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喝了些许的酒,尔杰没有立刻开车回去,我们两就牵着手在啤酒屋四周闲晃着。
「她……很漂亮。」走了一段之后我说。
「谁?」
「余可琪。」
「对,她满漂亮的,当年是我们班上的班花。」
「她以前和你是班对?」
「嗯。」
我等着他的下文,可是他什么也没说。
「你们怎么分手的?」一阵沉默之后我问道。
「我在澎湖当兵,两个人的距离太远。」
也就是俗称的兵变,我在心中补充着。只是不知道变的人是谁。
「是谁变心?」我前后晃着我们牵着的手。
「没有谁变心,只是距离太远,谈那种恋爱太辛苦。」
他的回答今我停下脚步。
「那如果我们分隔两地,你就会与我分手了吗?」我认真地问道。
他笑着摇头。
「当然不会。年纪不同,追求的东西也不同,并且,现在与我谈恋爱的对象与当年亦不同。当年与她分手不只是距离的问题。当兵期间与她分隔两地,我得以思考我与她个性上的差异,而我发现我与她并不适合,所以分手。可是你不同,因为是你,所以,现在的我不会轻易放弃。」
我的唇抑不住地扬了起来。不过,我仍是在意那个余可琪的,因为尔杰也说她很漂亮。
「你……还喜欢她吗?」我问得迟疑。
「不。」他简短但肯定地答道。
「可是她似乎还很喜欢你。」我闷闷地说。
「我不认为。而且就算是,那也与我无关了。」他认真地说,然后笑着望入我的眼,他近乎开玩笑地问:「你,在吃醋吗?」
沉默着,我挣扎了许久,最后还是诚实地答道:「对。」
他脸上原本调弄的笑容转淡。
「傻瓜,你不需要吃她的醋,我可不会随便带女孩子一块儿参加我的同学会。」
「我知道自己表现得像个爱吃醋又小心眼的女人,可是我就是无法不在意她。」我垂着眼闷声说着。「你也说她很漂亮的。」
「她是很漂亮没错,可是漂亮的女孩到处都是,难不成我个个都爱吗?」
他扯了扯唇。「年少的时候我或许会为了女孩子的美貌去追求她,但是现在不会了。我更重视的是她是否能与我相契合,而现在,我找到了那个与我心灵相契的女孩,我又何必去貪图虛华的美貌呢。」
「所以,你是说我长得不漂亮?」想要掩饰唇边的笑意,我的嘴噘得老高。
其实他的话令我很开心。能被心中相属的人认定心灵契合,对我来说,确实是比外貌被肯定来得重要。不过我仍故意挑着他话中的毛病。
他也拧着眉故做思考狀,好半晌才回答我:「那很重要吗?余可琪或许有十全九美,但你有十全两美也不错了。」
这会儿我的脸是真的拧起来了。我在他眼中真的这么差吗?余可琪有九美,而我竟只有两美?虽然我也觉得內在比外在重要,可是我到底也是个女人呀,我也会爱美,虽不企盼自己美若天仙,但总不会希望自己是个丑八怪的。
他笑了出来,轻点我的鼻尖。
「你兼具了內在美与外在美,还有什么不满的?」
「哼。」我笑着,却忽地想到了一件事。
「你不在意许文杰追求过我吗?」我尽可能平淡地问道。我并不想挑起他的醋意,只是不明白同样是「爱」,余可琪令我如此不安,而他为何却看似完全不在意呢?
「在意,但是我不担心。」他执起我的手在掌心吻了一下。「我说过你与我心灵契合的。我相信你有足够的判断力,你会知道再没有比我更好的选择。」
我将手抽回来,以食指羞着他的脸。说了半天,他根本是拐着弯称赞自己。
不经意瞥见前方的一家花店,我扬起了唇,将他拉到一旁。
「你在这儿等我。」我交代着,就要往花店走去。
他抓住我。「你要去哪?」
将手抽了回来,我说:「我马上回来。你在这里等,面向这边,不可以乱跑,也不可以乱看,乖乖的等我。」怕他窥知我的企图,我再三叮囑着。
交代完了,我便以飞快的速度到花店买了一文长莖的红玫瑰。
「喏,美人贈鲜花,这是至高的榮耀。」我将玫瑰递到他的面前。
他笑着接了下来。在花瓣上印了个吻,他望入我的眼底说:「你也要相信我有足够的判断力,知道你是我最好的选择。」
我直盯着他的眼,突然觉得他的眼好像晶亮的星星一般。
扬起唇,我用力地点了头。
第五章
静静地坐在位置上敲着电脑的鍵盘,我的心思却完全不在工作上面。
部门同事又在吵架了。总是这样,我所属的部门平时便暗潮洶湧,斗嘴吵架也是家常便饭。我从来不曾捲入他们的纷争之中,可我还是不喜欢。我一向不喜欢争执的场面。
这是我毕业后的第三个工作,进入这家公司的这个部门有几年的时间了,可是我始终没办法习惯这个办公室的文化。曾想过换工作,只是这个工作还满好混的,挺适合个性安逸的我,并且,过去的工作经验让我知道「做一行怨一行」的道理,所以便待了下来,到目前为止没有去谋求第四个工作机会。
又等了一会儿,他们的纷争非但没有停息,似乎还有愈形扩大的跡象。
手上敲击鍵盘的动作没有停歇,我睞了经理一眼,就见他仍是一副老神在在地,像是没有任何事发生一般,连瞧也没瞧争战中的同事们一眼。
我打电脑的手停了两秒钟,起身取来假单。将假单填好之后我便呈给经理,经理大人倒也干脆,什么都没问,直接签了。他大概早已习惯我这跷班的习性,就像他习惯了同事们的争吵。
而我想,我是永远都不会习惯这种每天处于战场之中的生活。将假单投到人事部之后,我没有丝毫的犹豫,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东西,闪人。
不知我是与那个空间犯沖,或是与那些同事八字不合。一步出大楼,我原本低落晦暗的心情立刻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以掌掩着顶上的强光,我抬起头来看着天空。天是蓝的,亮亮的太阳,可一点也不热,还有一股涼涼的风徐徐约吹来。这在人多车多乌烟库气的台北,着实是难得的。我的心也像顶上的太阳亮了起来。
这份好心情令我顾不得自己是裝病跷班,街上行人来来往往,很有可能被同事、上司抓包的危险,抓着包包的背带,我在人行道上就着方方正正的地磚跳起格子来。
这是我的另一个坏毛病,常会忘了自己身处何地,自顾自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我从小到大不曾犯过什么大错,可因为这个坏毛病,我的小过却是不断,就像现在--我又撞到了人。这一下撞得挺重的,面前的人像堵墙,我的鼻子都给撞疼了。视线所及,是一片灰。定睛一瞧,才发现原来倒楣先生穿的是一套三件式铁灰色的西裝。
我撞得头昏眼花的,他想必也很疼吧?眨了眨因为疼痛而泛出泪水的眼,我抬起头想向倒楣先生道歉。可一抬头却令我怔了一下,慢慢地,我露出了笑容。原来这位倒楣先生就是韩尔杰。
「嗨。」一手仍摀着痛鼻,我抬起另一只手在他面前挥了挥。
他什么也没说,将我掩在脸上的手拉了下来,细细地瞧着我的鼻子。
「没事。」我摆了摆手,不过,我想我的鼻子八成是红通通的。
他还是没有说话,抬起手以掌稳住我的脑袋,拇指则拭着我的颊。
我皱了皱眉,问他:「我的脸上有脏东西吗?」
没等他回答,我自己抬手在脸上他擦拭的地方抹着。可我的手才刚触到颊,他的蒲扇大掌又伸了过来。这一次,他抓着我的手,不由分说地拉着我往前走去。
因为没有心理准备,我脚下小小地踉蹌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我也没有什么异议,迈着脚步由着他拉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