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遇她,是在二月冬末的一个夜晚,距离退伍的日子,倒数计时还有三十天。
这天,营里放假,没有女友可以缠绵温存,又不想太早回家,于是约了几个老朋友来个man'stalk ,打了一个下午的篮球,接着又去电影院,趁着还有几十天的军人优待,多赶了几场电影,回到家已经将近十一点了。
整个屋子都静悄悄的。
经过阿拓的房间,门缝下泄出灯光,看来阿拓还在用功。
台湾的高中生是很可怜的,不到最后关头,一分一秒都不能松懈。
“阿拓,是我。”我出了用他的房门。“别熬得太晚,书要读,身体也得顾。”
“你离我房间远一点!”他从里头吼了一句。
哇咧,阿拓不知吃了几吨的炸药,火气好大!
“是,考生最大。”我自讨没趣地摸了摸鼻子回自己房间去。
一进房间,习惯性地先按下电脑brower,又打开电视,电视正在播放着大专杯篮球赛,顿时,整个房间充满声音。我开始脱衣服,进浴室,洗去一身的汗臭与疲累……
洗完澡,走出浴室,这时,电视传来播报员紧张的声音:
“球赛已经快进人终局几分钟,双方势均力敌,不到最后一刻,还不能断定输赢……”
我顾不得头发还滴着水,赶紧站到电视机前顺手捞起桌底下一颗篮球在手上把玩转动。
“离终场结束还有一分钟,目前,双方仍是平手。现在由X 大发动攻势……说时迟那时快,球已经被S 大抄走了,现在由XXX 发动快攻……”
听到这里,我的篮球细胞全被唤起,我像置身现场似,身体立刻作出了反应,跟着电视上播报员的口述,假装面前有对手,又是运球,又是假动作闪躲。
“他左右运球闪躲,摆脱掉一个,然后,快速往前冲……不妙!前方有对手拦阻——”
我左闪,右躲,背身闪过一张椅子。
“漂亮!XXX 脸不红气不喘,神情若定的直接杀人长人环伺的禁区,突然一个急起跳投——”
我跳起来——
电视里传出终场哨声——
同时间——
淋!我将球投进钉在房门上的塑胶篮框。
“得分!”据报员的声音兴奋地高扬。
“Ya!”我举高双手,仿佛自己得到了优胜,兴奋地跑了房间一圈,大声欢呼。
碰!门突然被用力地踢开,篮球被重重地弹滚到我脚边。
“你究竟以为你在做什么?”
阿拓站在门口冷冷地看着我,眼中有着睡眠不足的血丝。
“还没睡啊?”我便笑桨无辜,偷偷伸脚往后一踢,把球踢到桌底下烟灭证据。
“我是考生耶,你想我睡得着吗?”
“是是是,考生最大。”
“你要是害我上不了大学……”
“啊,放心哪!”我上前,以过来人的姿态拍拍他的肩。“你一定OK的啦!”
“我是非T 大不上!”
“T 大?很好很好,表示你对自己很有信心。”我说。“不过,其它大学也不错呀,多给自己一点选择,得失心才不会太大。”
“我才不需要你的意见!”他嘎哑地喊道。
“好好好。”我举起双手,不想跟阿拓起冲突。还是那句老话:考生最大。“不过,像我有什么不好?”我还是禁不住要小小抗议一下。“我不偷不抢、不拐不骗、遵守交通、敬老尊贤、日行一善,每天都活得快快乐乐、开开小O 的,这样有什么不好?”我扳起手指,很厚脸皮地数起自己的优点。
“哼,跟你说话简直是在浪费我的时间!”他气冲冲地大步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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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阿拓这一吵,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
我关掉电视,坐到电脑前。这个时刻,BBS 站的夜猫子才刚睡醒。
一阵敲敲打打,我连上了常晃的BBS 站,看信。
信箱里躺了十几封信。
我花了十分钟看信,又花三十分钟回信,然后我晃到运动板,看看篮球与足球的讨论,最后跳到stoty 版看文章。
BBS 站,真是个很神奇的地方。
里头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人。
按下Ctrl+br就可以发表文章,产生出各式各样的故事。
在BBS 站的世界里,你可以尽用地抒发心情,不用在意自己文笔差,也不用怕人家给你白眼。就算有那又怎样?反正你又看不见!
有一次,我诗性大发,把我的亲身经验写成一篇短诗发表。
那首诗充满莎士比亚的悲壮咆哮,看过的人无不心有成戚焉。
bro 完文章不久后,在我的文章底下,出现了一堆re(回复):
“天涯何处不愁没女人,何必独为伊人憔悴?”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暗阳缺,小小失恋,又算什么!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下个女人肯定让你更幸福!”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同鞋(学),你就是不够坏,才会被女人甩掉。没关系,大哥给你靠,教你几款搬步,包证你从此成为killwoman.
“哼,没骨气,男人当志在四方,总可为儿女私情垂头丧志!”
“我说……同是天涯失恋人,你我何不于飓凑一对?”
“可怜的孩子,没关系,MM给你摸摸头,给你亲亲脸,惜惜喔……”
我看得一头雾水。
咦?我何时失恋?怎么我这个当事人一点都不知情?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大家都以为我遭遇了严重的感情打击,所以才会写这些话来安慰我。
瞧,这就是BBS 站可爱的地方。
其实,我那首诗词漏写了一句话,才会造成这一个美丽的误会。
于是,我修正后,又将那首诗重贴一次。那首诗是这么写的:
痛!
椎心蚀骨的痛!
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是麦克杰克逊在dangerous 中的呼喊!
扭开灯,无病呻吟的光束下,
是一张没有血色的脸,
是一个披头散发的鬼,
痛!
镜子工,映照出蛰伏已久的脓疮。
苍白的心,
数落着秒钟局和独行的步伐,
滴答——滴答——
惨绿的夜,
孤独吞噬无助的黑暗
——一个人
无言嘲笑等待
——度秒如年的时间——
呜呜舐舐伤口
——迟迟不来的黎明——
痛!
我可恶的牙痛!
sorry ,我就是漏写了这句话。
于是,又有一堆人来骂我,“靠”来“靠”去的,说我欺骗了他们纯真无邪的感情。
哎,各位大哥大姐,小的知错了啦!
看完文章,我习惯性跳到使用者名单画面,看看有没有熟识的人。
“落落长”的名单里,充斥着各种奇奇怪怪的呢称。
有诗情画意的,有愤世嫉俗的,有特立独行的,也有粗俗不堪的。
但,不管好不好听,够不够炫,有没有创意,总会有那么一个会吸引我的目光。
这时,荧幕晃动了一下,一个新加入者闪现了一下,随即淹没在芸芸ID中。
虽然只有几秒,但,我已经看清了这个名字,并且深刻记在脑海里——
刺桐花。
说也奇怪,我似乎总是跟名字里有花的女孩兜在一块儿。其中之精彩,简直可以写成小说了。
我的初恋很早,发生在幼稚园,她是中日混血儿,有个美丽的日文名字,叫姬百合。我们之间有一段牵牵小手的纯纯之恋。
小学五年级,我的初吻给了班上新来的转学生,她是从美国回来的小ABD ,英文名字叫玛格丽特,身材跟大象一样“可爱”。我们就像日剧“恶作剧之吻”的情节一样,她突然从转角跑出来,像日本相扑选手将我撞倒在地,悲壮而惨烈、可歌又可泣地献出彼此的初吻。此外,我还付出撞断一颗门牙的代价。
初二时,学校来了一位英文实习老师,她有着温柔的声音与甜美的笑容,我深深迷恋她。她的名字叫石捕。为了她,我勤念英文,每次考试都在八十分以上,只为了见她发考卷。念到我名字时,那朵只为我绽放的笑容。
高一,我喜欢上一个总是坐清晨那班六点半公车的女孩,她有个如梦似幻的名字,紫苑。每天清晨,我死命地踩着单车去追公车,等她下车进学校后,我才又踩着单车到反方向的学校上课。一年来,她始终没能坐上我单车后面的座位;一年来,我因为迟到扣大多操行分数,差点被留级。
高三,我喜欢上隔壁女校一起等公车的校花,校花的芳名是富蒲。
“嘿,我追你好不好?”有一天,心血来潮,我开玩笑地对她说。我其实不是很认真,毕竟她是贵族女校,我是三流高中,她肯定看不上我。
“好呀,”她却认真地考虑。“只要你能考上国立学校,我便跟你交往。”
于是,为了证明她没看走眼,我在额头上绑着“战斗”宇样的头巾,轰轰烈烈地用功了三个月,居然,跌破众人眼镜,考上国立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