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天马行空沙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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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狂风沙袭卷着荒漠里的漫天尘土。

  一群看似游牧民族的迁移人种,正顶着炽热如火的烈阳在一处小小的绿洲旁努力扎着营。汗水浸湿了他们长而及地的衣袖,也浸湿了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头巾。

  在他们保守而老旧的装扮之中,很显然地看得出,他们肯定是一群惨遭战败,而流窜在沙漠各地的亡国遗民。他们落后而黯淡的生活,无奈而虚掷光阴的一日度一日,生命仿佛是一根摇曳在狂风中的烛火,在顷刻之间稍一吹动即可熄灭,只能悲哀的到处流亡,过着没有明天的日子。

  而在一百年前,看似悲惨的这一群族人,竟也是劳斯赫尔时代的遗民,如今统称辉煌时代,四大王城的第一大城──东城,任凭现在人们如何想像,也无法了解他们过去的日子有多么风光和富裕,毕竟那不是如今这般下场所能料想得到的。

  在那个时期,东城可说是高高在上的强城,其它三大城根本不敢与之比较,甚至就算三城合并也未必敌得过东城之庞大势力及强力的后援,而东城为何会如此地强大,当然也是有原因的。

  东城之城主欧亚邦,是一位爱民亲民、精明干练、有着政治手腕的人,他知道如何养兵宠民,也知道如何应付三城之眼红与嫉妒,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在于他的王妃──习紫欢。

  习紫欢是四大王城所公认的“神裔之女”,因为她不但具有占卜过去预测未来的法力,更有着无药无痛医治人的能力;就因为如此,习紫欢让欧亚邦倍受全民的拥戴与爱护。他的名声如日中天,习紫欢也成了四城的重要核心。

  没想到却也因为如此,习紫欢的存在让其它王城的城主感到有如芒刺在背的压力,为了除掉她,三城联手设计了一次杀人事件,而习紫欢就此死于他们的手中,习紫欢一死,东城上下民心大乱,连一向理智果断的欧亚邦也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其它三城就趁此大好机会下令合攻东城。可怜大盛了将近二十年的东城,就在一夜之间惨遭灭亡了。

  在东城遗民之中,也是有领袖的,尽管他们过着苟延残喘的日子,但希望依然在他们每个人的内心中燃烧得旺盛。

  戈罗罕年已六十了,从他成为东城领袖的那一天起,他无时无刻皆在为整个族人努力打算着,但毕竟东城遗留下的人皆为老弱残兵,又怎么能复国?如今的他又身患重疾、命在旦夕,好似老天真要他们灭亡不可。

  就在戈罗罕只剩一口气的时候。东遗唯一的能者──八十岁的残叶先生。发现天边闪现一颗光芒灿烂的流星,在他们的营区上头消逝,他预言:“戈罗罕的死,将带来全东城遗民新的希望。”

  而戈罗罕在死之前仅仅交代了一件事,那就是领袖的位子由他的儿子阿瓦赦继承,完成他的遗志。

  阿瓦赦是一个特别的男孩子。在他的额头上面有着一枚紫色的花形胎记,随着岁月的增长,更加深了胎记颜色。今年的他将届满二十五岁,所背负的压力和他父亲一样沉重,因此,打从他懂事的那一刻起就没有再笑过,因为他承受着父亲留给他的遗训,非让东城复国雪恨不可。

  第一章

  穿越时空,横跨十世纪。

  时间:西元二千一百四十七年。

  地点:蔚斯礼科学实验室。

  “玺儿,玺儿,快来呀玺儿!”

  蔚斯礼博士在实验室里突然大声而激动的叫嚷着,似乎有了什么重大的发现惊动了他。

  一个绑着马辫的女孩闻声匆忙地跑了进来,脸上的神情比蔚斯礼博士更为紧张,“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已经完成了?”

  “你看你看,我……我终于找出这个时空机不能启用的原因了!”蔚斯礼兴奋得差点连话也说不出来。

  “真的?”蔚玺儿惊讶地大喊:“是什么原因?”

  “喏,就是这个导航器。”他手持一片薄得像纸的晶体继续说道:“逻辑上出了点小差错,难怪我查了半年都还查不出来问题在哪里。”他不由得频频拭汗。

  “太好了,快让我试试!”她等不及的又蹦又跳。

  “别那么心急,让我先将导航器装回去,”蔚斯礼博士弄了弄眼镜,忙不迭地将那片晶体装回操作板内,再将一小块电子仪板放置在一个类似火箭筒的侧边机身里,他小心翼翼的连接着类似铁丝的线路,再加装了一组精密得吓人的零件,接着加以锁紧。

  “你确定这样就可以用了吗?”蔚玺儿跃跃欲试地扯着他的衣角问,一双灵活的大眼表明她长久以来的期待。

  “能不能用我不敢百分之百的保证。不过总得试试,要成名就靠这个东西了。”

  蔚斯礼博士是个头发秃掉一半、身体有些肥肿的老家伙,他一直有个非常大的心愿,那就是扬名立万,成为科学界的第一人!虽然他确实很有天才的基因,但是他所发明的东西总是会出现瑕疵,使得他一直红不起来,这次他又异想天开的创造了一样东西,那就是能够移转时空的时光机。这听起来十分荒谬,偏偏他的宝贝孙女蔚玺儿跟他是一鼻孔出气,两人发誓一定要成功。

  “好了没?已经研究好几年了,到底是行不行呀?”玺儿迫不及待地想尝试这个新发明。

  “快了啦,别吵行不行?”

  过了将近半小时,蔚斯礼突然大叫一声:“好了!”

  “好棒!快让我玩玩看。”蔚玺儿硬是挤到他的身边去,预备钻进那座状似火箭筒的时空移转机里。

  “喂喂喂,别这么心急好不好?”蔚斯礼没好气地揪住她的头发。

  “哎哟,不是已经可以了吗?”玺儿嘟起嘴。

  好不容易完成了机器,但蔚斯礼却不免踌躇犹豫起来。

  “可是……这玩意儿挺危险的……我看,还是别让你冒险好了。”蔚斯礼实在不太敢拿他的宝贝孙女当实验品。

  “是你答应要让我当穿越时空的第一人的,现在怎么可以反悔?”玺儿恼了,死纠缠着他。“不管啦!哪有人这么赖皮的,还是你后悔了,想要自己亲身试试?”

  “别把你爷爷我想得这么龌龊好不好?我是为了你的安危着想,怕你一去回不了头呀!”

  “你都已经说没问题了,我还会有什么危险来着?”

  “这……”

  “好了爷爷,总得要有人试过才知道能不能用嘛!你不是要出名吗?那就让我来帮你完成任务,好不好嘛?”玺儿干脆软硬兼施。她可不想放弃这拜访古人的大好机会,怎么说也不能让给别人。

  “可是……”蔚斯礼还是不放心。

  “哎哟,我亲爱的爷爷。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快嘛!”

  蔚斯礼真是拗不过她,“好吧!不过有不对劲时要快些叫救命哦!”他不免叮咛着。

  “我知道啦!”

  就这样,蔚玺儿雀跃不已地坐进时空移转机的座椅,系好安全带后,蔚斯礼压下一个红色按钮,让玻璃罩门封住出入口。一切弄妥之后,蔚斯礼走到一座电脑操纵器的前面。

  “准备好了吗?我可要启动装置了。”

  “oK!”蔚玺儿摆了个胜利的手势,露出一个快乐极了的微笑。

  蔚斯礼开始读秒。“五、四、三、二、一…………启动!”

  短短一瞬间,蔚斯礼只眨了下眼睛,蔚玺儿就在时空机里头化成尘烟消失了。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玺儿真的平空消失了。

  他自己都不太敢相信地拼命揉着眼睛,没想到自己居然成功了。

  “哈哈哈哈……我是天才!我果然是天才……”他一时兴奋过头地大声笑着,但是不到几秒,他蓦地停住了笑声,注意到平躺在桌子上的时空复原遥控器,他顿时惊恐得大叫出声,抓起遥控器。“啊!完了,我忘了叫她带遥控器,她回不来了──”他焦虑地捧住头走来走去。不行!他告诉自己,千万要冷静下来。“冷静、冷静,一定要冷静。”他突然想到。“对了!我可以带着遥控器去带她回来啊,我怎么忘了?”

  他赶忙冲回仪器前查看讯息显示板的座标位置处,结果这么一瞧,才发现上面的座标是空的,没有指示出任何地方,他再度傻了,整个人激烈地跳了起来。“天呐!我忘了设定哪个时代、哪个地方,我居然忘了!天呐,我怎么会忘记?”

  “完了,这下真的完蛋了,我的玺儿,我的宝贝孙女玺儿会到哪去呀?”他失神地跌坐在地上喃喃念着,陷入一片困境之中。

  太阳已渐渐下山,沙漠的昼夜仅需短短几分钟替换;而阿瓦赦就在离营区有一段距离的岩石上笔挺地站立着。

  他眺望着一望无际的荒漠、眺望着余暮残晖下的夕阳,心不免再度沉重起来。

  又过了一天,这样平淡无奇的日子在他的生命里已持续了二十五年,他想重振东城往日雄风,抱持着与他父亲相同的期望;但是他却也清楚明白一点,很可能过了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一百年,他们东遗都只能维持这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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