刚上班没多久,宋凌芬就接到陆曼英的电话,她把扰人的廖至伟拋在脑后。

  「这个是同事介绍的,说他刚从美国拿到博士学位回来,现在在大学任教,年薪百万,条件很好。」

  「条件这么好,怎么还没娶老婆?」宋凌芬怀疑地说。

  「才三十岁就能拿到博士学位、在大学任教,说不定是忙着念书,才没空娶老婆。小姐呀,反正妳晚上来一趟就是了。」曼英又叨念了一句。

  曼英是她大学时的同学,刚好又是同寝室,两人的感情好得没话说。但是,曼英和凌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女人。两个漂亮的新生原就引人注目,凌芬娟秀、清灵 又有才气,属于细看、耐看、久看的古典美人型的。她的名字常和电机系鬼才连在一起,让追求者没有机会越雷池一步。而曼英美丽、衣着性感,常是人们注目的对象,而她又很有个性,呃诚实一点的说法是泼辣啦!

  毕业后,凌芬成为一个自由作家,而曼英是女性时尚杂志的主编。她漂亮、自主性又强,是最佳的女性杂志代言人,追求者不计其数。但她看男人就像附属品似的,身边的男伴一个换过一个,十足十的大女人主义。

  她也是最清楚她和廖至伟这段孽缘的人。开始时她很同情凌芬,因为她根本就是一个被欺压的可怜角色。但随着时间过去后,她觉得事实并不一定是那样,她很用力的同情廖至伟。

  但自古女人都是弱者,就算不是弱者也都是处于弱者的地位,女人当然要爱护女人。

  曼英虽然同情可怜的廖至伟,但她更是一心向着凌芬。女人是需要爱情的滋润的,最起码也得谈个几次恋爱吧,一辈子跟定一个男人实在是太吃亏了。

  所以自廖至伟出国念书后,曼英就开始有意无意地帮她介绍各种人等,而凌芬就无可无不可地接受了。

  而宋凌芬又为何会答应去相亲呢?因为她一个人独住,是自由职业作家,帮出版社和报社写稿子。而长久累积的名气,使她成为新一代炙手可热的作家,日子过得快快乐乐、忙碌而充实。

  但她有时也会在心里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她没打算那么早就步上红毯的那一端,她还在享受她美好的单身生活。但她居然没有什么谈恋爱的经验,都是那个该死的廖至伟,让她到现在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她不急,倒急死了身边的一群死党,她们每个人都有一拖拉库讲也讲不完的恋爱经,就只有她连个正式的恋爱都没有谈过!每个人都擦亮眼睛等着好男人,再顺便把残渣给她。不,不是,是顺便帮她物色对象,所以就开始了这一连串的相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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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英和她约在餐厅附近碰面,这样是为了可以同进同出,看到对象不好,曼英就陪她一起开溜,她真是够朋友。

  「妳说他叫什么名字?」凌芬问道。

  「张力宏,就是歌星王力宏的力宏。」

  「张力宏?那完了、完了」

  「干么呀?」

  「名字大概都跟本人相反,所以我不敢想他跟歌星王力宏一样优质,八成是脑满肠肥,又肥又丑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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