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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我也觉得过分了点,“呵呵”笑了出来,一手拉开门栓子,敞开门请他进来,他见状,脸上带着喜色,才踏入门一步,我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等等!”我伸手挡住再度错愕的他。

  “水还没烧吗?”他眨眨眼睛。

  “你先在门口等一下。”我半强迫地将他推出门外,火速掩上门。

  忽然想起,积了一个礼拜没洗的衣服刚刚才洗完,又懒得一一挂起来晒,干脆就将脱了水的衣服横七竖八地摆着,散乱在小沙发床上吹电风扇!

  这要让人见了。岂不糗死?

  满满一庆都是湿衣,内衣外衣全都有,小小的七坪房子,客厅兼卧室,一时要也不知收到哪里……我焦急地想,干脆拿杯水出去给他就算了,但是看他为了讨杯水而弄得灰头土脸,连请他坐坐也不成,我反倒不好意思了。

  念头一动,我拿起钱包出了门。

  “你有事要出去?”他见我拿出钥匙锁门,不安地问。

  我收回钥匙道:“房间没整理,恕不招待客人。带你去吃冰,怎样?”

  “好。”他猛点头,一脸受庞若惊。

  啧!难得对人表现一次友善,来客竟然可以高兴成这样?我不禁怀疑,是不是我常给人脸色看?

  “你叫凌雅雁?上回你告诉我叫秦爱妮。”他轻描淡写地指控我说谎。

  我踩着拖鞋,和他并肩走在路上。听他这么说,不免又让我回想起相亲时被他撞见的窘境。

  “你也让我分不清你们兄弟,这很公平。”我毫无愧色地扯着,同他并肩走进巷口一家冰店。

  “你今年几岁?”等着冰点上桌时,他又问道。

  “三十。”这个关卡是大多数男人无法忍受的女人年龄底线。虽然我还有好几年才会到达这个标准,但人们不是常说“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吗?快了,就快了,所以我可没骗他喔。

  “跟我一样呢!”他惊讶地望着我,大概是怀疑我有欧雷吊点滴。

  三十岁的老芋仔!比我老了好几岁。我偷偷嫌他,表面一脸哀戚:“是啊!所以相亲从来没有成功过。”事实上我只相过一次亲。

  冰点上桌,瞬间转移他的注意力,暂缓了问题。

  他这种有钱人,穿成这样来吃冰,还能这么神色自若,只顾听我胡说八道,也算是定力不错了。

  “你很常相亲吗?”他咕噜吞着冰,好像真的挺渴的。

  “是啊!滞销嘛!”才怪!我根本就是非卖品。“你呢?是不是也一样没人要?”我故意损着他。其实我很清楚,像他这种人,只有女人粘他的份,他怎会没人要?他如果单身,也会是个黄金单身汉,就像小说中的男主角——那种永远不可能会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人种。

  所以我还是怀疑,“他”不该在大白天出现的。

  “嗯!爱我的人我不爱,我有兴趣的却不要我,唉!跟没人要其实也差不多。”他没有急着辩称自己的身价多么好,只是喃喃吐着些听起来还满合理的牢骚,不再像初次见面时那么酷了,不晓得是哪里不对劲?

  “吃冰吃冰!吃冰比爱人容易多了,你要嚼就嚼,要吞就吞,不吃还可以倒掉,反正你不要吃,可不是冰不让你吃,跟别人不爱你的感觉差太多了。”我招呼着他,像是同病相怜。

  他赞同地点点头,又叫了一大盘。

  想吃垮我?啧!冰桶!

  第四章

   又是一个周末的到来。

  据统计,美国单身女人的自杀率到了周末特别的高,而我经过了无数个寂寞周末的“煎熬”,还活跳跳的,算不算好运?

  孤僻的我关起门来爬格子,其实无法感觉到时间的运转,对周末我是一点感觉也没有的。卢永霖的再度出现,才令我猛然想起——又是星期六了。

  “嗨!”我亮出招牌笑容,那种“人畜无害、众生平等”的应酬式微笑。

  “嗨!”他回给我的笑却是鬼魅的,一种所向披靡、格杀勿论的致命吸引力。

  可惜,就当我人懒没神经,人笨没大脑,不懂得欣赏,他的电波算是撞上绝缘体。

  卢永霖今天身穿天蓝色的休闲服,深蓝的牛仔裤;雅痞式的穿着,没平常那么正式,但看得出一身衣服质料很好,不晓得他这种人是不是连休闲服也送去干洗?我天马行空地想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又低头打量自己——也是同样的浅蓝,虽然是皱巴巴的上衣(因为我很少地晾衣服),和褪色的牛仔裤。

  凑巧?我摸着下巴想。

  对于卢永霖的出现,我没有上回的惊诧,他似乎常当不速之客,我也有点习惯了,但还不太高兴他就这样平空冒出来,杵在我家门口。

  大白天的,七月半早过了,吓人啊?

  我倚着门,故做轻松道:“巷子里那家冰店倒了,所以今天你不但没水喝,也没冰吃了。不过,厕所倒是可以借你用。”我笑得假假的,一面在心里默念:店老板,对不起啦!好端端地诅咒你关门大吉,以后我会常去光顾的。

  言下之意,我今天不会请客了,谁叫他又来给我不请自来。

  “没关系!我知道还有一家冰店便宜又大盘,开车只要十分钟,也有附厕所。”他不屈不挠,以两手指交叠成十字,强调真的只要“十”分钟。

  “天气好像凉了点,不太适合吃冰喔!”我笑得灿烂,暗暗怕气的磨牙。

  “吃烤肉也可以。三百五吃到饱,我可以吃五碗。”他的牙齿白的发亮,白的让人想打掉他一整排牙。

  “才刚刚吃过午饭,我肚子很饱耶!”我摸摸肚皮,改采务实外交政策。

  “那我们去运动运动。”“我怕会胃下垂。”我越笑越不自然,嘴角肌肉牵动幅度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大。

  “不怕,那就先兜风半个小时,消化消化。”他优雅地以手示意,请我出门。

  我愣了愣,火气也没了。胡扯些没营养的,就是为了拒绝他,这男人真会装糊涂,到底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这么美丽的周末,不要老是坐在家里工作,偶尔出门晒太阳,对你的健康有益。”他一把拉我出门,想造成既定事实。

  原来这才是他的目的?相亲那天不小心让他知道了我的职业,看来他很清楚我的工作性质是严重欠缺运动。我紧绷的笑肌松懈下来,卸去应酬的笑容,笑在心里。

  “等等!别关门,我还没拿钥匙。”见他伸手就要关门,我急忙阻止他的手,迅速闪进门去。

  这么一说,不就代表我答应他了?怪了!我怎会就这样就范?没来由的懊恼与不安,令我的协作有些慢,有些迟疑与魂不守舍。

  能拖延就拖延。我故意东摸西摸,四处指指灰尘、搬搬桌椅,照着镜子数头发……好久后才肯套上球鞋出门。可惜门一打开,并没有见到意料中的不耐烦神色,卢永霖还是笑吟吟的等着,一派轻松自在,反倒让我心怀愧疚。

  “请。”他笑着看我,弯着他的臂膀,示意我挽着他,没问我怎么那么慢。

  我的心跳剧烈地乱舞了几下,直觉排拒这种亲昵姿态,随即又一想:是我多心了,这是礼貌吧?不过,这种上流社会绅士对淑女的礼节,不太适合套用在我身上哩!我低头瞧了自己的行头。

  “等一下。”

  假装没看懂他的意思,任他的臂膀悬挂那儿生蜘蛛网,我迳自蹲下又系了一次鞋带。就当我这个穷酸平民百姓,没见识也没常识,更不懂掩耳盗铃,别来这套吧!

  但卢永霖再次让我见识到无与伦比的耐性,似乎有违我印象中得二五八万的他。好不容易,耍不出拖拉的把戏的我终于肯动身下楼,同没有异状的他来到那辆毁容的凯迪拉克面前。

  车尾被拔空的孔洞,显得既可笑又刺眼,像是指控主人无情的虐待,他还真舍得这样对付他的车子。我指着问他:“你那个商标还要不要?我还给你,这样光秃秃的,好奇怪。”其实早八百年前我就忘了丢去哪儿了。

  “不是说过了,反正也装不回去,你就留着当玩具吧!”他无所谓地替我开了车门。

  我还是犹豫了几秒钟。真要坐上他的车,跟他出游去?几时我们有这样的交情了?

  想归想,卢永霖的半推半拉加上我的迟疑与被动,我终于坐上了车。

  他很热心,没待我动手,自动要为我系上安全带。我慌忙摇手,示意他我自己来就好,然后东摸西摸好不容易拉出了带子,却笨手笨脚地扣不上。唉!又重复相亲当天他送我回家的窘样,双腿万能的人对交通工具是最没辙的。

  最后,一样是他技巧熟练地为我系上。

  ……是无意吗?他系安全带的手轻轻刷过我棉质的衣料,不会让我感到受辱,只让我觉得困窘。我怀疑隔着衣料的体温是不是会烫着他,暗暗红了脸,憎恨自己今天穿的不够厚。镇定地道了声谢,我又斜眼偷瞄他神色自若的侧面。他乌黑的眼睛没让墨镜遮着,却比墨镜还深奥灵动……我背上升起一股战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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