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相思成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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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被这短短的文字震慑得几乎无法回神也无力思考,胸口像是被什么力量重重一捶,心脏紧紧地悸跳了起来。

  好一种缠绵入骨的相思滋味,醉也不是醒也不是……他不禁揣想起写下这短短诗文的人,究竟有过什么样的一番苦恋故事?

  是个女孩子吧,笔触如此细腻,连他都有些为之心恻恻了。

  出自探究与本能,他好奇地搜寻着作者的姓名。

  沈云秀。

  他脑海像是闪过一丝什么,隐隐约约模模糊糊的记忆。

  片刻后,杜默摇摇头,他遇过太多的人与事,一时半刻要搜索也难以搜索起,不过——

  “沈云秀,这名字怎么好耳熟?”他有些迟疑的微蹙起眉,哺喃自语,“沈……云秀?”

  唉,罢了,那不重要。

  第三章

  终于再也忍不住,沈云秀做了她生平最冲动也最勇敢的一件事——鼓起勇气到杜默的欧洲史课旁听。

  很傻吧?她自己也觉得很傻,偏偏还傻到提早一个小时到,缩在最后面最角落的位子里,一颗心怦怦乱跳,拚命在“逃走”和“留下”间挣扎着。

  她被自己的矛盾拉扯得头晕眼花,直到杜默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含笑走进来,她才回到现实里。

  手指颤抖着抓着像是随时会飞出去的笔,她头低低的死命盯住雪白的笔记本。

  在不时响起的笑声和低语交谈声中,沈云秀知道他的课上得很精采也很成功,只可惜她满脑子乱糟糟的,连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不不,其实她是将他每个音调都紧紧捕捉并熨贴在心上的,只是他的声音魅力凌驾了他说的文字内容。

  “好,现在我来抽问,你们对欧洲历史里的哪一位人物最有印象也最为喜爱?说得好的同学,今天午餐我请。”杜默深邃带笑的眸光搜寻全场,在一张张充满期待的脸孔中,他一眼瞥见了一个自始至终低头未语的清秀女子。“就你了,身穿淡紫色上衣的同学。”

  众人惊呼,又是失望又是迷惘,纷纷转头左顾右盼。

  谁?谁是那个幸运儿?

  沈云秀在纸上胡乱画着一团又一团的毛线球,心思情思乱纷纷,根本没有注意到众人的目光齐齐朝她投射而来。

  直到杜默修长的身躯来到她面前,她才猛然意识到四周怎么鸦雀无声?

  她匆促地抬起头,差点吓傻了。

  杜、杜默?!

  沈云秀开始呼吸不顺,脑袋缺氧起来,她的脸渐渐涨红了,“杜……不,副教授,有……什么事吗?”

  所有的人又嫉妒又羡慕,既好气又好笑地大声鼓噪起来。

  “不算!不算!她不专心,丧失资格!”

  人人都想赢得这个跟英俊幽默又年轻有为的副教授的午餐约会,尤其是为数众多的女同学。

  沈云秀的脸色逐渐褪白,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事?几时犯了众怒?

  杜默原想从善如流,把机会让给其他学生,因为她的确没有专心上课,而他最不喜欢这样的学生。

  既然选择来听他的课,就该给予师长和自己最基本的尊重,否则她大可以去修其他课。

  但她的眼神竟是那么瑟缩凄楚,就像无意间跑进丛林里的小白兔,他没来由地心软了下来。

  他举起手制止了鼓噪,语气温和地重复一次他的题目,“请你回答我,你最喜欢欧洲历史中哪一位人物?”

  她有一丝措手不及,而四周的同学们也许是捉弄人习惯了,开始酸溜溜地消遣起她来。

  “杜教授,她不会回答的啦!”

  “是啊,看她呆呆的样子,好像连题目都没弄懂,你还是别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了。”

  在沈云秀的生命中,有很多时刻她都选择了妥协和退缩,可是面对这些学生恶作剧般的嘲讽声,却激起了她的愤怒和勇气来。

  不知道为什么,杜默总觉得她有点面熟,他也不想太过勉强她,正想要转身改问其他同学时——

  “威廉·华勒斯。”一个轻柔却坚定的声音清晰响起。

  大部分同学脸上都带着茫然,课堂内响起低低的交谈疑问声。

  “威廉·华勒斯是谁呀?”

  “我怎么知道?”

  “笨蛋,就是梅尔·吉勃逊在『英雄本色』里演的主角啦!”

  “原来如此……”

  杜默有一丝讶异、双眸直盯着她,缓缓地点头,“苏格兰的民族英雄威廉·华勒斯,为什么?”

  “我佩服他浓烈的民族之爱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领导苏格兰勇士击退强大的英格兰军队。”沈云秀左手用力掐住颤抖的右手,深吸了一口气,迎向杜默深邃的眼眸,“虽然到最后依旧敌不过命运巨轮的推进倾轧而壮烈牺牲,可是他代表了热血、勇敢和自由、他用生命在热爱的土地上烙印下了永恒不灭的印记,苏格兰人会永远记得他,并深深地为自己的民族骄傲。”

  所有的人都不由得听痴了。

  “我欣赏威廉·华勒斯,是因为他并不想要推翻英格兰君主自立为王,他只要英格兰人别来并吞侵掠他们的语言、文化和土地,他不是个权威的霸王,而是个真正的英雄。虽然古今中外的历史在在告诉我们,英雄的下场往往是一阕壮烈的悲歌,却永远留在我们的记忆与血液里,让我们知道除却贪婪、自私之外,人性还有宽恕、勇气、善良与爱,也让我们对人性永不失去希望……”她一口气说完,呼吸有些急促,粉白的双颊也有一丝绯红。

  杜默的眸光闪闪发亮,激赏之色溢于言表,“很好,你赢得今天的午餐了,我对于你的感想与发言非常满意,你叫什么名字?”

  沈云秀一愣,激动的情绪顿时不见了,回复了错愕和退却,“午、午餐?”

  她是不是漏听了什么?

  周遭的同学忍不住热烈地鼓起掌来。

  就在这时,有人发现了她是谁。

  “啊,她就是沈云秀呀!国文系有名的才女,上一届诗词比赛的冠军,她以一首‘蝶恋花’和一阕‘临江仙’获得压倒性的胜利,听说五个评审都给她极高的评价。”

  “原来她就是沈云秀啊!”

  “她长得挺飘逸秀气的,有男朋友了吗?”

  “色狼,那可是学姊耶!”

  四周开始传来耳语,众人并热烈地讨论着。

  沈云秀连耳朵都滚烫起来了,觉得尴尬得可以。

  “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她最怕成为众人注目的对象,慌张仓皇地收拾起桌上的笔记本,低着头胡乱地道歉,迫不及待地逃出去。

  “等等……”杜默急唤,那抹清秀的身影却已消失在门外。

  他怅然若失地望着她离去的方向。

  原来她就是沈云秀……

  可恶,他怎么觉得对这个名字好不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好似在昨天看到她的短文前就曾见过她,只是他向来灵光的脑袋却选择在此时不合作,任凭他苦苦思索也想不起来。

  没关系,他还欠她一顿午餐呢。

  杜默微微一笑,又有心情继续上课了。

  “一本欧洲史字字血泪,充满了冲突、贪婪、勇气与人性,让我们翻到第二十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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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秀真恨不得挖个洞跳进去,然后再把土密密实实地把洞填起来,活活闷死算了。

  古人说自作孽不可活,果然有道理。

  她早该听凭理智而不是心情,应该离杜默远远的,就连看到他都该绕远路逃走……可是她非但没有放聪明点,甚至还主动踏入他的教室。

  天啊,他会怎么想她?

  这个女孩子跑错教室又大放厥词,说话颠三倒四、语无伦次……他一定会这样想她的。

  沈云秀把脸深深埋入裙裾中,低低呻吟一声,“天啊,我到底在做什么?”

  她在他面前出了个好大好大的糗,不过更令她伤心的是,他并没有认出她,还是没有对她的脸庞、声音、名字,有一丝丝的记起。

  傻瓜,你是什么人?他凭什么记得你,想起你?

  她突然笑了起来,笑到肩头颤抖,笑到裙子上有浅浅的湿意。

  他根本不记得她。

  沈云秀紧紧环抱住自己,坐在树下足有半小时之久,没有移动身子,头也没有抬起,像是一座被时光催眠了的雕像。

  傻瓜……她真是傻啊。

  沈云秀终于抬起头,脸上有着残留的泪痕,她深吸一口气,努力释然地笑着,“没关系,反正我本来就不期待还能再见到他,现在见了当没见,就好了。”

  钟声回荡在沉静的校园里,她这才惊觉到现在已是下课时分了。

  花园旁的小径传来脚步声,她连忙起身拍了拍裙子,拎起背包。

  其实今天她没课,冲动又着了魔的来旁听真是一大错误。

  就在沈云秀盘算着要回家或是到图书馆时,一道高大的影子突然笼罩在她面前,她傻傻地抬头——

  吓!她蹬蹬蹬地倒退了三步。

  杜默又好气又好笑,“我长得有这么恐怖吗?你怎么一副见鬼了的表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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