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这些你收好,别弄丟了。”
这年,李毅风十三岁,刚升上国中一年级。
“你给我这么多信封做什么呀?”八岁的小安蘋接过李毅风硬塞给她的一叠航空信封,看看上头画得跟荳芽菜似的洋文,納闷问着。
“这是航空用的信封,上头我已经写好我在美国的地址,也帖好了邮票,以后你要写信给我,只要把你写好的信搁在这里头,封好封口,然后再请你妈咪帮你把信投到邮筒里就行了。”小小毅风慎重地交代着。
小安蘋则是一脸不明所以地看看他,再眨眨一排密而捲的长睫毛,不解问:“我为什么要写信给你呢?”
小毅风鼓胀着一张清秀的小俊脸。“不为什么,我要你写,你就写!”
小安蘋为他这稍嫌严厉的口吻而委屈满脸。“你那么兇做什么,人家又不会写信,怎么写信给你嘛!”就算会写,她也才不要写信给她的仇人呢!
“不会写没关系。”小毅风明显松了口气。“你可以用注音的,我看得懂就行了。”
“可是……”她还有疑问,只是不知道该不该问。
“可是什么?”他柔声问,话里有明显的离情依依。
小安蘋瞄瞄他,嚥了嚥口水,勇敢地说:“可是我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呀。”
“你——”小毅风又胀红了一张脸,看着仍未脱稚气的小小安蘋明眸里净是不解情事的纯然天真,叹了口气,还是缓和下了语气:“写什么都行,只要是你想告诉我的事都可以写,像是你在学校乖不乖呀、有没有用功念书啦、星期天有没有记得上教堂等等的都可以写来告诉我。”
“要写这么多呀?”小安蘋的小脸都皱在一块了。“这么多的注音符号我要写多久啊?肯定累死我了啦!”
李毅风不觉笑了,半弯下腰来,捏捏她的小鼻子。“那你就用功点,早日学会写国字呀。”
小安蘋瞅他一眼,揉揉鼻子,努努嘴,然后想到什么似的,她納闷地问:“阿风,你们为什么要搬到美国去呢?”
他大她五岁,她妈咪也常要她叫他毅风哥,不过她说什么也不和自己的仇人称兄道弟,所以她向来只叫他阿风。
“我爸爸決定的,我也不知道。”他随口说说。为了给下一代一个更好的生活空闲和更理想的教育环境,也为了李氏的发展……反正说了她也不懂,索性不说了。
“唉!”她人小鬼大地叹了口气。“真讨厌!”
“讨厌什么?”他有趣地看着她那副小大人样,讨厌什么呢?她苦思起来。
半晌——
“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心里好怪哦……”是真的很奇怪。阿风是她的仇人耶,可是为什么她却不太希望他搬去美国……以后星期天谁来带她去上教堂呢?虽然。她并不喜欢上教堂。“阿风,美国是不是离这里很远?你们什么时候会搬回来呢?”
“……”他无语,只是怜惜地轻抚着她的小头颅。
※ ※ ※
十九岁的安蘋出落得亭亭玉立、白里透红的脸蛋时时刻刻挂着如鄰家大女孩般的亲切笑容,如驕阳似的明媚动人。一件纯棉的长袖白襯杉将袖子捲至手肘处,加上一条洗得泛白而帖身的牛仔裤,纯然大学新鲜人的洁净摸样,丝毫不惹俗尘般清新可人,一点也不见一般富家女的奢华和驕纵。尤其是她嘴唇边轻哼唱着“离家五百里”,边整理着那两大箱行李的专注神情更加吸引人……
李毅风倚在门框上直凝着她瞧。如同欣赏一幅令人赏心悅目的美画般,他不禁有些看痴了,更不忍打散她的专注了……原本一路上醞釀的焦躁和怒气也一扫而空。
感到有道灼热的目光正随着她的身形移动,安蘋狐疑地侧脸向门口望去,这一望,一触到那双深邃而痴凝着她的眼眸时,她有瞬间的呆怔——只是一瞬而已,然后她彷如一颗活力十足的跳豆一弹而起,冲到门口处。
“阿风?你是我的世仇阿风对不对?”安蘋紧捉着李毅风结实的双臂,一副大喜过望的兴奋样,一点也不像乍见十多年不见的仇人般。反是,胸口跳动着一股不曾有过的悸动情怀……
世仇?十多年了,她就只记得他是她的世仇?
李毅风锁起眉峰,还来不及发话,安蘋又迫不及待地说:
“天啊!十一年不见,你变好多哦!”安蘋退后两步,习惯性地将她长至耳下两公分的柔亮直发往耳后顺去,两手环胸,以一副行家评赏艺品的眼光将他从头看到脚,然后再以专家的口吻赞赏道:“嗯!比小时候好看多了,也帅多了,多了一分男子气概。不错不错!国外的空气好像真的比较清新一些。”
李毅风失笑了。多年不见,除了长高之外,她的美丽和纯真似乎丝毫不受世俗的污濁所沾染。
“什么时候到的?不是说好等我去接你的吗?”没了怒气,是以这话说来只有温柔和一丝显而易见的疼惜,彷若没他去机场接她,她便会受什么委屈似的。
“哎呀,有什么好接的,我都这么大个的人了,你还怕我走丟了不成?”安蘋走回散乱一地的两大皮箱之间,跪坐在地上,继续她方才未完成的工作。
“这里是美国呀!小姐!”李毅风差点又为她这大而化之的个性点燃怒火。他蹲在她前方,想着手帮她整理,却是不知从何下手。
“嘿!你别小看我的英文,一般对话是难不倒我的,你放心好了。”在台湾从小学到高中她一直是在天母的美国学校读的,平常在学校都是说英文。她看出他英雄无用武之地的窘态,善解人意地说:“我自己来就行了,你自己找个地方随便坐吧。”
“我不是质疑你的外语能力,我的意思是指这里的治安。”他还是帮她整理着她从台湾带来的一些中文书籍。“尤其这里是纽约。”
“纽约的治安很差吗?”她一脸天真地问。跪得脚有些麻了,改而席地而坐。
“也不算太差,不过是犯罪率之高在世界首要城市里名列前茅罢了。”他打趣地说。
“真的假的?你别吓唬我!”
“是真是假,明天你翻翻有关纽约地方新闻的报纸不就知道了。”他的话不可靠,那还有谁的话可信了?他可是FBI耶!
安蘋迟疑地斜看着他,彷彿在考虑到底要不要信他的话。不过,没给她太多的考虑时间,李毅风接着又说:
“所以呢,过两天等我找好住的地方,你就搬过去同我一起住。”
“什么?”
安蘋又一个弹跳而起,脚麻还没解除,一个踉蹌,险些往后跌去,所幸李毅风够灵敏。长手一捞,将摇摇欲坠的她捞进了他怀里。
“小心点。”李毅风微锁眉心,语带关怀地责备道:“怎么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毛毛躁躁的。”
她才不管什么毛躁不毛躁的,一站稳,立刻一把推开了他。
“你刚刚说什么?”安蘋掏了掏耳朵,她怀疑是不是她听错了。
李毅风抿住笑意,故意逗她:“我说你还是和你小时候一样毛毛躁躁的。”
“不是这句,上一句。”
“小心点。”
“不是!不是!不是!”安蘋连摇了好几个头。“再上一句!”
“再上一句?”他故作苦思狀,随即接收到安蘋的一个大瞪眼,立刻想起来了。“哦!我说等我安排好住的地方,你就搬去同我一起住。”
“为什么?”大叫而出。原来她没有听错。
“不为什么,只是我的工作刚好也调到纽约来。住在一起互相有个照应。再说你对纽约也不熟。有我在一旁,你会比较快适应这里的环境。”他说的理由可充分得很。
“你调到纽约来了?”她诧异地问,注意力转移到这上头来了。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那你女朋友怎么办?”不经思索,只是直觉问出。
“我女朋友?谁告诉你我有女朋友的?”他拢起一道剑眉。
“没有人告诉我,是我自己猜的……”她话锋陡地一顿,贼贼地看着他说:“喂,你不会告诉我说你没女朋友吧?连心仪的女孩都没有?太逊了哦——”
他当然有心仪的女孩,只是说了不吓坏她才怪!时机不对,他只能含混带过:“女朋友是有,不过她不会介意的,她很谅解我工作的特殊,不要紧的。”
不知怎么搞的,听他这么一说,安蘋的胸臆间竟不自觉滑过一道刺刺的异样,彷若被人用刀划了一刀似的,隐隐泛疼……
“算了,我觉得我还是住宿舍好了。”她又蹲下去收拾东西。
“不行,你一定要搬去同我住。”
“我才不要!”她语气闷闷地说:“万一哪天你女朋友来纽约找你,看到一个女孩和你住在一起,不大发雷霆才有鬼!我才不要当你们的夹心饼干呢!”
“我说了她不会介意的,你放心吧。”他不让她再有推拒的藉口,赶紧搬出强硬的后台:“你不要也不行,这是安叔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