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回眸笑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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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对啦,她就是欠他一面之债,才会找上他的嘛!

  “我什么都忘了。”偶尔学学失忆女王宫X花来点记忆,再来段失忆,才够吊人胃口。“但我又好像记得我叫冬苇。”

  “冬99苇?那姓什么呢?”

  姓呀,那可麻烦了,究竟要挑哪家姓呢?百家姓中随便揪它一个吧!

  “就姓沈吧!”

  姓氏可以草率指派的吗?他只听说过乱喊名以便避开查缉的,却不曾听过有人连自家祖宗流传下来的姓氏也可以乱认乱喊的,而他何其有幸,眼前竟遇见一位?

  不过那也好,总比什么都不知来得好。

  “沈小姐,名,你是记起来了,那请问你住哪?”

  芦苇回答地快速:“不知道。”

  不知道住哪?那她还真是个大麻烦。不管了,先送回局里再说,只要进了局里,备过案,她便从此与他各不相干。

  ***

  XX分局。

  分局内热闹滚滚,清晨的牛郎酒店扫黄行动收丰盛,有老有少、有夫之妇、上班女郎、粉领新贵全网进分局内。

  分局顿时宛若市场般嘈杂热闹。

  在局内安静不语的现行犯,莫不是羞赧担心上了电视报纸登了头条;而叫嚣不已的,莫不是些在风尘中打滚的女人,天不怕地不怕,只怕案底又添上一条。

  “X老母,拍什么拍!没见过美女是不是?”

  局内已鸡飞狗跳,冠候还犹豫要不要将冬苇送进局里办,还在踌躇的当口,身后又进来个浑身酒气味浓的醉汉,罪名是酒后乱性、破坏公物。

  “六三五八,他是你的,带去做笔录。”

  学长将醉汉交给他,也因此让他暂且忘了将冬苇交付局内的事。

  这醉汉挺麻烦的,醉得乱七八糟,吐得他的桌子一塌糊涂。

  那酒后反胃的秽物真够恶心,他的脸色已够铁青,不见清洁人员前来,反倒看到冬苇迅速清理掉桌面呕吐成形的图腾。

  吐过的醉汉似乎清醒不少,只是冠侯问他没两三句话,他却趴在桌上呼吁大睡起来,鼾声还大如击鼓般。

  既然睡着,他也没得问讯了。

  冠候一八四公分、七十九公斤的大块头,加上又是个练家子,扛起才一五八公分、四十六公斤的“娇小”醉汉绝不成问题,拎也拎得走。

  待他将醉汉安署妥当,局内却还是人山人海,只因这一批进来的人,竟多达八十六位之多,包括牛郎、酒客,够他们忙上一个上午了。

  冠侯也主动过去协助登记名单、察查身分。

  待他完成时,时已过午,想将冬苇备入局内案件,又恐失人道,索性也替她叫份便当,感谢她方才的清理之功。

  当局里弟兄发现警局内除了汶怡一名女成员外,还多了个女子跟着他们一块吃便当,那尴尬就像——

  “她是谁?你又是谁?”

  冠侯这才搁下便当.解释道:“早上我准备出门上班时,她由我们那栋大楼坠落,我送她到医院,医生又宣布她得了失忆症,所以我就带她回局里,情形就是这样。”

  他说的是天方夜谭吗?据他们了解,冠候住的那栋大楼有二十三层高,从一楼至三楼还是整个挑高设计,想自杀还得爬上四楼。若从四楼往下跳,就算福大命大,多少也会带点擦伤痕,可仔细看清这名女子,非但毫发无伤,还身强体健、坐跳走动全无问题哩。

  冠候如想以这么烂的藉口来撇清他不爱女人的传闻,恐怕是没几个人会相信的。

  “学弟,坦白从宽,绝没人敢说你谈恋爱的,再说我们也乐见你有个好归宿。”

  他又不是女人,干嘛有归宿?再说,他还有惧女症,非男勿近呀。

  “郑重否认,我和她毫无干系。”便当拿着闪边去,不想再多做解释。

  咦,他又恢复往常拒人于千里的常态,看来他们之间真的没暧昧。向前拉他一把。

  “算我们误会你,别生气。”

  他怎敢对学长发脾气?就算不看僧面也要看学长是分局长的分上给他面子。

  “我怎会生气?只是不想有人误会罢了。”

  “那你打算怎么安置她?”

  她是烫手山芋,不扔不行;只是扔,也要扔得漂亮,别落人口实说他无情无义、见死不救。

  “若将她登入协寻名册中,可以过关吗?”

  将她交给警方?他们分局内的事已够多了,别再添桩小事来麻烦,再说他们警局又不是开托儿所的。

  “不能交代。另找其它方法吧!”

  上面不是对外倡导,警察是人民的保母吗?既然警察是人民的保母,警局顺理成章也该成为监护所。他们有义务协助她回家的!

  “学长,拾金若想不昧,请问该送到哪去?”冠侯问。

  “送各局。”

  “那好,抬人若想不昧,是不是也该送警局?”

  嘿嘿,想套他们都没有!他若这么好哄骗,今日这个分局长的位置就不是他所能待的了。

  “也许你可以考虑送到社会局来得妥当”。

  “不需公文函送?”

  不用麻烦,只要一通电话,到府收送。不过他也不想冠侯清闲:“也许你可以亲自跑一趟,我知道社会局里头有一位办事人员对你颇有好感,给你机会积点阴德,行行善事也不错。”

  一说到那名人员,他便起了一身疙瘩掉满地,他都已自承不喜女色了,她还穷献殷勤的。

  平常下班时间到,他大大方方地通行无阻,但现在,他总得躲躲闪闪才敢回家,比过街鼠辈还心惊胆战,唯恐她突然从哪就给冒出来,狠狠地给他一个惊喜,届时,他恐怕会被活活吓死。

  “那不要了,我再另想法子好了。”心底怨艾,连学长也不帮他,狠心看他自生自灭而不伸援手。

  草草扒完便当,远远而准确地将便当盒投向垃圾筒,找个清凉之地、冷气风口下好好睡个午觉。

  ***

  冬苇对他们互踢皮球的言论并不生气,对她来说,她只是来帮助他,而非来阻碍他并加重他的负担的,故她很认分地乖乖吃完便当后便在一旁发楞。

  汤星宇虽是有家室的人,但欣赏异性的眼光却不因为如此而终结。

  站在一个男人的立场来看冬苇,她是特殊的、灵性的,若他现在能再年轻个五岁,或者是尚未娶妻,他一定会一眼便“煞”到她。

  冬苇双瞳莹亮如灿星,那皮肤更是超脱自然的白里透着红润,鲤鱼带勾的嘴角,色泽清红鲜艳的唇……莫非咱们的学弟真是道道地地的同志,否则怎甘心将她硬推出门?

  汤星宇这人很好,他是谷冠侯这一生中最大的贵人,不过主子您的出现将改写这一切,因为您才是谷冠侯这一生中最意外的天大贵人。

  又来了,给消息便给消息,干嘛又附带一、两句的阿谀奉承?

  “哼,少花言巧语了,办正事才是报恩最好的方法。”

  “嘻……我们是花精呀,说的话当然是花言巧语,主子您说对不对?”一阵笑声清脆悦耳,她也不忍再苛责她们了。

  终也让她挨到下班,冠侯在下午这段时间内毫不理睬她,把她当成隐形人般漠视,而冬苇也很合作地完全配合他。

  局里的同事莫不为他二人的一搭一唱感兴趣,他不看她、而她也不看他,默契十足得很。尤其让他们佩服的是,她相当地恬静沉着,一下午过去,不曾见她因不耐烦而起来走动,没人铐住她,也没上脚镣绊着她,她稳坐泰山般的姿势却不见改变过,太神了!

  “冠侯,你带回来的这位小姐是个奇人哦。”

  要调侃他,也得看他现在的心情是阴还是晴,或更甚是刮台风。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拒女成戒,也知道在他面前少提这禁忌问题。怎着,今天大伙好似和他结仇般老挑痛处重击,害得他今天不爽一整天,硬是消不下火。

  “若真是奇人,或许可将她送上博物馆珍藏!”

  语气之臭,千里可闻,同事们也没谁吃饱撑着自找麻烦。他口气不好,递喉糖嘛!

  “当我没开口说话。”

  那是最好不过,算他有自知之明,懂得分寸。

  快下班了,她呢?他不禁埋怨,要跳楼也不找别处去,至少现在也不会像个吊靴鬼般跟着他。

  不耐地走向她:“我要回去了。”

  冬苇点头说:“我知道,那我们走吧。”

  我们?他一向是以“我”一个人称单位行动,以前是,现在也

  不例外。他最不屑见色忘友那模样,既然痛恨必会拒而远之,即使她姿色不凡、体态也够诱人,但他仍敬谢不敏。

  “抱歉,是‘我’要回去,不是‘我们’。至于你下一个去处,如果还没有着落的话,这里是二十四小时全年无休,虽说床铺硬了点,其它的还算可以,勉强可住人;而我也会尽做人的基本义务,帮你疏通疏通,破例让你留住,明日一早,也请你自寻出路吧!”说完,便直往分局长办公室去。

  说得条条有理、头头是道,可惜他的上司愿不愿意通融、卖他人情,还有待商榷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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