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骄纵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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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雪贞愤愤地下车,用力甩上车门。她不懂为何唐芙蓉要如此跟她过不去。

  “为什么那么讨厌我?就因为我是你家司机的女儿,所以瞧不起我?”

  芙蓉叹口气,“你不明白吗?”她转头对雪贞说:“我才懒得去在乎你是谁的女儿。我从小到大都知道你是什么个性的人,我只是讨厌你的人!”

  说罢,她就发动车子走了,留下怒火难消的雪贞。

  “书桐,你觉得我很讨人厌吗?”

  “书桐,你觉得人若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有错吗?”

  稍晚,当雪贞躺在章书桐的怀里时,她问着他。

  章书桐亲吻着她的发梢。“你今天怎么了?”

  “回答我的问题——”

  “你明知道不论怎样我都会爱你的。”

  她推开他下了床,站在窗边抽烟。

  “我讨厌唐芙蓉、讨厌袁芯瞳、讨厌所有唐象的人,我爸帮他们开了一辈子的车,看了一辈子他们的脸色,等有一天我嫁过唐家,我也要给他们脸色看。”

  章书桐坐起,叹了口气。“又是唐家——”

  “哼!唐芙蓉越不希望我和唐浩群在一起,我就偏要跟他在一起。”葛雪贞恨恨道。“我知道芙蓉在帮袁芯瞳,她自小就喜欢浩群。但我不会让的,绝不会!”

  章书桐问她:“那个唐浩群喜欢谁?”

  “我不知道他现在喜欢谁,但他以后会爱上我的,绝对——”

  “哼!你真有信心,爱情又不是功课。”

  葛雪贞将手里的烟蒂扔出窗外。“只要我想得到的,就绝对办得到。我不会输的。”

  “你太好强了。”

  章书桐下床,走到雪贞身后拥住她纤瘦的身子,吻着她耳垂道:“你该让自己放轻松点。”

  “不!我应该更努力,努力让自己得到好日子,住洋房坐毫华轿车,而不是一辈子受这种没钱的气,我不要让别人看扁。”

  章书桐知道劝不了雪贞。

  他抱住她。“好,好,只要你不要累垮就好。”

  这天晚上,芯瞳在唐浩群房里。

  两人端着吴妈煎的蛋饼,并肩盯着电视里播放的热门节目“生死一瞬间”。

  一会儿,芙蓉也进房坐在地上和他们一起看。

  画面里那些真实的灾难事件,令他们看得毛骨悚然、头皮发麻。

  终于到广告时间,芯瞳才深深呼了口气,感慨地说:“人要死的时候,不知道会想什么?”

  “去!”芙蓉撇撇嘴。“死的人才没机会想,只有活着的人才会想那么多。”

  “每个人最后都会死的。”唐浩群接口。

  阿瞳听了极为不舒服。

  “有一天如果你们比我早死——”阿瞳难过地说:“我一定会受不了,我情愿我比你们早死。”

  “呸呸呸!”唐浩群指她的头骂道。“别乱说。”

  芙蓉坦言道:“我不一样,我情愿活下来,不论多痛苦,时间都会冲淡一切。活下去还会有机会再快乐起来,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那么要是你爱的人呢?你请愿他比你早死?”阿瞳问。

  “当然——”芙蓉果决地说。“他死了我怀念他,也没什么不好呀!”

  “那你还可能会爱上别人吗?”

  “万一遇到的话,我还是会。没理由放弃幸福,生命本来就是很无情的;谁活下去谁就赢,死了就啥都没有。”

  唐浩群却反驳道:“你怎么知道死了什么都没有?”他神秘兮兮地轻声说,“我看过一本书,里面写着:如果死去的人,死后还很挂念世上活着的某人,他就会变成那人的守护灵;看护那个人,直到那人有一天也死去为止,他们就可以一起赴天国。”

  “太恐怖了!”芙蓉道。“我如果知道谁当了我的守护灵,一定请法师赶走他。”她听得全身起鸡皮疙瘩。

  阿瞳扯了扯浩群的衣角,仰脸问他。“如果有一天你死了,当我的守护灵好不好?”

  他装出狰狞的脸孔和动作吓她。“你不怕?”

  “不怕。”她顶认真地。“如果是你,我就不怕!”

  唐浩群望着她,突然心头有股异样的感动。

  他放松了表情,换成温和的微笑。“好吧;就当你的守护灵。”他眨眨眼,似在哄小孩。

  可是、阿瞳今晚不知怎么搞的,突然认真起来。她说:“我们来约定——”她和他打勾勾,之后还觉得不保险。“等等,那我怎么知道你真的有来当我的守护灵?我又看不见你?”

  “那倒是。”

  “怎么办?”阿瞳真当回事地皱眉懊恼。

  唐浩群看她这模样,连忙想了个法子安抚她。

  “这样吧!假如我死了之后回来找你,我就把你阳台上的风铃摘下来。你只要听见风铃掉到地上的声音,就表示是我来看你了。”

  “好——”她叮咛他。“你不要忘记了哦。”

  “好好好——说的好像我真的会比你早死似的。”他笑道。

  芙蓉忍不住说道:“神经——老讲这个,恐怖死了!”

  “我还是情愿比你早死,因为你是我最最最重要的人。”阿瞳坦白地说。

  她这样认真的表情,看进唐浩群眼中,感觉特别温暖。他知道阿瞳的个性,她从不说假话。

  她说,他是她在这世上最重要的人,那就代表真的是。

  当一个人说出一句:“你是我这世上重要的人时……”

  对那人而言,是一种负担,却又有一点奇妙的、虚荣的甜蜜。

  后来阿瞳问他一句。“假如,我先死,我可以当你的守护灵吗?我也来摘你阳台上的风铃——”

  芙蓉大笑。“浩群有那么多女孩喜欢,你大概要排队吧。”

  唐浩群也跟着笑。“我准你‘插队’。”

  “好过分!你臭美——”阿瞳娇嗔。

  大家当作开玩笑,笑成一团,气氛是如此愉快。

  笑完之后,也没人当真了。

  第三章

  夏天消逝,秋天又来,唐浩群被繁重的课业压得快窒息了,日日和雪贞跑图书馆。

  雪贞为了毕业论文,减少打工的时数, 以便有更多的时间到唐家和浩群在房间里做报告。

  现在她以没有电脑为由,更加光明正大地窝在浩群的房里。

  她明白唐浩群一向大方,她也懂得央求他帮忙。

  阿瞳看在眼底很不是滋味。

  “我买一台电脑送你好了!”

  有一天,她当着雪贞的面这样说。

  当然,她被唐浩群骂了。

  袁芯瞳总算明白了和唐浩群吵架是吵不赢的,特别是当阿瞳是暗暗恋着他时——注定在他面前会是个输家;她全世界的人都不怕,偏偏只怕他。

  所幸,唐浩群仍是有空即和阿瞳上市区逛逛街、吃吃饭、看场电影。

  这样,阿瞳就很知足了。

  她仍然天天过着奢侈、游手好闲的日子。

  唐浩群及雪贞在忙论文时,芯瞳和朋友正出入舞厅,忙着学习新舞步。

  当浩群他们正为某个研究题苦恼时;她刚在电影院为某个女主角的爱情痛心。

  浩群忙着追求知识、充实自己时,芯瞳却在挥霍青春、浪费金钱、麻痹自己。

  能够这样挥霍是一种幸福吧?但阿瞳并未感受到所谓的幸福。她只知道日子这样过,倒也理所当然。

  秋末,阿瞳的爸爸打了通越洋电话回来,只为了问她生日时想要什么礼物?阿瞳一月底过生日,那时她就二十岁了。

  “随便啦!”阿瞳并不缺什么。

  但她却跑去问唐浩群。“我爸一月回台湾,你有没有想要什么美国的东西,可以叫爸带回来。”

  “唔,我没有。”

  但阿瞳十分坚持。“哎!你想想嘛,难得我爸要来。”

  “好吧!那帮我带一件衣服,上题有纽约布鲁克林大桥图案的。”

  “好。”

  阿瞳很开心地跑去跟她爸爸说:“我要上头有布鲁克林大桥图形的上衣。”

  袁父笑笑。“你的生日礼物干么跑去问人家?”

  不过袁父还是答应了。

  他收线前听见阿瞳突然嚷了一句。“啊!带两件来好了,要一模一样的。”

  袁父笑得更大声了,糗她。“你在打什么主意啊?”

  袁芯瞳当然不会说。

  她实在迫不及待地想和浩群穿上“情侣装”,好看看葛雪贞的表情。

  同样是千金小姐出身,然而相较之下,唐芙蓉似乎比阿瞳更懂得充实生活。

  她已经决二十五岁了。

  唐家父母开始有意无意地叮咛她该找个好对象了。

  然而,只见排队追她的人不少,却未见过她跟谁走得比较近。

  这日,阿瞳问她。“芙蓉姊,那么多人追你……”

  “我知道。”

  “没中意的吗?”

  芙蓉高傲地抬抬下巴。“没,那些都不够格。”

  阿瞳不懂。芙蓉从不曾恋爱,难道她真的没对任何一个男人动心过?全天下有几千几百万的男人,莫非她全看不上眼?

  芙蓉看出她的疑惑,忙道:“我不像你,眼中就只看得见浩群。我的世界不可能只有一个男人,若真要有,那他也非得是最好的不可。我在等,等一个最好的,宁缺勿滥。何况,我有这么多事要忙,不谈恋爱又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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