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霸气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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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时,他心里有了另一个决定。

  他要交这只善唱的小金丝雀儿抓到手。

  不择手段的!

  无央堡,位于宋、辽、夏边境的三不管地带。

  堡主是年方二十九的东方任,在其父非人的严苛训练下很小便展现他惊人的能力与才华。

  他是个商人,但他一手训练出来的卫士让他拥有中以与国家匹敌的武力,连堡内一名不起眼的家丁都是深藏不露的高手。

  比起积弱不振的宋军,无央堡,更能戍守过境三界的安全。

  这样的无央堡俨然是个独立的小王国,让辽、夏不敢越界侵犯。

  宋朝皇帝几次想赐勋爵给他,都被东方任给严厉拒绝了,不得已,皇上只好特旨下诏免无央堡永世钱粮还比照给辽、夏岁贡的待遇,每年准备珍玩、织帛等厚礼送上,为的只是——求东方任不要领兵叛乱。

  连朝廷都不敢得罪的天央堡,在北境更是行无阻,凡是想在北方立足的商号都得先送上金银巴结一番,仿佛和无央堡攀上些关系后,便可以不受边境猖狂盗匪的掠劫。

  东方任不只胆识过人、武功高强,经商手腕更是无人能及,将北方的林材、矿产、毛皮运入中原对他而言算是弹指小事;神通广大的他,还能买入回鹘的异域织品与高丽的药材,而这些全是无央堡的独门生意。

  也没有敢和他抢。

  想想,做这些买卖得经过夏和辽境,若是命大侥幸不死,还得在只见沙、不见天的荒漠里捱上大半月,或是穿过风雪连天的长白山,这些阻碍让人们宁可多花点钱去买异国珍宝,也不愿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只是,傲人成功的背后也代表着毫不留情的掠夺···

  此刻,东方任将他的势力伸到太行山以东——定真府的擎云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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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两道烟麈正迅速地朝无央堡奔去。

  那是快马奔驰所扬起的飞沙。

  一黑、一白的两名骑者,他们胯下的座骑是一黑一红。

  只是那匹黑色骏马的体型比起红马却大上许多。

  黑马与背上的骑者早已融为一体,享受着疾速奔驰的快感,而黑色犬亦不弃不离地跟在后面。

  望着远似要高耸入天的黑色城墙,白衣男子勒住马,转头对东方任道:“爷,咱们快到家了。”

  “嗯。”

  东方任抬眼看着在日光下反射的碉堡,不见一丝疲累的脸上闪出一抹笑。

  无央堡坐落于易守难攻的山上,西侧是陡的山崖,北边是布满了尖石的无人树林,东南则是缓降的草原,这也到无央堡的唯一道路,不论是上山的行商、回堡的卫士,甚至是进攻的敌人,在居高临下的守卫前早已无所遁形。

  不只如此,无央堡的城墙全是以重达数百斤的黑玄岩以人力一块块往上堆叠而成。

  黑玄岩是西域奇石,不但光滑无痕且刀剑难伤,得用最硬的金钢钻才能慢慢凿开,因为它稀少所以价昂,小小一方黑玄石得耗上万两白银才能买到,而一般富户有一座黑玄石就足以夸耀四方了。

  东方任拿来砌城堡的外墙。

  这惊人之举又传成是炫耀财富、不知敬天。

  不过,东方任人不理会这些纷扰的流言。

  而事实也证明他是对的。

  数年前,辽、夏舀多次举兵围攻无央堡,想一举突破宋朝的镇北之,好大举南侵,却因黑玄岩光滑的外壁让勾绳无从攀爬而任一次次的奇袭铩羽而归。

  只是这一来,无央堡就成了黑色巨堡。

  好事者自然将它与不知何时流传的歌谣串在一起。

  而东方任就变成了黑龙转世。

  黑龙的传说让他又蒙上了一层诡奇与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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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远的乌云正以迅疾之姿由北方卷来,一瞬间,无央堡便笼罩在黑云里,云层间闪着诡光与闷雷,看来即将要有一声暴风雨了。

  雷声隆隆下,由堡中奔出一匹黑色、但匹蹄皆白的快马。

  马上的青衫男子在与他们会合后自动地护卫在东方任的右侧:“爷,辛苦了。”

  东方任只是微微颔首,沉声问:“两个月前经由丝路到回鹘的商队回来了吗?”

  “探子回报,商队约三天后回堡。他们在回程虽然遇上西夏的游盗打劫,但咱们的人只受了些皮肉伤,带回来的毛皮及干货也没有任何损失。”

  “那就好。”像心意早已相通,东方任胯下的黑色座骑自动放慢了速度。

  护卫在他身旁的两人亦放松缰绳配合着他的步伐。

  他们两人的座骑虽也是神骏无匹,但和东方任的“奔日”相比,灵性仍是略显逊色了些。

  东方任打量着随左右的两人。

  白是冷没君的颜色,冷漠是他脸上最常见的表情。

  “我记得你来到无央堡时只有二十二岁,那年,天下着狂雪,而你仍是一身素白罩衣,脸上的冷漠足以让温暖的大厅冻结。”东方任道。

  冷没君只是笑笑,不诮一语。

  “那天可是大年夜,没君竟然能避过重重守卫而直入大厅,功夫造诣之深让我暗暗捏了把冷汗。还好没君只是想证明他的能力,而没有加害众人之心,否则我这个总管的职务可就不保了。”名霄笑着补充。

  “你可知道,只要我一声令下,你便会被人乱刀砍死?”东方任问。

  “我当然知道,堡内高手云集,我若不铤而走险地出此奇招,又如何让堡主印象深刻,进而留下我?”

  “你果然没让我失望。”东方任当时对冷没君仍有极大的防备,为了试验他,甚至故意派给他最难的任务。

  隔年春天,冷没君初次带领的商队不幸被辽国境内的恶盗卡棘所抢,他却在安顿好受伤的弟兄后,一人单枪匹马地挑了山寨,将卡棘的人头高挂在几乎被大火烧光的寨前。

  一逼一战,打响了冷没君的名号;也让边境的盗匪明白,敢动无央堡的商队下场只有死路一条。

  冷没君的拚命让他在短短五年就成为东方任身边的首度侍卫。

  相较于两人的爱恨分明、冷漠独善,名霄是随和的。

  没有坚持的喜好、没有突出的怒气,这样的名霄弱点最少,也最适合担任总管一职,而他也将这角色扮演得极为恰当,尽忠职守地完成东方任所交付的任务。

  “你们两人,一个是父亲从小调教的总管;一个是我近来拔擢的卫士,两人的个性不同,一明一暗、一内一外帮了我许多忙,无央堡能有今日的规模,除了父亲所奠定的根基外,你们两人居功厥伟。”

  从东方任口中说出的感性谢语,教名霄受宠若惊得很:“爷,我们只是克尽本分,不该居功。”

  冷没君回应的是若有所思的沉默。

  “不,我说的是实话。”

  尴尬的名霄将话锋一转:“爷,到擎云庄一切还顺利吧?”

  “下个月你们将会有一个新的堡主夫人。”

  “但聂大小姐的脑子有问题呀!”名霄只差没脱口出“疯子”这两个字。

  聂大小姐的疯狂连定真府的三岁小娃都能朗朗上口,甚而“威名远播”到无央堡来。

  聂大小姐曾在十三岁那年成过一次亲。

  幸好没嫁成。

  因为她竟在拜堂时拿出暗藏在袖中的短剑,对着众人疯挥乱舞,差点没砍死她那未过门的可怜丈夫。

  当初定真府的人个个怀疑聂呜已收一个白痴当义子,并让他娶兄长的遗孤为妻的动机,除了摆明欺负人外,更能不着痕迹地接收擎云庄的产业。

  经过聂大小姐这么一闹,打抱不平的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白痴与疯子早就配得好好的。

  自此之后,再也没人敢去沾惹聂家那个疯婆子。

  东方任算是六年来第一奇人。

  “别抱怨了,反正我娶她只是为了擎云庄的米粮产业,她长得如何、脑子是否有问题,对我而言并不重要。”

  “可是——”

  “现在北方军事吃紧,保有米粮便是拥有久战的利器,还可以让百姓以合理价格买到粮食,不至于让那些不肖贪官趁机讹诈,这样的擎云庄若败在聂呜已手中未免太不值了。”

  东方任做生意没个道理可言,对官府漫天要价,却不许人着地还价,偏生他做的又是独门生意,王公卖胄虽然肉痛,也只能咬牙掏钱;对百姓却是开仓放赈也无所谓,让一些贪官恨他牙痒痒的,只能敢怒而不敢言,免得他又要坐地起价了。

  “爷,难保聂大小姐不会在你的婚礼上再疯一次。”

  “放心,凭我的武功,她动不了我的一根寒毛的。”

  名霄叹了口气,明白自己是改变不了东方任的决定了,只能尽责地问:“需要特别预备些什么吗?”

  “一切照旧。只加强堡内外的巡逻与戒备,别让觑觎无央堡的恶徒有机可趁。”

  “是。”

  话题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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