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亲爱的老公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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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有一个人一直陪伴在你身边,看著你、关心你、呵护著你……

  他不希望有什么回馈,只希望你高兴、快乐。

  只要你高兴快乐,多苦他都愿意。

  最诚的心,最真的情,一切都给了你。

  心与情……永不分离。

  第一章

  他们是好朋友,众所周知的好朋友。

  因为在乡下是邻居的关系,所以他们的感情比一般同学还要好,长大后,他们也一起上台北工作。总而言之,只要认识他们的人,肯定都知道这两个人是形影不离的。

  “清歌,起床啰!”邵虹扬有点无奈的看著抱著被子蜷在他床上的侯清歌。

  她总是爱赖床,而且是赖在他床上。

  “我睡著了。”侯清歌耍赖似的紧闭著眼睛。

  她对他总是有那么点特别的依赖,从以前就这样了,反正他也习惯了。

  “不行,你起床的时间到了。”邵虹扬走近她,坐在床上拉拉她的耳朵。“听见没?快起床。”

  “我至少还可以再睡十分钟,再十分钟就好了啦!”她整张小脸皱了起来,白玉小手赶紧挥开他的手。

  “那你的早餐呢?”他挑眉,双手环胸的睨著她。

  “去公司再吃嘛!”

  “你觉得你去公司有时间吃吗?”她如果敢说有,他肯定狠狠的搔她痒。

  “呃……应该没有。”

  “那不就得了,快起床吃早餐。”他一副没得商量的样子站了起来。+“拜托你……求求你……再让我睡十分钟啦……”侯清歌痛苦的在床上翻滚。“不然,八分钟也行。”

  “一秒钟都没得商量。”邵虹扬直接否决掉她的提议。

  “你很坏心耶──”她哀怨的又滚了两下,然后才默默的爬下床。

  “谁教你每次都不早点睡。”

  “我……”她深吸了、口气想反驳他,刹那间又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像他说的那样,于是又乖乖闭嘴。

  “你快去刷牙吧!”他仗著身高的优势,硬生生的敲了她的头一下。

  人矮就是有这个缺点,摸著头,侯清歌可怜兮兮的想著。虽然她身高一六二,但是一碰上他这种一八五的长人,明显就矮了一截。

  “唉,我是可怜的上班族啊──”她仰天长叹,“每天七早八早就得被挖起来,都不能好好休息一下,哪像某人,身为畅销的职业作家,高兴睡就睡,高兴工作就工作,真是轻松啊──”

  邵虹扬苦笑的皱皱眉头,知道这家伙根本就是在说他。她这个不负责任的女人也不好好想想,正如她所言,他是可以高兴睡就睡,高兴工作就工作,那么他每天早上特意早起做早餐,还骑车送某人上班到底是为了什么?“好吧!既然你这么讲,那待会吃完早餐我就去补个眠好了。”

  “呃……别这样嘛!”侯清歌孬种的往他靠了过去,讨好似的拉拉他的衣角,“我知道,身为鼎鼎有名的大作家,是绝不会跟我们这种小老百姓计较的,对吧!更何况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到大感情浓厚,你才不会跟我计较这种小事,对不对?”

  邵虹扬不置可否的挑眉。“嗯哼。”

  “所以?”她试探的看著他。

  “所以?所以又怎样?”

  “邵虹扬!你别忘了,我们上台北前,你妈是怎么交代你要好好照顾我的!”侯清歌干脆搬出法宝。

  她就不信,事亲至孝的邵虹扬会不乖乖就范。

  “你也别忘了,她说的是‘两个人要互相照顾对方’。”他灿亮有神的眸子紧锁著她的。

  这一提她就心虚了,敷衍的扯扯嘴角,脚底抹油似的就溜回自个儿的房间。“呃……我要赶快刷牙洗脸,上班要迟到了。”

  邵虹扬好气又好笑的看看她的背影,随即走回厨房为她准备早餐。

  今天的早餐是烤吐司夹上厚厚的肉片和马铃薯沙拉,饮料是他亲手榨的鲜橙汁。他轻扬著浅浅微笑,帮她把早餐装袋。依他估计,清歌就算下一秒就冲出来,还是没那个时间来得及吃早餐。

  那家伙是出了名的急性子,待会出来要是看他还在做早餐,肯定又嫌他慢吞吞。

  才刚将吐司和饮料放进袋子,侯清歌就像火箭似的冲了出来。

  “啊──迟到了啦──”她左拎一个袋子、右抱一个袋子,肩上的皮包又很不给面子的滑下来,要死不死的吊在她的手肘上,形成一幅可笑的画面。

  邵虹扬继续悠哉的把纸袋口折成好看的长条形。

  “你别折了啦!我快迟到了啦!”向来就是急惊风的侯清歌,边跳边转身要往外冲。

  “别这么著急,这样什么事都做不好的。”他老兄依然慢条斯理的,根本不了解急性子人的心急。

  “邵、虹、扬!”她眯著眼睛大吼。

  现在都这种情况了,再怎么不爽也得委屈的让他载,因为如果她为了赌气就自己去坐公车,肯定会更晚到公司。

  因为公车有一定的路线,绝不会走捷径。

  侯清歌的双眼几乎喷出泪来,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种人呢?慢吞吞到让人觉得世界只在他动的时候运转,而他不动时,周围方圆三公里处的一切都是静止的。

  “别催我。”他眉头深锁。

  她受不了的猛翻白眼,真想一拳送给他。“不催你,你又温吞得要命。”

  “问题是你越催我就越急,我越急就越慢啊。”

  她后悔了!老天,她怎么会跟一个和自己个性完全不合的金牛座男人做朋友,而且还做了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侯清歌真想拿刀自戕,但更想做的是把他砍成十八块!

  “牛。”她小声抱怨。

  “你说什么?”他狠眯双眸,其中闪了一抹精光。

  “没事!”她扬声说。

  牛的个性,就是明明会做出一些让人叫他牛的事,偏偏又最讨厌人家叫他牛。跟这头长得很帅的“牛”认识快半辈子了,侯清歌深知他的忌讳。

  好不容易等他老大高兴了,已经又几分钟过去了。她早就知道他是这种烂个性!幸好到了他们这个时代,不兴什么指腹为婚,不然她宁可嫁墙壁也不想嫁给一头牛──墙壁至少还不会在不爽的时候用屁股对著她,或用脚踹她,牛性一发起来可是很可怕的,想像未来可能嫁给他的女人,侯清歌又是一阵同情。唉!也许她应该在他结婚的时候包个大红包给他老婆,聊表慰问之意。

  “好了。”他将纸袋慎重的递给她。

  侯清歌抓了纸袋就跑,虽然快不了几分钟,不过至少不会再浪费时间。反倒是邵虹扬,气定神闲的慢慢走,一点也不理会她。

  “别用跑的,很危险。”

  “快迟到了啦!”她干脆转身把手上所有的东西丢入他怀里,两只手使劲的拉他。

  “你快一点啦!人家快迟到了啦!”

  “谁教你每天早上都睡得这么晚,而且从这里到你公司,走捷径只需要十五分钟,干嘛这么急?”他微微皱眉,“你啊!不要什么事都急成这个样子,这样是做不好事情的,急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平心静气来得有用。而且,明明时间就还够,为什么要这么著急?”

  “只剩下不到二十分钟耶!”她欲哭无泪的看著他。

  “十五分钟就到了啊!”

  “那是估计值吧?”她冷笑,“你就认定路上不会突然发生什么事造成大塞车?”

  “怎么可能?”

  “你怎么知道不可能?”好不容易才把他老兄拉到门口,她再也等不下去,一把夺了他的机车钥匙,就迅速冲到车子旁边开始热车。

  “因为我走的是捷径啊!小路不会这么塞的。”他得意的扬起笑容,“更何况我骑的是摩托车,还可以钻。”

  听见他的话,她受不了的抹抹小脸,认命的戴上安全帽,一边看著那个温吞的家伙细心的将她的皮包、袋子和早餐仔仔细细的放进坐垫底下。

  她翻翻白眼叹口气,为什么自己小时候这么不长眼睛,一堆男生就挑他当自己的好朋友呢?

  “好、好、好!我的大爷,你可以准备出发了吗?”

  邵虹扬龟毛的看了眼手表,“还有两分钟啊!”

  “邵虹扬,我跟你打赌,你要是再不出门我就会揍你。”她脾气颇不佳的怒吼出声。

  “真凶……”他有点委屈的跨上摩托车,认命的载她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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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牛、牛、牛、牛、牛!”她气愤的把皮包甩到椅子上,一屁股坐下,再把手上吊著的大包小包放到桌上。

  隔壁座位的阿美瞥了她一眼。“哟!你男朋友又惹你生气啦?”

  “阿美,他不是我男朋友!”才没那么识人不清!

  拢了拢蓬松的头发,阿美不甚在意的耸耸肩,“好、好、好!他不是你男朋友。”

  阿美嘴巴上这样讲,其实心里想的又是另一套:全世界八成只有她这个大笨蛋,不知道那位总是送她来上班,还默默目送她搭电梯上楼的帅哥喜欢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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