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前世今生三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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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还不懂。比如说吧,你为什么会从台湾来到北京?”

  “因为玉饰拍卖会。”

  “就是啦,玉既然能连接空间,当然也可以连接时间。时空因为某件事物而发生关系,就可以联系起来,就这么简单。”

  “我还是不懂,不过,说玉有巫术,有灵性,也许我还更容易接受一些。因为我知道,以前占卜用的签,就是玉做的;大臣们上奏的牒,也是玉做的;还有号令三军的璋,也是玉;两国修好,也以圭相赠,叫做化干戈为玉帛;还有……”

  “好了好了,看来你对玉还有点认识,不愧是我的后身。”

  “你是说,我对玉的灵感是因为你?”

  “那当然了,你以为那些本领会自动跑到你脑袋里去?是我带给你的。”

  我奇怪:“喂,你说你是鬼,还是个清朝鬼,可是为什么讲话好像同我们没什么分别?”

  “你可真笨。”他摇头,对于自己的后身竟然如此蠢笨十分费解,“我都说了一百次了,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当然你怎么讲话我就怎么讲话了,要是自己跟自己沟通都发生问题,那还成什么世界?”

  “好,算你说得有理。但是,为什么你现在才出现呢?”

  “哪哪,又笨了不是?你不是今天才拿到这块玉吗?”

  “你是说,这块玉当初就是属于我的?”

  “那当然。要不,今天我怎么能通过它找到你?”

  我想起紫砂壶店老板的话来:出土的东西有灵性,属于谁,会自己长脚找回去。这样说来,宋词将璧玉送给我是注定的,推也推不掉。

  “可是,你为什么要找我呢?”

  “因为要帮助你,哦不,是你们,哦不,是我们,消灾解难。”

  “什么我们你们的?”

  “你到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好,你听我从头跟你说吧。”

  第十四章

  吴应熊和建宁格格的故事

  顺治十年,即公元1653年8月,孝庄皇后主婚,将13岁的恪纯长公主下嫁平西王吴三桂之子吴应熊。

  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政治婚姻。

  也是清朝历史上第一次满洲格格与汉人子弟联姻。

  恪纯长公主,原称金福格格,为皇太极第十四女,她并非嫡出,而是由庶妃奇垒氏所生。相传奇垒氏是漠南蒙古察哈尔部的绝代佳人,是皇太极征服察哈尔部的战利品,她虽然出身卑微,但为人谦和,才貌出众,在众后妃中最得皇太极欢心,长占龙床,独擅专宠,连孝庄皇后也要对她礼让三分。

  崇德六年,即1641年,皇太极兵围锦州,久战不下,只得丢下身怀六甲的奇垒氏御驾亲征。正当他率大军赶赴锦州前线时,当年12月,恪纯长公主降生了。与此同时,清军忽然如有神助,战场形势迅速发生逆转,明军节节败退,短短10天里,13万大军损失殆尽,仅被斩杀者就有5万多人,尸横遍野,惨烈至极。

  皇太极认为这是小公主给他带来的“勃兴之兆”,于是破例为刚满周岁的她进行册封。按照清制,公主一般在13岁才可以受封,皇后之女封为“固伦公主”,品级相当于亲王;妃嫔所生的则封为“和硕公主”,品级相当于郡主。但是恪纯却有特许,可以享受同固伦公主相同的俸禄。这前所未有的殊荣养成了她自幼骄纵的个性。

  然而好景不长,在她三岁的时候,皇太极驾崩,紧接着,多尔衮也因病去逝,而新继位的顺治帝年纪尚幼,于是宫中大权落到孝庄皇后手上。她主持的第一场婚礼即是将恪纯许配给吴应熊。

  那时候恪纯已经13岁了,这十年间,她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地位是怎样一天天发生改变的,父皇死后,和硕公主与固伦公主的差别慢慢显现出来,服饰、饮食、年例都有分级,最重要的,是她所有的姐妹不是嫁给蒙古王公就是满洲贵族,可是只有她,却要嫁给汉人。

  这对于恪纯来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屈辱。她终于知道,自己即使从小接受册封,可是庶出终究是庶出,她到底没有能力与真正的皇权斗争。

  她哭泣,愤怒,悲哀、甚至绝食,可是她终于在一片吹打声中出嫁了。孝庄皇后,人们心目中最完美的女性,最仁厚的长者,她特意宣诏,将恪纯出嫁的嫁妆礼服和婚礼仪仗都依照和硕公主的品级来准备,但要比其他和硕公主丰厚得多,由钦天监选取吉日,内务府具体负责,隆重操办,备极华丽。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和硕公主毕竟是和硕公主,顶戴花翎同仪仗礼数全不相同。而且,婚礼是否幸福看的不是仪式,而是她要嫁的那个人。额附是个汉人,这是不容更改的事实,这事实抹煞了所有的表面风光,让恪纯幼小的心灵深深受伤。她对未见面的夫婿盛满了恨和不屑。

  巧的是,吴应熊也并不想娶她,娶一个格格做妻子,娶一个眼线回家。他非常清楚这宗政治婚姻的实质,明白他留驻京城,赐住额附府并不是一种光荣。他无法感恩。

  自懂事起,少年吴应熊就知道一件事:父亲吴三桂是天字第一号大汉奸!自己是汉奸之子!

  出身不可选择,他惶惑了。在那个时代,所有的课本都只讲了“忠、孝”两个字,可是他却无君可忠,有父难孝。

  他的君王,是满人。如果他真是忠臣,他应该反清复明;可是出卖大明江山的,正是他的父亲吴三桂!试问,他该忠于谁?又怎样去尽孝?

  也曾习文,天资既聪颖,不难锦心绣口,满腹经纶,然而读书人最高成就无非中举,然既生为吴三桂之子,荣华富贵已是囊中物,何须赶考?

  也曾学武,剑走流星,刀赶日月,却又如何?不是没机会上战场,但是任务是“平反”,平的是“反清复明”的正义之师,试问手中剑如何举起挥下?

  他的剑锈了,他的诗废了,汉奸之子的身份像影子一样地跟随着他,人们因为他的身份而畏惧他,更鄙夷他。他没有朋友,没有亲信,没有志向,唯一的乐趣只是玩玉。

  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处境和玉很像——玉本是名贵的石头,质地坚硬,光泽温润,但是偏偏容易受沁,沾上什么就变成什么色,俗称“十三彩”,就是很难有自己的颜色。除非有人肯过气给它,温存地对待它,才可以使它去尽色沁,恢复本性。

  他从早到晚抚摩着玉,幻想有一天,自己也可以像玉一样,得到一个人温柔的爱,让他的心灵复苏。

  可是,他偏偏娶了格格。

  指婚之日,他身着蟒袍补服,由赞事大使指引,在乾清门东阶下跪领圣旨,授爵三等精奇尼哈番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接着到午门恭进“九九大礼”,入宫赴宴接驾。

  顺治帝在保和殿设宴,宴请额附及王公大臣;孝庄皇后在慈宁宫设宴,款待众妃嫔及朝中命妇。宫中奏起中和韶乐和丹陛乐,一派喜乐气氛。

  他醉了。

  从此他知道,自己正式成为一个没有自由的人,一个父亲的人质,更深地卷进他所痛恨的政治漩涡之中。即使在自己的家中,也不可以随便说话,否则随时就会被安上不知什么罪名推到他刚刚进礼的午门斩首。

  运送嫁妆的车马排了长长的一队,浩浩荡荡开至额附府来。

  他看到格格。

  她真美,美若天仙。可是他毫不心动,看她的眼神,如同看着一柄悬在自己头上的利剑,不知道它何时会呼啸劈下。

  而她看他的眼神,也同样地冷,充满敌意。

  新婚第一夜,他们并没有同床。

  但是当然他也不敢慢待她,他们只是生疏,相敬如宾。

  哦不,不是相敬,因为只是他敬她,不是敬重,是敬畏。而且,不仅是如“宾”,是如“贵宾”,因为她的的确确是一位太尊贵的来宾。

  他对她的态度,正是一个臣子对公主应该有的那样,朝叩头晚请安,不疏礼数。而她也似乎很高兴他这样对待她,乐得逍遥。实在,她还太小了,对男女之事尚无经验,亦无渴望。

  这一切,都被随嫁的宫女香儿看在眼里。香儿今年16了,已经人事初通,早自皇后钦点由她陪嫁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替自己的命运做了安排,陪嫁,不就是陪着嫁吗?她认为真正嫁额附的人不是公主,而是她,香儿。

  格格的嫁妆中,有一件龙纹玉璧是额附所珍爱的,他将它穿了绳挂在自己的胸前。香儿看在眼里,不声不响,替他另结一条五彩丝绦,换掉了那根红绳。

  于是他注意到了她,注意到了她的美丽妩媚,也注意到了她的风流宛转。最重要的,是她和他一样,都是汉人。

  当公主发现自己的婢女抢了附马之后,暴怒不已,同时她发现,自己的愤怒中,其实有很大的吃醋的成分,原来,不知不觉,她早已爱上他的儒雅温存,越来越被他那种忧郁的气质所吸引。她喜欢他看玉时那种专注的眼神,不只一次渴望它也可以在自己的身上留连;她更喜欢听他读诗,那悠扬的语调像一首遥远的歌。他最喜欢念的一首词叫《三姝媚》:“春梦人间须断,但怪得当年,梦缘能短?绣屋秦筝,傍海棠偏爱,夜深开宴。舞歇歌沉,花未减、红颜先变。伫久河桥欲去,斜阳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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