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回来啦?」
一进门就闻到咖啡香,必娜难得优闲地半躺在沙发上看报纸,触手可及的桌上自然搁着她生命中的鸦片——咖啡!
「你今天没工作?」
「做完啦!」必娜闲闲的说:「今天写得好顺,提早写完第六章节,决定放自己一天假,顺便构思下一个高潮情节。」
「真羡慕你有『快手』的文笔,我妈若有你一半成绩,我会乐死。」
「我每个月要缴房租,你妈不必,差别就在这里。」
「你父母不是希望你搬回去住吗?」千喜见过秋母亲自来拜托女儿回家。
「我就是受不了一大群亲朋故旧都住在同一条街上,出门买瓶酱油少说会和五、六个长辈打照面,每个都问你,有没有男朋友?几时请吃喜饼?,谁吃得消啊?」必娜轻蹙起眉梢。「我这个人最讨厌攀亲带戚一大堆,所以才故意投考离家远须住校的高中、大学,耳根子也清净多了。」
「我懂了,你妈要你回去相亲,虽然她没明讲。」
「聪明小孩,答对了。」
千喜笑了笑,把买来的材料放在餐台上。单身公寓嘛!除了卧房、浴厕会隔间之外,客厅、餐厅都呈开放式的在同一空间,以免显得过于局促。
这时,叮咚!有客来访。
「一定是巧盈阿姨姐姐。」
「我来开,我来开。」必娜跳起来。「看她有没有带『粮草』来,最好是吃现成的,不用动手煮……」
她满怀希望的打开木门,却见铁门外站着一名男孩。你是谁?她还来不及问哪!
「这位姐姐你好。」男孩嘴很甜的主动先说明:「我是朱千喜的朋友,我叫潘化智。请问姐姐,千喜在里面吗?」
必娜眼睛一亮,笑道:「你又出现啦!千喜——」
「我早听见啦!」千喜一脸臭臭的走来,先阻止秋必娜说:「不要给他开门。」凭她女性的直觉,指着铁门外的俊小子控诉:「刚才就是你跟踪我对不对?」
「你没跟我说你搬家了。」他一脸无辜的表情。
「我搬家关你屁事!为什么要告诉你?」
必娜瞠目结舌。千喜说粗话!
潘化智以宽容的口吻说:「你放心,我已经鼓动我爸爸去追求他公司里唯一的女性主管。两人己进入状况,决定在年底结婚,他不会再去追求你妈了。」
千喜听了,心情略好一点点,却又不愿坐实自己是因潘父的关系才憎恶潘化智,那显得自己太不成熟懂事了,而她这年纪,最怕被冠上「幼稚」的污名。
她不大热心的说:「你真是个好儿子,懂得成全老爸下半辈子的幸福。」
「我的理由没这么冠冕堂皇,私心倒占了大半。」潘化智略为眨眨眼。「我不想将自己的青春耗费在照顾他的三餐上,虽然我很会煮菜……」
「你会做菜?」必娜马上露出崇拜的目光,一双手不自主的把铁门打开,延客入内,用比千喜多一倍热情的口吻说:「潘化智,你真的很会煮菜?」
「我妈只生我一个,她生前最大的乐趣就是教我做菜。一开始我也排斥过,我妈就我看国兴日片的『电视冠军』节目,有一次播放『小学生料理赛』,冠军是一名国小六年级的男生,才彻底颠覆了我对女生做菜的想法,原来男生也一样行。我妈还说,我外公生前是饭店的大厨呢!」
潘化智的外貌遗传母亲多些,十分斯文俊逸,像古代的美书生;然则,他的「牛皮糖」性格是连朱千喜也感到头疼不已,一旦认定了就绝不更改。
秋必娜喜出望外。「原来是系出名门,太好了,我们正愁没人做菜。」
「我会做。」千喜没好气道,圆睁杏眼死瞪着必娜,见风转舵的家伙,枉费我连续煮三天饭给你吃。
「别这样,小千喜,偶尔换个口味也不错嘛!」必娜宅心仁厚,不想给千喜出洋相:你是煮一锅咖哩充作三天的晚餐。
潘化智也不在乎第一次拜访「女朋友的家」,不但没受到招待,反而要替人下厨。来日方长嘛!他是个很有耐心的男孩子,不比一般毛躁小子。他把千喜买的材料一样样拿出来摆在餐柜上,看了看,又打开冰箱检查剩余材料,不禁眉锋微蹙,摇了摇头。「千喜,你买菜都没计算?」他用怡人的男中音说:「你买一颗大白菜,是要炒还是要卤?你买之前要想一下,然后别忘了把葱、大蒜、虾米、肉丝、红萝卜等配料买齐全,煮出来才色、香、味俱全。」
千喜咕哝道:「你喜欢逞强就乖乖的煮,不要唠唠叨叨的烦死人。」
潘化智斟酌了一会,便开始洗手作羹汤。「他真的会做菜哩,小千喜。」拉开高脚椅,必娜把整壶咖啡移过来,隔着餐柜看他的手艺。因为一个人住的关系她没有买餐桌,把空位用来放她的大桌子,安置电脑和杂物,而长条型的餐柜间隔着客厅和梳理台,正好权充吃饭的桌子。
千喜坐上另一把高脚椅。这两位小女子真的存心等吃现成饭。
必娜喜孜孜地道:「你看他动作多么熟练,真不简单。」
「你也多少学一学吧!」千喜把脸转向她。神色古怪的笑一笑。「难得家里来一位现成师傅,你应当站到他旁边充当下手,一来你是屋主,不好意思只看不做,二来也借这个机会学做几道菜,不然,你秋大小姐凭什么嫁人?」
「啥?」必娜低嚷:「谁规定女人不会做菜就不能嫁人?」
「社会规定的。」千喜理所当然的道。
「我怎么不知道台湾社会有这样规定?」
「不信的话,我替你问。潘化智……」
潘化智回头。「千喜,叫我『大智』,否则我拒绝回答你所问的问题。」
「好吧!」千喜忍耐的咽了一口口水。「大智,我问你,你说你很会做菜,那么你将来娶的妻子是不是可以完全不会做菜?」
他没有犹豫的摇了摇头。「我会做并不表示我喜欢每天做,最好两人都会,轮着做比较公平。」
「你看吧!」千喜发出胜利的笑声。「会做菜的男生都希望老婆也会帮忙,更何况大多数的台湾男性属于『白吃族』,你什么都不会的嫁过去,教你老公天天陪你吃下水饺或巷口的牛肉面,不出半年准完蛋。」
「你危言耸听。」秋必娜不怎么担心。
「想想,将来你老公要外遇多方便,理由多堂皇:老婆连煎蛋都不会,家庭生活没有温暖,我回去做什么?」千喜索性毒她一番。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因老婆不会做菜而诉请离婚的。」
「是吗?怪不得拿破仑也说:『美妇娱日,供半生之玩好,良妇娱心,作终身之援侣』,你是前者。」
必娜啼笑皆非的望着她。「既然你如此在意,何不过去磨练你的厨艺,毕竟在场的女生不只我一个,将来要为人妻子的也有你一份。」
「笑话,我本来就会了。」
「你那点本事啊,日后也会是餐馆的常客。」
「好过你只会泡面、下水饺。」
你一言我一语,你来我往的唇枪舌战,两女什么忙也没帮上,在口水战中,潘化智已做好了蒸蛋、醋溜鱼片、炸猪排、炒白菜和蕃茄豆腐汤。
「我好久没有吃到这么正式的一餐了。」必娜感动得直眨眼,自动自发的盛了三碗饭,随便招呼一下两位小娇客,便自个儿先吃了起来。
「真丢脸!」千喜取笑她,「你的读者如果知道所谓的『浪漫女作家』是这副德行,不抱着你的书来砸你才怪,欺骗社会大众嘛!」
「所以我从来不办签名会。」必娜反顶回去。出版社所举办的宣传活动,她一概举双手赞成,就是不肯与读者面对面接触,什么签名会、书香茶会,她一概否决,怕读者的浪漫细胞一下子死灭了,以后谁来买她的书?在必娜眼中,最适宜办书香活动的人就属朱丽儿,她的形象完全符合读者心目中「浪漫女作家」的标准,可惜她的读者群不广。
「千喜,」潘化智不是专程来做白工,他自有一套追求术。「你怎么突然搬到秋姐姐家来了你家一个人都没有,发生了什么事?」
「我妈不在家。」有道是吃人的嘴软,千喜没送他卫生眼。
秋必娜突然露出有点奸诈的笑容。「我告诉你,大智,千喜的妈妈好可怜,因为,她被千喜赶出家门,现在正不知流落何方。」
「啊?」潘化智怪怪的瞄向千喜。
「你别听她胡说,我妈和我爸二度来电,本来就应该在一起的,所以我就催着她去了。」千喜不愿被误会,不知不觉解释一堆,「我妈一辈子没主动过,若不是我爸死心眼,她永远也结不成婚。我光想到这一点就头度发麻,所以赶紧踢她出门去找我爸,早早霸住『太座』的宝位,我才好无事一身轻!」
潘化智笑容和煦。「原来我们两个同病相怜。真幸运,老天保佑我们没变成『兄妹』,我爸和你妈都需要人家照顾,果真结婚,他们快乐,我们会很惨。」他们相视微笑,惺惺相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