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爱上300岁的女孩(含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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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指责还是称赞?林祖宁听不出来。

  雨兰忍不住叹气,「什麽时候你才会变得积极进取?」

  她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年轻女律师,锐利的口舌与值得炫耀的美貌使她很快的在法律界打出一片天空,拥有相当的知名度。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里,她拥有一切足以击垮任何敌手的条件。有才无貌的女人常被男人在背地里同情;有貌无才的女人却让男人在背地里讥为傻瓜。

  旷雨兰不,她有美貌,有天赋,有学历也有手腕。她是天之骄女。

  两年前她刚从大学毕业,马上考上律师执照。那时候两个人只能合租一间必须与别人共用卫浴设备的小房间。

  奇怪的是人在寅吃卯粮的蹇促状况下竟然比物质安适时快乐。至少林祖宁觉得如此。两年来他看着旷雨兰渐趋飞黄腾达,她长成一棵大树,然後他这个可怜的小园丁便无力再为她做任何事情。

  他还在同一个建 师事务所工作,从没换过工作。

  「你可以独立门户,你有执照呀!」 雨兰总是这样建议。

  同居时两人协议给对方自由,但爱情渐远後他曾经拥有的自由变成她最难以忍受的藉口。旷雨兰恨这个进步缓慢,安於现状、好逸恶劳的小男人。

  「我觉得在李建 师事务所负责室内设计规划没什麽不好,我喜欢这个工作。」

  林祖宁显然是她认识的所有男人中最不知进取的。

  事出必有因。「你离开也是对的。」林祖宁幽幽的说出第一句话。

  「什麽?」

  雨兰险些没把耳朵塞进他的嘴巴里:「你说什麽?」

  她听见了,可是她不相信。「你说你很高兴我离开?」她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出了法院後她的一百种辩论逻辑全部还给六法全书与法院判例,她将他的话语以女性特有的逻辑重新转换。

  「我说,」林祖宁的头又开始疼痛,现在他脑袋成为麻烦的警报器,麻烦一来他的头痛立即报到:「我又没有怪你。」

  「你有什麽权利怪我?」旷雨兰又被激怒了,「你想想你自己!是你自己不……不……不长进!」她终於说出积压在胸口许久的话。

  「你想利用事故来让我後悔是不是?我一离开你,当晚你就去撞车?这是懦夫的行为--你以为你变成残废我就会回心转意照顾你是不是?还是你想让我良心不安一辈子?」

  林祖宁只是呆呆的听着,一点也没有回话的意思。遇到这种状况,沈默是最佳武器。

  雨兰的气渐渐消下来,「你……唉呀……你对自己好一点好不好?你不要像个白痴好不好。」

  她用手轻拍他的颊,似乎想叫他清醒一些,「你到底有没有听见我说话!」

  他发生车祸固然与她离开有关,可是,大半是由於自己粗心--他可没想一命归阴!谁期待车祸发生呢?

  ……昨天那个离魂天使说,一半是人为,一半是注定,那麽这次车祸与 雨兰有关的部分不到百分之五……

  「你知道今天早上我到事务所去看到你的名字时有多担心吗?两起车祸,叁死一重伤,重伤的人竟然是你……」

  雨兰的愤怒转为怜悯。

  「不过跌断了一条腿而已,没事。」

  林祖宁勉强挤出无奈的笑容。

  旷雨兰忽然低头吻他,压住他的上半身。那是她从前和他开始同居时的习惯动作,爆发性的热吻,像狮子扑向一头斑马。他很喜欢她这个动作,狂暴的温柔方式。

  还好他的舌头没在车祸中咬断,否则她给他的讥笑大概会更多,而他永世不得回应--只能听完所有负面的评论,连一个「正面」的吻也无法享受。

  他的手还能动,足以抱住她丰腴的腰身……

  咳……咳……

  一阵刻意的咳嗽声像一刀斧头一样把他们再度砍成两个人。

  「妈……」

  不知何时,林张琼子踏进病房,以很不友善的眼光盯着旷雨兰。

  「这是病房--」

  林张琼子从前见过旷雨兰两次,第一次还待之以礼,第二次发现她可能是儿子眼中未来媳妇的人选时,马上换上另一种眼光来打量旷雨兰,发现她全身都是千疮百孔的缺点。

  她甚至在儿子面前握住 雨兰的手,揉了又揉,搓了又搓,然後当面告诉林祖宁:「如果以後你要娶个贤慧的老婆,一定要找个手粗点的,这表示女孩子在家早已学会做家事,像旷小姐这麽软这麽细的手,可能连一道菜也烧不出来。」

  旷雨兰哪里容得了这老太婆的嚣张,她不愠不火的把手从林张琼子手中抽出来,然後面带微笑的说:「伯母的眼光真准,我确实不像伯母那麽会做菜--虽然从十岁开始我就在家里掌厨,可是这点雕虫小技实在没胆放在台面上说--在我的才能里,煮菜实在排不上前十名……不过,如果将来我结了婚,我会鼓励先生多吃点生菜水果天然食品,免得人到中年就得了中风。」

  旗鼓相当!

  林祖宁暗叫一声,完了。

  他原本就不期待两人和平相处,但可不愿意日後当两人的挡箭牌,让她们两个把对彼此的恨意化为暗箭,以向他射击为戏!

  果然,母亲趁他下一次回家时慷慨激昂把 雨兰批判得一文不值,她口沫横飞的说出旷雨兰所有的缺点,历时四小时,直到林祖宁找藉口开溜为止。

  旷雨兰死也不肯再见林张琼子一眼,也是想当然耳的事。

  「我走了!」

  旷雨兰一瞥见林张琼子,马上抓起公事包。

  「别急嘛!」林张琼子一脸夸张的笑容,「你可以看看我为宝贝儿子带来什麽:燕窝羹、鱼翅稀饭、五香卤 腿还有『天然』水果沙拉,很丰盛吧!唉,可怜的儿子,他一定很久没吃过这麽好的东西了。要一个不曾做菜的女人,实在是没有眼光!」

  一场女人与女人的战争似乎又开始进入鸣金击鼓期。

  旷雨兰拎着公事包缓缓步出,一面以同样凌厉的眼光看着林张琼子,不屑的话语以子弹的速度迸出:「人家说有其母必有其子,真是至理名言!我想林祖宁万一没出息总有人要为他负一半责任!再见,我可不愿意再见到你这个宝贝儿子!」

  * * *

  「你听见我说话吗?」

  梦中温和的声音对他悄悄的说:「你现在好些了没?」

  他感觉到有一只温暖的手放在他腿上,梦中的声音轻似摇篮曲:「你现在正在做梦,我来梦中拜访你,你还记得我吗?我是那个天使……」

  如果有人被弄断了一条腿之後还不记得谁是主凶,那确是白痴;像旷雨兰所说的白痴。

  他的梦被遥控了。

  林祖宁不是在病床上,他好端端的站在一个玫瑰花园之中。

  同一株玫瑰长出叁种不同颜色的花朵:粉红的、雪白的,还有淡紫的。远处有巍峨的山峰,峰上一座水晶砌成的巨大城堡,在月光照拂下发出抒情音乐般的光泽--四周寂静,但水晶城堡的美丽似乎是可以听得见的,那种美散播在空气分子之间互相传递,还带着隐隐香气。

  天使赤着脚站在玫瑰树旁,一直盯着玫瑰花瞧。转头问他:「如果你是我,你选哪一种颜色?」

  这个问题没头没脑。

  他怔了一下,没有回答。

  有些人在梦中会明白自己在做梦,林祖宁就有这种能力,所以真与假他分得很清楚。

  「我不要在梦中和你见面,」他说。「你不要骗我,你想告诉我几天前我跌断了腿也是因为一场梦的缘故吗?」

  「这……」天使显得很不好意思,她的心事被他一语拆穿,而天使素来不说谎--即使她们也不能说真话--她搔搔头说:「我只是来跟你说话--」

  「那到我的世界来跟我说吧!」

  「可是……」她好像有许多顾忌。

  「否则我拒绝继续做梦,我一向有办法让自己从梦中立刻醒来,你知道,做梦是人最大的自由,你连我的梦也要遥控,太不道德……」

  「好吧!」

  林祖宁睁开眼睛。

  是午夜,一片黑暗。

  外头依旧风雨交加,扶疏的树影投射在窗 上,好像鬼魅的指爪在撩拨。

  女孩躲在墙角,他看见她比风还轻的白袍。

  「原来你是真的!」

  林祖宁自言自语。

  「原来你还不相信我是真的。」女孩回答。

  「幸会,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了。」

  林祖宁想起身,但身体比一顿水泥还重,只能颔首示意。

  「不是第二次,我告诉过你……只是你换了一个肉体也换了一种个性,我暂时认不出你是谁。」

  「你是说你真的在我前世见过我?」

  「嗯。」

  林祖宁觉得好笑:「如果我换了肉体也换了个性,那我跟从前的我有什麽关系。」

  「有关系,那是你用肉眼看不见的关系,存在於你的灵魂里,一种特殊的质素,它会发光。」

  「像--舍利子?」

  「哈!你没有那种修行,你有的只是抽象的,还不是具体,力量够大的话它才会变成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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