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NO!你只是打碎了一地的玻璃心。”
“……”她离开台湾太久了,所以范琦玉的比喻她听不懂,只能张口结舌的等她做解释。
“昨天雷速抱你到医务室,她们看了眼红嫉妒。”
“这没什么吧!换成是别人受伤我想他也会带她们去擦药吧!”
“是会带,但是,不会抱。”范琦玉一针见血的点出其中的差别。
“哎呀!你们就只看到他好的一面,他凌虐我的场面你们就不知道了。昨天到医务室的路上他嘴巴一刻也没停的直骂我,骂到我耳朵都快聋了。”
“凌虐?太严重了吧!”
“你不知道,他那个人……还好啦!”原本想趁机骂他几句的,但是一想起今早他带着早餐的问候,还有帮她提书包、扶她上下车的种种功劳,到口的批评就硬转成一句不甘不愿的肯定。
“你不喜欢他?”
“邻居嘛,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你喜欢他?”她和雷速才认识三天,没什么好说的。倒是琦玉……不无可能。
“欣赏,但还不至于喜欢。”
“你有喜欢的人吗?”
“有。”肯定的回答。但她脸上的那一抹微笑却有着浓浓的苦涩和无奈。
宇千露聪明的不再追问。人总有一些不欲外人道的隐私,想说,人家自然会提。
她轻轻拍拍范琦玉搁在桌上的手臂,给她一点无言的安慰和支持。
凉风徐徐,时序进入了强说愁的秋。两人相对默默竟也成了一幕无关风月的诗情画意。
第二章
一个家只有两个女人凑数,自己过得理所当然,他人也就无权置喙。因此,她们乐在其中,对于家里没个男人也不觉得少了什么。
宇家,一个单亲家庭。妈妈宇文绢,女儿从母姓宇千露。爸爸这两个字对宇千露来说一向只是个形容词。形容一个曾经和妈妈结婚并且让妈妈生下她的男人。
据妈妈说,他们是在她五岁时离婚的,而且是她提出的。妈妈不曾在她面前批评过前夫,甚至为了前夫给她一百万的赡养费而常称赞他慷慨有良心。天晓得,后来在无意间得知她爸爸的儿子竟然只小了她一岁时,她才明白妈妈口中的离婚原因——两人个性不合,根本是骗人的。
没有爸爸她从不遗憾,甚至还庆幸他们早早就离婚了。否则,以妈妈外柔内刚的个性,她不认为在明知丈夫有外遇的情形下妈妈会容忍迁就。她也怀疑爸妈之所以会离婚,可能是爸爸东窗事发之后,被妈妈掐着脖子逼迫签字的。否则,以男人妄想大享齐人之福的劣根性,爸爸大概会苟且拖延一辈子的。
男人啊!实在不是什么好东西。
眼前那一个不正是一桩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为了他,她被千女所指,成了“众人怨”。凭什么他能四处吃香喝辣的,而她就得无辜的成罪人?!
看!花前树下和辣妹喝茶聊天的不就是那个“祸首”雷速。
“速,你怎么可以这样?才两天没见你就找一个新的。”宇千露放下两大袋的物品,贴站在雷速的身边,双手还撒娇地轻推着他的肩头。这一边作完戏,她马上换上一副严肃正经的面孔对着辣妹。“小姐,横刀夺爱不好吧!”
“知道自己已经成了过去式就该退场回避,何必这样死缠烂打,多难看。”辣妹也不马虎,出的是字字见血的狠招。
宇千露一楞。哇!敢情是自己跟不上时代。
“速,你真的不要我了吗?”
宇千露原本想挤出几滴眼泪来装可怜的,可惜不是演戏的料。而且雷速脸上那似笑非笑的神情令她有点毛骨悚然的寒意,直想溜之大吉。但是,她又心有不甘。于是她扁嘴,装出一副欲哭无泪的无奈样。
“小姐,速是一个很棒的人,不过,他就是爱玩一些蜡烛皮鞭的游戏,你要好好的配合他,千万不要让他扫兴,知道吗?速就交给你了。”
留下的是呆瓜!宇千露话一说完马上想走人,不料,那辣妹手脚更快,早吓白了脸逃之夭夭。
“想要一走了之啊!”雷速接过她的袋子放下,脸上的笑容带点高深莫测的诡异。
“我怎么知道你的女朋友那么不经逗,才这么几句话就吓跑了。”宇千露说的很无赖,反正她是不打算为自己的恶意陷害道歉的。
“那个人我根本不认识。”
“那你是要感谢我替你解围喽!”大言不惭至此,也只有她这种人了。
“感谢什么?感谢你把我毁成一个变态色情狂吗?”轻敲她一个爆栗以示惩戒,嘴角边则是无可奈何的纵容。
“雷速,我也有称赞你耶!”
“何必这么见外,刚才叫速不是叫得挺溜的吗?”轻拉她在身旁坐下,并把点菜单推到她眼前。“吃点什么?”
“刚才是刚才……什么好喝?”由目录上的名称她实在看不出上面卖些什么。干脆直接问他。“水果茶好吗?”
宇千露不答,反倒是被他眼前喝剩的半杯饮料所吸引。那翠绿色的汁液中浮着几块晶莹剔透的冰,很清凉的样子。她大大的喝了一口后,指着几乎见底的杯子。“一杯这个。”
雷速不应不答,径自到柜台点餐。
“买了些什么?这样大包小包的。”
“买个锅子泡面用,还有一些微波食品、日用杂物。”
“别常吃泡面,没什么营养的。”他像个管家婆似的翻检着袋内的东西,触目所及就是半大袋的速食面。
“别唠叨了,以前风间已经骂过很多次了。你们男人就不能注意点别的吗?光会挑剔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等他继续发表高见,宇千露就先堵住了他的嘴。
“是吗?”好家伙!原本他还在猜测风间是男是女,她倒是自己说了。雷速闷闷的说。
此时,服务生送来他们的餐点。炸豆腐、萝卜糕、水晶饺和两杯饮料,一杯绿茶、一杯珍珠奶茶,都不是她要的那一种。
雷速直接把珍珠奶茶给她。对于他的推荐她不太认同,看看那不大讨喜的浓浊汁液,她小小的试喝一口。
“太甜。”也不管他是否介意吃她的口水,她换过他的冰绿茶。
“决定参加哪个社团了吗?”早知道她尚未报名任何社团,不过,程序上总得问一下。
“可以不参加吗?”她津津有味的吃着茶点,对于他的询问不太热衷。
“一年级一定要参加。到我们篮球队来好了,队上正好缺一个助理。”
樱峰的男篮队从不缺助理,也从不接受报名。队上的助理一向都是由队员“推荐”担任。因此,雷速的企图不言可喻。
“助理?要做什么工作?我先说哦,我可不会打篮球。”为免日后被嫌弃,她丑话说在前头。
“那你会打什么球?”看过她打网球的“英姿”,如今又自陈篮球也不行,真不知道她长这么高干嘛。
“撞球。不高兴,就别要我去。”听出了他言语中淡淡的嘲弄,因此,她的回答火药味很浓。
他是个俊杰,所以,很识时务。
“对不起,别生气了。明天记得到队上报到喔!”
“好啦!这些多少钱?”吃饱喝足,该回家了。
“三百六。”
“找我二十元。”她拿出两百元放在桌上,当场要他找钱。
雷速也不推辞,收下那两张纸钞再从善如流的掏出两个硬币给她。
“公车站在前面右转二十公尺的花店前。”宇千露连声再见也没有,提了东西就走。在她走了几步路之后,雷速才想到该提醒她什么。
“当我是路痴啊!连回家的路都不认得。我早记清楚了,先看见一只长颈鹿之后再经过一家麦当劳,然后是屈臣氏,等到看到那个大风车时就该拉铃下车,对不对?”她从不记路名,路上有趣好玩的景观招牌就是她的路标。长颈鹿是一家超市门前的水泥制品,大风车则是社区附近的幼稚园地标。
“你当然不是路痴。只是,你说的是五号公车的路线,从这里回家却是要搭十二号公车。你会先看到一座立在路口的大时钟,然后经过一座墙上写着神爱世人的大教堂,再穿过地下道,等上了绿川桥的时候就该拉铃下车了。记得吗?”他努力的回想着十二号公车所经过的明显景观,以便符合她的思考模式方便记忆。
“我就是要坐五号公车。”他的补充说明无疑是在证明,她的确是个路痴。为了那莫名其妙的自尊,她死鸭子嘴硬的坚持着自己的错误。
“那五号公车的站牌离这里很远喔!从前面左转直走过三条街再左转,那个很大的凯蒂猫附近就会看到站牌。”对她这小小的任性,就由她去吧!只要她高兴就好。
宇千露听完他的“指点”,身形一僵,决定不再为难自己。跨步如风的往十二号公车站牌而去。目送她离去的人看痴了眼神,不见了伊人身影,目光依旧恋恋不舍忘了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