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丰只是丧失记忆﹐并没有失去智力﹐他问﹕“蓉仙﹐小妹的生日是什么时候﹖”
“她﹖早过了﹐你要做什么﹖”她疑问的回答。
“没什么。”剑丰表情滑稽﹐“嗯﹐那我有没有送过她生日礼物﹖”
蓉仙微笑﹐神情淡雅恬然。“没有。她呀﹗每年生日都和朋友过﹐你也不晓得日期﹐怎么送呢﹖”
剑丰数一数郁金香﹐十二朵。两万除十二……真是一本万利。这小姨子如果不是跟他不对头﹐就是卖国鬻民的大奸商﹐“奇货可居”的吕不韦。剑丰不禁失笑的想。
“吃点水果吧﹖”蓉仙的温柔婉约令他庆幸﹐还好蓉仙的个性和月仙截然不同。
丧失记忆力的剑丰似乎也丧失了桀骜的霸气﹐温驯地听从医生指示﹐乖乖吃药打针﹑不挑食﹐除了偶尔抱怨行动不得自由外﹐倒也没惹麻烦。
何李玉凤和眉姊忙着张罗各种食补偏方﹐强筋健骨的﹑清肝降火的﹑补气养神的……
林林总总﹐也叫不出药材名称来。
再怎样难以入口的药膳﹐只要蓉仙在旁递碗调羹﹐剑丰也会乖乖入口﹐看得眉姊眉开眼笑﹐抿着嘴不敢笑出声来。
“医生说﹐他在我的右腿上装了这么长的钢钉。”剑丰像孩子似地用手指比画出长度﹐声音里有一丝委屈﹐“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科学怪人﹐以后走路微跛时﹐妳还愿意跟我走在一起吗﹖”
蓉仙将黑糊糊的药汤吹凉﹐小心翼翼地递给他﹐哄小孩般的口气说着﹕“不会这样的﹐你的脚还好好的呀﹗只要你耐心做复健﹐走起路来跟常人没两样﹔就算真的这样﹐我也会陪着你走。”
她掉以轻心的允诺让剑丰眼睛一亮﹐“如果我的脚跛一辈子﹐妳愿意陪我走一辈子吗﹖”
蓉仙迟疑﹐“只要你愿意。”
“我当然愿意﹗”剑丰慨然陈言﹐似乎全然不记得两人之间曾有的骤雨风暴。
蓉仙默默无话﹐心似飞絮。
半个月后。
剑丰开始闹脾气﹐在蓉仙面前他虽然不敢造次﹐对医生﹑护士的视诊已经采取不合作的态度。
“我要出院﹗”他乖戾坚持。
医生不置可否﹐蓉仙适时出现在门口﹐一件香槟色长洋装令人眼睛一亮。
剑丰口气急转直下﹐对医生诉苦﹐“你看﹐我整天躺在床上大吃大喝﹐动弹不得﹐肚皮都叠成两层了﹐再这样下去﹐我不闷死也会胖死﹗”
医生一瞥娇娜娉婷的蓉仙﹐露出会心一笑。“再研究吧﹗”他答覆剑丰。
征询了何氏夫妇的意见﹐医生同意让剑丰出院。
三天后﹐为了某种原因﹐何李玉凤将剑丰“送”到木栅的别墅静养﹐除了这对小夫妻外﹐只有忠心耿耿的眉姊和从何氏建筑公司拨过去的一名司机为小俩口服务。
远离都会尘嚣﹐蓉仙习惯并爱上这种清静无为的郊区生活。看书﹑写稿﹐搜集台湾地区早期的闽南语歌曲资料﹐闲时听音乐﹑练书法﹐蓉仙选择的都是静态休闲﹐以便兼顾照料剑丰。
行动仍须拄着拐杖的剑丰﹐像被父母拘束过久的顽童﹐兴致勃勃地拉着蓉仙四处探险。
除了到动物园重拾童心﹐往指南宫﹑樟山寺小坐乘凉﹐在猫空尝一杯香茗﹐听鸟啼蛙鸣﹑风吹树叶的婆娑声响外﹐再也没有世俗琐事﹑柴米油盐来打扰两人。
“静养”﹐似乎成了逃避责任﹑用来玩乐的藉口。蓉仙有点心虚地想。
何氏夫妇来探望儿子时还送了一笔生活费﹐使原本不缺钱用的蓉仙更加惭愧。他们对小俩口的优闲惬意并没有不悦之色。
早已退休的何泰成为了儿子这招丧失记忆的花枪﹐不得已又披挂上阵﹐重新主持何氏建筑公司﹐当他开口询问剑丰愿不愿意回公司看看能不能唤起一点记忆时﹐何李玉凤投下反对票。
“干嘛﹖欲速则不达﹐急不来的。”何李玉凤说。
剑丰自己的意思倒干净俐落﹐“不要﹗”
他了解何家当权的是母亲而非父亲﹐而精明干练的母亲一向宠溺他。
何氏夫妇稍坐了一会儿便告辞。他们才刚踏出大门﹐眉姊便撇着嘴数落﹐“太太也太宠你了﹐一个顶门壮户的大男人居然不做事﹐像什么话﹖”
“可是﹐”剑丰辩道﹕“我失去记忆了﹐什么也想不起来。”
“笑话﹗”眉姊反驳﹐“失去记忆是认不得人而已﹐如果是我呀﹗一样挑得了担﹑劈得了柴﹐工作得嘎嘎叫﹗”
“妳挑过担﹑劈过柴﹖”剑丰怀疑。
蓉仙婉言排解﹐“就算剑丰想去上班也办不到呀﹗他腿伤还没好。”
眉姊以下犯上的口气说道﹕“那不过是个藉口﹗他上次发烧到四十度打点滴﹐还不是硬撑着去上班﹖腿伤﹖”眉姊冷哼一声﹐“就有本领上指南宫玩﹗”
剑丰表情不悦﹐“眉姊﹐妳管得比我妈还多﹐要——”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眉姊抢着替他说﹕“要不是看在相处多年的份上﹐我一定开除妳﹗”
剑丰佯装瞪大双眼﹐“我真的这么说﹖”
“当然﹗”眉姊肯定的回 道﹕“起码说了一百次﹗”
“那不是老虎口中拔牙吗﹖”他语调惊骇。
蓉仙不由得噗哧一笑。她觉得剑丰本性不坏﹐车祸后的他就像个返璞归真的大孩子﹐对一切事物充满好奇与热诚。
或许也有些彷徨与无助吧﹗剑丰对照顾他的蓉仙言听计从﹐不论任何事都好商量。
蓉仙思索着自己观感为何改变﹐其实剑丰并不是那么百依百顺﹐譬如﹕眉姊煮了他不喜欢吃的菜﹐他会抱怨。行动不便时﹐他笨拙地穿长裤时会喃喃咒骂。下棋输了﹐他会皱眉。
可是﹐言谈举止却像个耍赖﹑撒娇的孩子﹐而不是以前一家之主的何剑丰。
她移步为自己倒了杯冰红茶﹐顺口问道﹕“剑丰﹐要不要喝冰红茶﹖”
“我要妳手上的那一杯﹗”他毫不客气地说。
蓉仙不得已将自己喝了一口的冰红茶递给他﹐转身为自己再倒一杯。
眉姊忍不住奚落剑丰道﹕“怎么﹖那杯子是镀金的不成﹖一杯茶也争﹗”
剑丰咧着嘴笑﹐一不小心将红茶泼洒到衬衫上。
“呀﹗”蓉仙低呼﹐“真是不小心﹗”
她抽出桌上的面纸﹐倾身为剑丰擦拭。
眉姊看不惯的瞅着他﹐“别宠他﹗等服侍惯了﹐他半夜里也会使唤人倒茶给他喝﹗”
蓉仙赧然不好意思的说﹕“他腿伤嘛。”
剑丰忿忿不平﹐“眉姊﹐妳见不得别人好﹗我小时候一定常被妳欺负。”
“啊哈﹗”眉姊嗤之以鼻﹐“小时候﹖我来的时候你已经要入伍当兵了﹗谁欺负谁﹖”
其实﹐眉姊心里很高兴﹐因为现在的剑丰比起一﹑两年前的横眉竖眼﹑暴躁易怒来说﹐简宜判若两人﹐不仅可亲﹑随和﹐也比较“可爱”﹐不致惊吓到蓉仙﹐又在外拈花惹草的。
由此可见﹐丧失记忆对这对年轻人未尝不是件好事。眉姊欣慰地想。
吃完晚餐后﹐蓉仙坐在书房中看书﹐忽然听到剑丰唤她。走到声音来源的起居室﹐她看到落地窗大开﹐凉风习习﹐消除了白天的暑气﹐舞起了白色蕾丝窗帘。
剑丰在庭园中唤道﹕“蓉仙﹐在这里﹗”
她探头看见剑丰坐在白色凉椅上﹐拐杖丢在一旁﹐左手可疑地放在身后。
“你做什么﹖”她犹豫地向前几步﹐对他这几天的孩子气举动有点担心﹐别又具什么恶作剧才好。
“妳听﹗”剑丰笑着说。
蓉仙凝神静听﹐除了远处的灯光车声﹐庭园中只有蛙鸣虫唧。
“蟋蟀在叫。”剑丰得意地展示手中的猎物——用透明塑胶袋装的蟋蟀。
“啊﹖”蓉仙大感意外﹐凑近一看﹐微笑道﹕“你捉着牠﹐牠不叫了。”
剑丰大剌剌地说﹕“牠是母的不会叫﹐正在大声抗议的是公蟋蟀。”
“放了牠吧﹖”蓉仙说﹕“你抓住牠﹐又养不活牠﹐倒不如放了﹐留牠一命。”
剑丰愀然不乐﹐在蓉仙未察觉之前转恼为笑。
“妳说得是﹐让他们团圆吧﹗给妳。”
蓉仙表情天真地皱了皱鼻子﹐脱口而出﹐“好丑﹗小时候我第一次看到蟋蟀时﹐吓得跑去告诉妈妈﹕『有一只好丑﹑好丑的蟑螂﹗』﹐你说好不好笑﹖”
“真的﹖”剑丰两眼熠熠生辉﹐“我以前……”他猛然住口﹐气氛凝滞。
蓉仙讶然屏息﹐“你恢复记忆了﹖”
“不﹗”他茫然摇头﹐“只是……只是突然灵光一闪﹐记起了将金黄色的蜜蜂当成苍蝇捉﹐被螫了一口。跟妳相反﹐我哭着告诉大人﹐被一只金黄色的苍蝇咬了手掌中心﹐还肿了一个大包。”
蓉仙既好笑又爱怜﹐还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放走了蟋蟀﹐走到他身旁坐下﹐“慢慢来﹐别急着想恢复记忆。”
夜风吹起了蓉仙披肩长发﹐缠绕在剑丰胸口﹐也将一股熏衣草香皂的淡雅香气传递到他的嗅觉神经。他不自觉地伸手抚摸蓉仙如丝缎光滑的黑发﹐惊得她忙不迭地往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