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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什么?”他摇下车窗。

  “没事!”我亮出甜甜的假仙笑容。他坐的是左边驾驭座,我则站在右边车门外,隔着一个位子,一道玻璃,他听得清我胡说八道才有鬼!

  引擎此刻发动,他不再看我一眼,车子静静地飞快离去。

  嗯!车是好车,人呢?未必是好人。

  留下我这个狂妄的疯女人站在原地,抱着一堆食物,志得意满地笑了出来。

  哈哈哈……真是痛快啊!践踏女人真心的男人,活该被狠狠耍弄,我还客气了呢!可惜他什么都没听见。

  阿!行侠仗义法,堪堪稍慰我无聊又烦闷的赶稿生活。

  我哼着歌,决定做得更绝一点——把他当作下本书的男配角,被甩上一百零八次,可怜没人爱的那种!

  我这种人啊,我妈常说,总有一天会出事的。

  走在熙来攘往的红砖道上,我的步伐与人们格格不入。

  下午两点,不是上下班时段,人行道上的行人并不算多,但是个个神色匆匆,频频焦急地左右钻营,我这个有闲人种夹杂其中,就丰收了碍路的石头。

  “唉哟!”

  “对不起!”

  我闪躲着,像个被浪潮淹没的可怜小舟。当个专职作者近两年,我已经渐渐习惯于平和的步调,不再有以往冲锋陷阵的精神,就连走中也慢条斯理起来。朋友们和我同行,也很少再为我急急穿过马路而捏把冷汗了。汗颜!以前的我,活像敢死队,不怎么遵守交通规则。

  然而,我冲锋陷阵的精神大概转入写作方向去了。有时写些不合市场走向的题材,在电话中面对编辑时,还有些心虚。但是啊!表面上打个哈哈,陪个笑脸,私底下依旧我行我素。活该我写这么多本还是没红,这就是报应!

  那又如何?稿费虽然不够我发财,但我乖乖地按时交入还算收入稳定,反正我很刻苦耐劳,也饿不死我,由得我抱着所谓的“理想”与“幻梦”,写些稍微变调的东西。

  这回,两上月一次的交稿时间已到,我抱着牛皮纸袋,习惯性地徒步走上一公里的路,把稿件送到出版社去。

  我什么都没有,就是时间多,这是身为SOHO族的特权。每天窝在电脑前,一坐就是一整天,难得有外出的时候,不外就为了那几件事:

  采购食物,顶多走到巷口的便利商店。把便利商店当成顶好、全家福之类的大型超市,一次采购量之多,便利商店应该发我VIP卡。

  租租小说,就到街尾的XX书坊,不但有全国XX书坊连锁店的排行榜可供参考,老板娘不罕个别统计她店里的租书排行。这是重要的市场参考指标。我不跟读者面对面,是不想破坏自己的“市价”,但是为了探知市场,我每回出书都会送那租书店老板娘一本签名书,好巴结她告诉我一些读者的反应。

  写不出东西,或者需要些什么参考资料,就是我上市立图书馆的时候。偶尔一闪赞扬市政府德政,也只有在这个享用免费资料的时候了。

  所以喽!难得外出,交稿的此刻,我索性一路走到出版社去,趁机活动一下生锈的筋骨,顺便扫过一条又一条的街,观看一下市面上的书状况。

  ΟΟ书店。

  日前市场上的当红作家□□,作品水准稳定,题材也不断创新,不但旧书就占了一排架,新书还从地上堆叠到我的膝盖,以旋转方式叠成一个很漂亮的圆弧形,看了就有股想一脚踹下去的冲动。但……我最后还是忍不住拿起一本,准备结账,毕竟。我也爱看她的书,唉!

  △△△,内容以露骨见长,由小说店老板娘那儿知道她正受读者宠呢!预约她书的,一次可以排一整个礼拜。果真,我往柜面上一看,每位作者平均摆事实五本,她的只剩一本了,看来销售量真的不错。我拿起那最后一本翻了翻,又……放了回去——不是我杯中的茶。

  擅于写黑道故事的☆☆,最近改走都会写实路线,转型还真成功,可惜部分读者还是特别钟情好怕黑道故事,我站在一旁,偷听两女店员吱吱喳喳地讨论著她。连店员也是她的读者哩!羡慕。

  走爆笑路线的◇◇◇,最近出了本低调的故事,看了让人揪心,找麻烦了心偏偏又想看,还百看不厌……唉!是身为读者的我犯贱呢,还是作者太高竿了?或者两者兼具?这本……咦?没了?卖完了?我惊慌地四处搜寻,真的一本也没有。

  连跑几家,几乎是同样的情形——买不到?!真是可惜啊!只好回去请老板娘代订,不过,要被她抽头一成就是了。

  几时,我也能有这样一天?大概遥遥无期吧?

  我的呢?我左右张望,想找寻作者名为“凌尘”的书,一番辛苦地搜索,终于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找到一本,正苍凉寂寞地躺在那里,我怜惜地捧起,再拍拍上面的灰尘。唉!“凌尘”都“蒙尘”了,谢谢出版社没炒我鱿鱼。

  看看架上,再看看这个角落,我摸摸鼻子,低着头,乖乖地走出书店,决定快点把手的稿交出去,好动手写下个故事。写不出东西时,就用这种方法来刺激自己,是否也算是自虐的一种?我真的是有点欠扁!

  午后三点析阳光稍弱,我穿过书街,绕过一个小巷子,正要钻进一家出租店时,小巷内那辆黑色轿车让我差点跌了一跤。

  那种乌漆抹黑又干净的发亮的长型轿车,本来就引人注目,亮的让人想在上头留个鞋印子;但是让我震惊到跌了一跤的是那辆车牌与MARK!就算忘了前面的文字,但那末尾的号码“1100”,我记忆犹新;再加上那个奇特的MARK,我肯定是几天前,在我公寓附近出现过的那辆车!

  那,车子的主人呢?我像个贼一般,连忙四下张望。还好还好,除了一个衣着随便、正提着袋垃圾的男人,经过我的面前,没看到其他可疑人物。

  那男人的衬衫未扎,牛仔裤管还折了起来,脚上穿着拖鞋,一点也不像这辆车的主人,我暗暗松了口气,打算离开。

  没放松多久,一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自一户住家走出,几乎与我正面对上,我赶忙面对墙壁,侧对着他,蹲下来佯装系鞋带,眼角偷偷望那人的动静。

  那男人拿出车钥匙,开了车门不知拿了什么东西出来,就又走进那户房子里,看样子应该没注意到我。

  原来,他真是那个车主!我紧张地呼了一口气,墨镜下的脸孔竟是这个模样,是长的不错,看不出原来书卷气还挺重,却没想到是个欺负女人的坏胚,啧!人不可貌相。

  “你认得卢颂霖吗?”

  一个低沉的声音从我身边冒出,吓得我站起身。

  是那个倒垃圾的男人走了回来,他带着微笑看着我,额角有些汗,额角的头发也有点湿,似乎刚刚劳动过。

  他的笑容让我有点失神。近看才知道这个外表挺邋遢的男人,原来有张立体而俊逸的脸。浓眉、亮眼、身材高大、体格也颇健壮,他长的够俊了,带点稚气的笑容偏偏更具杀伤力。真讨厌!俊男是不能乱放电的,会制造公害,他忱样朝我笑,害我像个花痴一样猛盯着他瞧,不是公害是什么?

  我尴尬地呵呵一笑,对着他满是笑意的脸道:“不认得。”

  “那你为什么会站在他车子旁?我以为你是她的‘女朋友’之一。”他刻意加重了四个字,显然是想强调:那个名叫卢颂霖的男子原来有很多女友。

  “怎么可能呢?”我连忙否认。

  “是啊!你不太像。”他颇为赞同地点点头。

  我肚里暗暗燃了一把无名火。我无意与卢颂霖有所牵连,但是这男人的话像是对我有所贬抑,大概以为我没那资格吧!

  虽然我晓得自己看起来是很逊,但是也轮不到他来嫌我吧?我僵笑着,勉强点点头,打算离开。

  “既然你不是他的女朋友,那显然你是对这车子有兴趣喽?”他笑问着。

  我没来得及离开,摇摇头:“我没驾照,对车子更没兴趣,所有跟车有关的知识统统没有,更不怎么懂得交通规则……”扯远了!我忙道:“怎么会对这辆车有兴趣?”

  “喔!可惜啊!我以为你对‘凯迪拉克’有研究,所以刚刚才靠它这么近。”

  不能告诉他我与车主的恩怨,我干笑着牵扯:“这是凯迪拉克?好特别的标志,很少见。”我指着如同鹰翅展开般的商标。

  “你喜欢?”他扬扬帅气的眉。

  “还好啦!”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好象跟这个陌生人……靠太近了?我感到他的四周围,不但乱窜着危险电流,甚至连气温也升高了。

  他的眼里闪过了抹淘气,朝我使个眼色,然后……竟然动手拔下了那个商标!天啊!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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