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亲亲小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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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好了。

  咏咏这么健康,他应该感到高兴。感到欣慰才是,可是……

  为什么他的心情竟是这么沉重?

  这么多年来惟一会令他心情沉重的,不就只有咏咏的病而已吗?

  但,看着她从未如此美丽过的病历,他还是无法宽心……为什么……

  莫人谦想着,身子再次靠进椅背,闭上了眼,思绪飞驰起来……

  好快,一转眼都十八年了,当年大龙和苡苓出事时,也正巧就是咏咏这个年龄,青涩的十七八岁……

  大龙是大哥,好强,坚毅,为人很四海,很有女孩子缘,很多女孩都很崇拜他,苡苓也不例外;苡苓个性柔和似水,细细长长的身子似柔弱无骨,白白净净的肌肤像吹弹可破,就像搪瓷娃娃,很得人疼。

  而他——莫人谦,他是莫家的独生子,因为爸妈收养大龙,所以他是老二。

  他心肠太软,个性却沉稳得一如他才是大哥,大龙闯了祸,很多时候都是他背黑锅——除了让苡苓怀孕那件意外。

  天龙门第三代弟子很多都是年龄相近的。

  又因为当时辈分较高的创派元老家族都居住在“莫园”的总坛里,所以一票小伙子都玩在一起,感情特好;其中又以大龙、苡苓、华伦和他四人之间最为亲密,不仅玩在一起,连上学放学都在一块,那时他们四人还自称是“四剑客”。

  一直到大龙和华伦高三那年,因为忙着准备大学联考,所以就剩下他和苡苓,很自然地他们成了大人眼中的两小无猜。

  两小无猜……可不是吗?

  那段日子是他这生中最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了,因为那时苡苓是完完全全属于他一个人的。

  那时他每天的心情,真的是幸福得快飞上天了。

  以为幸福就是这么容易唾手可得,天晓得那才是恶梦的开始!

  十六岁的苡苓怀孕了,却将他从山顶推落了万丈深渊;可,万丈深渊并非绝谷,假以时日,他总是得见阳光的。

  然而,大龙临死前的一通电话竟像一条无形的铁链,将他紧紧缠住。

  一缠竟是十八年……

  当年,他不过是高二的学生,连自给自足的能力都没有,他拿什么替人家养小孩?

  这是当年他那个正在为大龙的事而气得火冒三丈的父亲坚绝反对他留下咏咏的理由之一。

  而事实上这确实是一大问题所在——以他一个高二的在校学生收养孩子,真不晓得学校方面会怎样看待这件事的。

  以他的身份、年纪和……当时的心情,他其实是可以不当那通电话一回事的,但是,当刚剖腹生下孩子的苡苓躺在加护病房,她紧紧握住他的手,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拿着一双乞求的眼神看着他时,他知道他这辈于是摆脱不了她了……

  摆脱不了那个赤裸裸、皱巴巴、全身插满管子,躺在保温箱里努力呼吸的小小女娃。

  自然,他的决定引发他和父亲间的首次争执。

  不过,别看他平时斯文、心软,一旦执拗起来,谁也改变不了他的决定,为此,父亲只好退让一步,以“念医学院、并在二十五岁那年接掌医院院长”的条件交换,才答应他留下咏咏。

  他毫不考虑地答应了,甚至在得知咏咏因早产而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时,念医学院时他便主攻心脏科……

  为了咏咏,他什么都可以做的。

  十八年,不算短的一段时光;人一生中的黄金岁月,他全给了咏咏……

  真的是岁月不饶人不是吗?

  十八年来,他从当年的青涩高中生变成了咏咏的小爸……

  小爸?想到这里,莫人谦忍不住一个苦笑。

  咏咏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口叫他小爸的?

  不记得了。

  他只记得在这之前她都是叫他爹地的,然后在一次他参加了她学校的母姊会之后,她回来就改口喊他小爸了,因为她说她班上的同学根本就不相信他是她爹地,说他太年轻了。

  不知不觉又是一个苦笑。

  唉,真不知道现在的小孩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爹地和小爸有什么不一样吗?

  不都是父亲。

  微微一怔,眉心一拢,再次乏力地闭起了眼。

  是啊,他是咏咏的父亲,从小看着她一点一滴长大。

  她心脏病发入院,他痛恨入院的不是他自己;她心脏开刀,他心痛得有如手术刀划下去的是他的心脏;好强的她考试拿不到一百分,他比她还紧张——

  只因,她会为了没有考一百分而处罚自己不吃饭。

  他舍不得她这么对待自己,可是她知道吗?

  思及此,莫人谦头疼地蹙起眉头,不觉揉起太阳穴来。

  不,她一定不知道,所以她总是喜欢做些惊人之举来试探他到底有多爱她。

  他有多爱她?

  想来全天下的父亲没一个比得上他了,所有父亲该做的,他全部做了;但是,仿佛他还是做得不够。

  “情况还不错嘛。”有个声音突地从他椅子旁冒出。

  陷入沉思状态的莫人谦冷不防吃了一吓。

  “你怎么来了?”坐起身子,整整脸色。

  他到底在想什么想得这么人神?

  有人进到他办公室来,他居然毫无所觉。

  胡华伦半弯着身,一手搭在他的办公椅背上、一手搭在电脑桌边沿,视线落在电脑萤幕上。

  “嗯,照这个图表看来,这颗心脏即使参加长程的马拉松赛跑也没问题。”他自说自话,没回答莫人谦的问题。

  “哒!”一声,莫人谦往键盘一敲,按掉了电脑萤幕。

  “这么晚了,你不回家睡觉,有事吗?”莫人谦一边问着,一边着手收拾桌上的公文。

  心想着,该来的,躲也躲不了,只希望华伦今晚别大难缠,他是真的累了。

  “找不到伴上PUB喝酒,打电话到你家,你也不在,所以就到医院来碰碰运气了。”胡华伦瞟他一眼,又是故意耸耸肩,一副闲着没事的样子。

  他没实说的是他找了他一天——原来他是那个等着唠叨他的人之一。

  “结果我运气还真是不错,你果然还在医院。”

  莫人谦一笑。

  “以后要我相信你的话,得用点心,找个好一点的理由再说吧。”

  找他喝酒?天底下认识他莫人谦的人,谁不知道他是滴酒沾不得的?

  一沾即挂,谁敢找他喝酒?不怕他扫兴再说吧。

  不过,这是众人皆知的事,胡华伦还拿来当藉口,这就有两种可能了。

  第一,他心里有事,想找人喝酒,吐吐苦水,却又真的找不到伴,所以找他凑合凑合;第二,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另有目的。就不知道他是前者,还是后者了。

  胡华伦眉头一皱,瞪着他。

  “我怀疑你们莫家人是不是都曾经吃过什么大亏、还是上过什么大当,所以才老不相信人家说的话。”送给莫人谦一颗又大又圆的卫生眼,胡华伦没好气地在一旁的小牛皮沙发椅重重地坐下,“还是你们莫家有种叫做‘疑心病’的家族遗传病?”

  “哦?我们莫家人?”莫人谦忍住暗笑,放下手上的公文,也往沙发这边坐下。

  看来他今晚还没那么快可以休息,“不是吧,我想你指的大概是我那个惹得你又爱又气的妹妹人瑀 吧?”原来是前者,这就好解决了。

  “你——”胡华伦又斜了一眼。“交上你们兄妹俩这种朋友真会气死人!”

  “别这么没气度,和女朋友吵嘴了,就把气出在她哥哥身上。”莫人谦还是一贯浅笑着。

  “这不是一个成熟、理智男人该有的作为。”

  “去,我要不是大成熟、大有理智,现在早抱着别的女人窝在暖烘烘的被窝里睡觉了,哪还待在这听你说这些风凉话!”

  “这些话在这里说说、发泄发泄情绪就行了,可别让我妹妹听到了。”

  “听到了正好,一拍两散,好称她的意!”他忿然道,一手重重地往椅臂一拍。

  一拍两散?莫人谦不得不皱起眉头了。

  “这回是怎么回事?有那么严重吗?”他注意到胡华伦手掌上缠着白色绷带,“你的手怎么了?”

  胡华伦看了看自己的残手,无奈一叹。“别提这个了”

  “不会是和人瑀有关吧?”八九不离十了,他猜都不用猜。

  “到底怎么回事?连手都受伤了,严不严重?”

  “不严重。”胡华伦耸个肩,双手枕在脑后,往椅背瘫去,闭上了眼,一语又关:“不过就是人瑀有新欢了。”

  “新欢?”莫人谦明显一愣,随即是肯定地道:“不可能。”

  要说莫人瑀移情别恋,那还真是一件教人打死也不会相信的事了。原因无它,不过就是认识莫人瑀的人都知道这小女子天生有一副凡事认真的个性,念书也好、做事也罢,只要一投入,她就一定做到百分百——就连谈情说爱也不例外。

  要不,她也不会任由胡华伦使了十八般武艺、死缠活赖了几年,一直到她大学毕业才肯接受他扬言打死不退的一片真心。

  她是那种不轻言谈爱,一谈便是死心塌地:认定了,就是一辈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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