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爱上300岁的女孩(含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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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比我年轻,比我好看,比我惹人爱怜。

  更重要的是,她得到我的爱人!我想了十多年未能见张雁一面,而她凭什麽,夜夜能与他同床共寝!

  歌舞灯花醇酒美食,一样也进不了我的眼 ,我只是痴痴看着这个年轻妇人。

  她也注意到我在打量她,对我微笑。她身畔的一位官太太挨着她耳朵说了几句话,我听见了。

  「那是金陵富商陈元的元配夫人,她是王家的女儿。」

  她客气的与我颔首,介绍自己:「我是张雁的妻子,久闻贵府大名。」

  平平凡凡一句话,听得我如针刺心肝。我的神色无异,因为我极力镇住自己泉涌的悲伤。

  曲终人散。

  我看见她随一个官人走了。

  没错!他的背影已烙在我心,他是我日思夜盼的男人,我抱着甜睡的孩儿,傻傻看着一对贤伉俪离开。

  「张雁张雁张雁--」像念经一样默颂千百次,希望他回头发现我,则我今生无憾。

  他果然回过头来。他果然看见我,迟疑了一下。

  他的妻子也回过头,彷佛在对他说,我是陈元的妻子。

  我不敢笑,身边人多口杂,眼波才动被人猜。

  他也不敢对我笑。在那一刹那间我却知道:他认识我,我认识他!他在叫我……他在叫我王金凤!

  孩儿被我松软的手丢到地上,嚎啕大哭。我根本忘了怀中有个孩子。

  「夫人,你,你做什麽!」阿蛮抢过来。

  除了他,除了他,我什麽都不要--

  却只能哑口无言,如痴如呆的看他们走远。

  依然与我的铜钱为伴,叮叮咚咚,度过流金岁月。好不容易等到两鬓斑白。

  每年上元夜,我总盛装赴画艇官宴,不见伊人来。

  阿蛮说他到京城做官去了。

  我不甘心,没与他再说一句话,於是我深谋远虑,勤於教导我的儿。

  叫他赴京读书,叫他秘密打听我的恩人,一个叫张雁的人。

  「娘,他是我恩师!」

  儿子返乡时告诉我。

  「他可知道我是谁?」我焦急的间。

  「他说他从不记得於任何人有恩。」

  「这是谦冲,你要学他。」我硬生生的转了语气。

  逾年,我的儿子又捎来消息。恩师有意将女儿许配给他。那女孩他见过一眼,模样甚为中意。

  「娘你说如何?爹已答应!」

  「好,好。」

  好,好--这一世不能结良缘,退而求其次做儿女亲家。那麽,我终於能再见他一面了。

  夫婿与我盛妆赴京,替儿备好重礼。陈元在京城物色一处华丽宅第,给儿做新房。

  红烛高悬,叁拜天地。

  「郎才女貌!」「多子多孙!」贺客盈门,如同蚁群,来来去去。

  我彷佛回到那年元宵夜,回到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哭我喊无人听见,终於觅得一个窄巷,边舔糖汁边落泪。忽有人朗朗对我说:「哭什麽?糖葫芦卖不完我帮你卖!」

  我见到张雁和他夫人。夫人热络与我招呼。我作揖回礼,对她说:「我们陈家高攀这门亲事。」

  「哪儿的话。女儿嫁入本籍我们都很欢喜,京城少年轻浮,没有你的儿子淳厚。出身富贵而宅心仁厚,不矜不夸,最是难得。」

  张雁忙与贺客寒喧。啊!他也老了,皱纹多了,背驼了。

  一口白牙竟还在,是当初那个少年。

  不知他可记得我?

  我一生只要这个答案,老天爷!我甚至想直趋他面前问他:「你记得王金凤吗?几十年前在金陵与你卖一夜糖葫芦的女孩子?」

  在贺客群中转呀转,终於,来往人群把我旋至他身边。

  在他身旁我竟还会颤抖。喜不自胜。

  「亲家母。」

  他终於对我说话。不,我不要这句话。

  又一波人潮密密涌进来。爱面子的陈元开了流水席,分为叁等,上等待贵宾亲友--谁知贵宾亲友多如蚂蚁。

  我的手心触到一枚冰凉的东西。

  差点惊叫出声。

  他以眼神喝止我,示意我别惊扰他人。

  一枚铜钱。

  啊!一枚铜钱--

  我握紧了铜钱,神色镇定再随人群移挪,不敢多做停留。

  他没叫出我的名字,但他给我的比我要的多了太多!我,我,今生无憾--真的无憾……

  梦中也会笑,直到我 下最後一口气。

  福禄寿,我都有了。但我这一生算悲剧还是喜剧?

  你说,是悲剧还是喜剧?

  人人都说,我的命够好了。靠父,靠夫,靠子,各个稳当杰出。

  是悲剧还是喜剧?

  「再见。」

  这一次,天使守约跟他好好道别。

  无论以什麽方式道别,他还是无限怅然。

  「再见!」

  他对着飞舞的窗纱说话。

  电灯啪一声扭开了。不用说,是林张琼子。

  「我来看看你有没有盖好棉被,你对我说再见做什麽?你要那个女人不要我是不是?女人好找得很,娘你可只有一个,没心没肺……」

  林祖宁装睡。

  「又来这套!你跟你爸爸一样,跟我玩一二叁木头人?哼--」

  「祖宁,我要跟你谈谈。」

  旷雨兰意外的拨空陪林祖宁到医院打掉腿上的石膏。原来是有话想跟他说,林张琼子在家,不方便。

  照了X光,医生说复原情形良好。不多久即可行走自如。

  走出医院,林祖宁的心情并未比较轻松,因为旷雨兰有话要跟他谈。

  好久没跟旷雨兰谈过太有目标的事。两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双方都知道是错误。

  有什麽好谈?旷雨兰口舌辩给比他好,逻辑推理比他强,主观也比他多。

  他最怕和旷雨兰「谈」,比小学生听校长训话还惨,说错话和不说话都有罪。林祖宁心想:旷雨兰还好没当法官,否则重刑犯难逃一死,轻刑犯则难见天日。

  「到哪儿去?」

  他徵询她的意见。怪事,他认识她後越来越像专制体制下的小奴仆,生怕动辄得咎,乾脆听她的。

  「你可以有你的意见吧?」

  「鸿霖?」那是他请她吃第一顿大餐的法国牛排馆。

  「天哪!早就关店大吉了你不知道。」

  「对不起。那--麦当劳?」

  从前他每天都在麦当劳吃早餐。他想,麦当劳总不会倒吧?

  「我可以请你,用不着小气。」

  「昨日情怀?」

  「室内光线太暗。」

  「温莎小镇?」

  「太远,我四点钟一定要和客户见面!」

  「IR?」

  「你几岁了?还跟青少年混後现代?」旷雨兰挑剔的习惯没改:「算了算了,你从来没说对过地方!」

  她喜欢玩这种猜谜游戏。然後说,罢罢,众卿平身,汝等未得朕心意。

  还是她自己挑的一家小咖啡店乾净素雅。她熟练的把跑车停在小空隙中,扶林祖宁出来。

  「你打算怎麽样,我们之间?」

  她替自己点了爱尔兰咖啡,让林祖宁喝柳橙汁。她说咖啡因对病人不好。

  「你打算呢?」

  「别逃避问题,是我先间你。」

  「Lady First!」林祖宁无奈笑笑。

  「好吧!」看样子旷雨兰的无奈也不比他少几分:「你希不希望我搬回来?」

  「你希不希望我希望你搬回来?」

  叁折肱之後,林祖宁变成诡辩学派,因为他永远答不出正确答案,悟不出真理何在。

  「又是这样!」旷雨兰气得站起来,想转身离去,又按捺性子坐下来。心中暗骂:这男人简直是只蛞榆,走得慢吞吞,还连壳都没有!「你说出你心中的话,我们能重新开始吗?如果你认为可以:第一,请你那位名厨妈妈搬走:第二,请你积极进取一点;第叁,请你坚强果决一点!第四:……」她以为他会接受所有条件,一一奉行。

  「不可以。」

  林祖宁很坚决的点了头。

  旷雨兰难以相信眼前景象:这个一向没太大意见的男人投了否决票!

  「你说……不可以?」

  「是的,」林祖宁觉得好轻松,「我们个性不台,你自己知道!再拖下去,耽误你青春。对你而言,我永远是朽木不可雕。也许吧!但是我喜欢我的生活方式。如果我天生是一只乌龟,我也只好用自己的速度爬行,没办法训练成一只兔子!雨兰,你自己好好想,你要的是一只兔子,不是我这样的乌龟!」

  「你的比喻,真多--」旷雨兰失神的摇摇头,她从没听过林祖宁在她面前说话如此流利。

  「你是不愿意你妈走?」她试探地问。

  「我求她走求之不得,我最怕人家天天在我耳朵旁边唱咏叹调!」

  「那是什麽原因?你总不会有新女友吧?」在旷雨兰想来,断了腿的林祖宁几乎日日黏在病榻上,哪有什麽机会?

  「面对问题吧!雨兰,我们不适合。」林祖宁愈说愈坚定:「你和李大泯是比较登样的一对!」

  「他?你以为--我和他?我和他除了公事外,还没发生其他关系?」

  「雨兰,那是你的自由。」。

  「我的天,我好像今天才认识你,林祖宁!」旷雨兰啜了一大口咖啡,恢复镇定,她的职业素养不容她有太大失态:「这时候我真会欣赏你的坚决!如果你不是正在对我说再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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