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最爱寒衣沾雪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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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自己对他有过救命之恩,但充其量,也只是一个对他有遇救命之恩的下人,最终的结果依然不变。

  然而自己为什么又要因而感到失望呢?他们的关系本应如此。

  是吗?真是如此?若要论及关系,他们最初结的,可是承诺永世不分不离的夫——。

  “茉舞。”端木恺突如其来的一笑,打断了她正苦于无处安放的紊乱心事。

  “中郎将有事吩咐?”

  “在说事情之前,我可不可以先拜托你一件事?那就是以后在独处时,请你别再口口声声的中郎将,你不嫌啰唆,我都累了。”

  “不叫中郎将,要叫什么?”

  “你以前对我生气时,怎么骂,现在就怎么叫。”

  “原来你这么会记恨。”飞霜挪揄道。

  “这叫做记性好,不叫记恨,懂不懂?”不懂。飞霜在心底说:我不懂,不但不懂,对于我用过的称呼,你为何会念念不忘,更不懂自己为何不敢出口相询。

  于是表面上,只得闷声应道:“懂。”

  “好,那我问你,曹贼在今年初曾于邺县建广大的‘玄武池’,做为训练水军之用,这事你可曾听闻?”“听过。”

  端木恺忿忿不平的说:“哼。连你都晓得,可见曹贼真有并吞我将东六郡之狼心,还说什么‘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

  自己身为夏侯家族一员,会不晓得曹操的计划才怪,倒是他说的那句话……。

  “寒衣,所谓的‘将军’,指的是吴侯吧?”“嗯,在继承其兄的基业不久后,曹贼便曾上表给天子,拜仲谋为‘讨虏将军’;封也由他封,打也由他打,曹贼真以为我们江东无人?”“江东怎会无人?”飞霜连忙顺着他的话势往下讲:“昔时袁术见孙策年少有为,便曾对人说:‘假使我的儿子能够像孙郎这样,我死也没有遗恨了。’近日曹操亦曾感叹道:“生子当如孙仲谋,刘表的儿子比起他来,不过像猪狗而已。’”

  “曹贼真的如此说过?”

  飞霜暗叫:不妙,我怎么把丞相私下感叹时对我们说的话,搬出来说给他听?不过她毕竟是训练有素的细作,立刻跟着瞪大眼睛说:“怎么曹操称赞吴侯的话,你们竟然一无所悉?噢,我晓得了,讲对方好话,不免有灭自己威风的感觉,自然只在曹营中流传而已。”

  “或许是建安七年吃的那次闭门羹,让曹贼见识到吴候的气魄,至今犹印象深刻吧。”

  飞霜见可以转移话题,连忙问道:“好像是个好听的故事呢,你可不可以讲给我听?”“现在听来像故事,当初可是再气人不过的威胁。”端木恺啜了口飞霜为他准备的人参茶,再做了几次深呼吸,才往下解说道:“建安七年,曹贼曾向吴侯要求遣送一个儿子到许县去充当‘任子’,你知道那是什么吗?”她当然知道,可是碍于捏造的背景,却也当然必须装作不知道,遂立刻摇了摇头。

  “任子,就是人质,是曹贼用来控制各地有力人物的方法,这些人在派了儿子去许县当了人质以后,便不敢造反,因为一旦造反,曹贼便会杀掉他们的儿子。”

  “结果呢?”飞霜发现自己竟听得紧张起来。

  “就像此次一样,吴侯立刻征询张昭等人的意见,他们全部犹豫不决,因为彼时曹贼已经打垮了袁绍,暂时没有后顾之忧了。”

  “后来说服吴侯的是你吧。”飞霜确定自己的猜测绝对没错。

  但端木恺却呵呵笑道:“你太高估我了,能够说服他的,一向只有公瑾;吴侯想了又想,终于带了公瑾去见母亲,于是他便在吴太夫人的面前,向吴侯陈述意见,说绝对不可以送任子去。”

  “中护军真是一言九鼎,光凭一句话,便说服了吴侯。”

  “才不是,”端木恺起身回忆道:“我记得当时他是这么说的:‘现在将军继承父兄的基业,兼有六郡之众,兵精粮多,将士用命,铸山为铜,煮海为盐,境内富饶,人不思乱,怎么能送人质呢?一送人质,就要听命于曹操,而将军所能得到的报酬,不过是一颗侯爷的印,与十几个卫兵和随从,外带几辆车、几匹马而已,哪能与南面称孤相比,倒不如韬勇抗威,以待天命。’想当年楚国不过拥有一百里之地,尚且能抗衡周室,传国九百多年,吴侯已经有了东南半壁的江山,还怕什么?”六年前的一段往事,如今听来依然铿锵有力,飞霜面带了然的笑容说:“寒衣,成功游说吴候的,果然不只中护军一人。”

  但回头一笑的端木恺,却依然不作正面回答。“你想,我们可还能联手再说服吴侯一次?”“你的意思是……?”她的内心顿起恐慌,不。如果孙权当真决定要抗拒曹军,那她和端木恺岂不就得正面为敌了?端木恺却将她的惊惶当成了一般的恐惧,随即摇了摇头说:“没事,没事,你不必担心,就算真起战争,我也会——”会怎么样?蓦然与茉舞那双晶莹美眸相对的端木恺,忽然无法将话给说完。

  他是从不轻许任何承诺的,但此刻的心情却迥异于以往,以前是因为自己不相信承诺,所以才会从来不许,但在面对茉舞的这一刻,却是因为怕终会毁诺,才会将分明已到嘴边的话,给硬生生的打住。

  何以如此?

  因为他变了?他一向是个没有什么定性的人,变并不稀奇,稀奇的是:究竟为什么而变?因为眼前这个可人的女子?这个仍似问题的答案,令他心头猛然为之一震,可能吗?会吗?真的吗?“寒衣,你累了,早点休息,明晨若想要沐浴,我自会差小厮为你准备。”

  “嗯。”低低应了这么一声以后,他就没有再多说什么,只用那双闪烁着金色的著名眼眸,目送她窈窕的身影离去。

  “茉舞见过中护军夫人。”一瞥见有人自内室转出来,飞霜立即屈膝道。

  “茉舞姑娘,快快请起。”她不但如此说道,还迅速用双手扶持。

  飞霜抬头一看,忍不住开口说道:“小乔夫人,你……好美。”

  小乔温柔的笑了。“人家说当一个女人肯称赞另一个女人美时,那她就真的是一位美女了,谢谢你。”

  她的落落大方,更显出自己的笨拙迟钝,飞霜不禁自嘲说:“瞧我,这种话你一定从小听到大,听到耳朵都快长茧了吧,我真是了无新意。”

  小乔脸上的笑意加深。“可是出自美人之口,这可是头一回呢。”

  “夫人。”飞霜讶异至极。

  “怎么?你不知道自己长得明眸皓齿、艳丽异常吗?尤其是肌肤欺霜赛雪,光看你这双手就晓得。”小乔亲切的牵着她坐下来。“我还听人家说呀,那种从来不觉得自己美的女人,其实最美了。”

  自进周府后,就一直如沐春风的飞霜,突感眼眶一热,却说了句恍惚不相干的话来。“我终于知道为何中护军每回提及柴桑,便都会笑得那么畅快,更添三分风釆了。”

  小乔一听到丈夫名虢,面庞立时更加亮丽,嘴里却仍嗔道:“在公瑾眼中,我岂止难与功业相比,恐怕也比不上他三个如珠如宝的孩子呢。”

  “我听寒衣说你们育有三子一女。”

  小乔点了头之后,说的却是另一件事。“都肯以名字互称了,还有什么气好呕呢?”飞霜只是涨红了脸望向她。

  “你是关心寒衣一夜未归,才找上门来的吧。”

  “其实我早就想过来拜见夫人了,却恐身分悬殊,有碍于……”小乔立刻插嘴道:“你如此客气,就不曾想过你若再不来,我便会过去吗?届时你又将如何自处?”“唉呀。夫人,那我可真是会无地自容了。”

  小乔见她诚惶诚恐的模样,立时又疼惜、又好玩的说:“逗你的啦,不过找个时间,我还真想宴请你与寒衣。”

  “请我和……他?”

  “是啊,以答谢你对公瑾从鄱阳到柴桑这一路来,在饮食方面的照顾。”

  “那……都是些日常小菜,随意做做的,难得中护军不嫌弃,我已经感激不尽了。”

  “你哪里晓得公瑾最想念的,便是这种日常小菜啊。”

  听出她话中的款款深情,飞霜忍不住冲口而出问道:“夫人,为什么你不随中护军驻外呢?”“你以为我不想?我自与公瑾结缔,日日都恍在云端,恩爱逾恒,虽然匆匆已过十年,但他待我,仍一如成亲之初,我何尝不希望时时都能跟在他的身旁,得以嘘寒问暖。”

  “夫人,是茉舞不好,茉舞不该唐突的问你……”“不,”小乔打断她说:“我并不觉得这个问题有什么不妥,亦从未后悔因嫁予周郎,而无法过着与夫婿日夜厮守的日子;你想,如果连我姊姊都不曾悔恨过,我又有什么好埋怨的?”“啊,大乔夫人。”莫非红颜真的薄命?想当初二乔初嫁时,是何等的令人称羡?谁会想到孙策早逝至此,婚后才两年,他便撒手人寰,留下拥有倾国绝色之姿的娇妻,与一名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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