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天亮以前我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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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了。 

   

  「洗澡的是你,这句话该由我来说吧?」

  他也笑了出来,然后他就这么动也不动地环着我。 

   

  「这种生活真好。」他埋在我颈间咕哝着。 

   

  轻笑着,我抬起手抚着他环着我的臂。 

   

  「搬来跟我一块儿住。」他突如奇来地说,令我僵住了。

  搬来跟他一块儿住,那就是……同居。我动也不动地看着前方。 

   

  其实,以我现在和他的关系,同居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偶尔我会在这儿过夜,对某些人来说,那和同居也没有什么不同了。可是对我来说不同,同居,代表着更深的关系……

  过了一会儿他将头抬丁起来,脸,帖着我的。我没说话,他也没再提。 

   

  我们就这么坐了许久。我直直地望着电视,却是视而不见的。 

   

  突地,我扯出个笑,轻轻挣开他的环抱。拿起一颗櫻桃,我转身将櫻桃递到他的唇边。他没有张嘴,只是看着我。 

   

  我还是没有说话,一迳地笑着,将櫻桃抵着他的唇。 

   

  迟疑了一下,他张嘴将櫻桃吃了下去。 

   

  将櫻桃梗丟在桌上,我又回过身,双肘支着他的大腿,跪起身平视着他。 

   

  「好。」

  他咀嚼的动作停了下来,定定地注视着我。 

   

  「好,我搬过来和你一块儿住。」我笑着,又说了一次。 

   

  他的表情完全没有改变,又恢复了咀嚼。他伸手将櫻桃核接下,随手往桌上丟去。 

   

  然后,他一把将我推在沙发上,俯身吻上了我。 

   

  ***

  他说要我搬过去与他同住,是认真的。我也是。 

   

  于是隔日回到宿舍之后,我便开始打包所有家当。小而轻的东西我陸陸续续往他那儿送了过去,其它比较大或是重的物品则由他在假日时来帮我搬运,而那一日也就是我真正搬过去与他同住的开始。等我们将所有的东西都整理好,天都已经黑了,我整个人完全累摊在椅子上。 

   

  「晚上想吃什么?」他坐在我身旁问我。 

   

  「不想吃,不会饿。」我说,不过我随即又想到他累了一个下午,做的都是粗重工作,八成饿了吧?所以找问他:「你呢?你想吃什么?」

  「我也不饿。」

  「既然我们都不饿,那晚餐就省了。」我理所当然地说。 

   

  话虽是这么说,不过我还是觉得他辛苦了一天多少该吃点东西。所以坐了会儿我便站起身来到厨房看看冰箱有什么简便的食物可以提供他热量。才一打开冰箱,我的注意力便全都放在里头的一大瓶牛奶,我记得他不喝牛奶的。 

   

  仍是抓着大开的冰箱门,我回头对着客厅的方向问道:「你什么时候开始喝牛奶的?」

  「我到现还是不喝,怎么突然问这个?」他走了进来,看到大开的冰箱他似乎会意过来,又笑着说:「那是买给你喝的。」

  我感动得泪差点没掉下来。关上冰箱的门,我上前去给了他一个甜甜的吻,決定要好好做一顿大餐搞赏他这一天的辛劳。 

  不过再度打开冰箱我却发现,里面的东西实在是乏善可陈。 

   

  我在心中数了一声。巧妇都难为无米之炊了,更何況是我这半调子的厨娘呢?看样子今晚做大餐的计画泡汤了。 

   

  不过我随之又想到可以到附近的超市去买些东西回来下锅的。 

   

  「我要去超市买菜。」关上冰箱我回过头对他说。 

   

  「买菜?为什么?你饿了吗?」他不解地问道。 

   

  「不饿,可是我们今晚应该吃一顿大餐。」我极慎重地说。

  「为什么?」他看来更迷惑了。 

   

  「为了慶祝。」说完我才发觉自己说错了,我原本想说的是,为了要搞赏他。不知怎地,慶祝两个字就这么自然地脱口而出。算了,其要说慶祝也是说得通的,我也不再更正。 

   

  「好,是该慶祝。」他笑着说。 

   

  我也笑了。 

   

  「你知道我说要慶祝什么?」

  「今天是你搬到这儿来住的头一天。」他顿了一下又说:「慶祝一个嶄新的开始。」

  有了「慶祝」的共识,我们两兴致勃勃地一块儿到超市去,想买些东西回来煮一顿大餐。不过,我们两都不会饿,商量的结果我们又达成了另一个共识--慶祝不定得要大吃大喝的。所以,在超市里我们什么也没买。不过,我们还是到附近的西点面包店去买了一个精致的小蛋糕。 

   

  回到公寓在小蛋糕上插了支蜡烛,我突然又觉得这样的慶祝方式显得有些单薄,我们好像该做些什么特别的。 

   

  思索了一下,我抬头看向他,问道:「我记得你有一台拍立得相机对不对?」 

  「对。」

  「还有底片吗?」我又问。 

   

  「还有。」没有问我要做什么,他起身去将相机取了出来。 

   

  我开心地接了下来,宣布道:「我们从来不曾一起照过相,今天为了扩大慶祝,我们来拍一张合照。」

  他笑着摇了摇头。

  「这个主意还不错,不过恐怕施行起来会有技术上的困难。」 

   

  「什么困难?」才问完我便随即明白了他的意思。这儿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如果同时站在镜头前合照,那么,谁拿相机来按快门呢? 

   

  这是个问题,不过却也不是不能解決的问题。不出机秒钟我便想到了解決的方法。 

   

  将拿着相机的那只手伸长了,镜头对准我们两个人,我得意地转过头去看他。 

   

  他有些好笑地看着我,而我则是在这几秒之间又做了个新的決定。 

   

  「你的手比较长,你来拍。」我将相机交给了他。 

   

  点上蜡烛以后,我们两个人将头紧靠在一起,想办法让两张脸都能容納在镜头之內,然后,由他按下了快门。 

   

  拍出来的相片很快便显影了。还算成功,我们两个人都拍进去了,只是可惜没拍到蛋糕,并且因为与镜头的距离太近,我们两个看起来都有点蠢。 

   

  不过大体而言,对于我们首次的合照我还是很满意的。 

   

  照片里的我们蠢得很可爱,尤其是他,呵。 

   

  *** 

   

  午休时间我极少午睡的。刚吃饱就趴着,总觉得胃不太舒服,所以我常是吃过了午饭,在公司附近四处餾躂打转,或在书局里看书。 

   

  今天也是。吃过了午饭,我又窝进书局继续看着先前没看完的小说。看得太入迷,一个不小心我竟忘了上班时间,待我发现时已超过上班时间十来分钟了。 

   

  放下手上的书,我匆匆赶回公司。拼了命地赶着,还不时地看着腕上的錶,进到办公室仍是又过了十分钟以后的事。 

   

  喝了一大口的水,我翻着桌上的文件缓和着自己紊乱的气息。好不容易急促的呼吸较和缓了,我却突然发现办公室的气氛有些诡异--太安静了。 

   

  我不在的这二十几分钟里面发生了什么事?他们该不会又吵架了吧?我转过头去看了看周围的同事,不意即看到了丽蓉一脸怨恨地瞪着我。 

   

  我怔了一下,不过在我来得及反应之前,她的态度一转为鄙夷,挪开了视线。然后我又注意到另一个同事看我的眼神也有些怪异,在与我视线交会时,他马上若无其事地低下头去。 

   

  看来,这诡异的气氛似乎是冲着我来的,可是,为什么呢?我不解地想着。难不成就为了我迟进办公室这二十来分钟?不会吧?这种事大家都司空见惯的了,我却还是第一回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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